更新於 2024/12/16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雇主注意!面試詢問星座、八字等個人隱私可能違法

依據《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2項第2款規定,雇主在徵才過程中不得要求求職者提供與就業無關的隱私資料。近日有某行銷公司因面試時要求求職者提供生辰八字等個人資料,被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查證後,認定違反法令,遭裁罰新臺幣6萬元。這再次提醒各企業,面試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勞動法令,以避免觸法受罰。

哪些資訊屬於「非就業所需隱私資料」?

根據勞動局的說明,求職者的隱私資料常見以下三類:

生理資訊:例如基因檢測、藥物測試、HIV檢測、智力測驗或指紋等。

心理資訊:例如心理測驗、誠實測試、測謊等。

個人生活資訊:例如信用紀錄、犯罪紀錄、懷孕計畫或背景調查等。

面試時應注意事項

雇主在進行面試時,若詢問求職者星座、出生日期、生辰八字、婚姻狀況或健康紀錄等非必要個人資訊,可能被視為違法蒐集隱私資料,亦可能涉及就業歧視,影響求職者的權益。

為此,企業應重新檢視徵才流程與面試問答內容,避免使用與職務無關的隱私資料作為錄取標準,並確保所有面試過程與提問內容都符合法令規定。

徵才法遵提醒

履歷表內容:企業提供給求職者填寫的履歷表應避免要求星座、籍貫、健康狀況等資訊。

面試提問:面試應聚焦於職務專業性,勿以任何形式詢問無關隱私資料。

合理關聯性:蒐集的個人資訊必須與所應徵的工作內容具備合理關聯,且需符合法令。

依法徵才,尊重求職者隱私,讓企業形象更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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