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1️⃣ 走出諮商室後,她與死亡的距離
2️⃣ 從自殺企圖到自殺行動,要多少的時間
3️⃣ 三個策略,降低校園自我傷害的事件
~走出諮商室後,她與死亡的距離有多近~
2008年一個盛夏的下午,當小美結束了這一次的諮商,看似平靜的離開校園之際,略顯疲憊的面容,呈現出近期飽受憂鬱症折磨後的無奈。歷經兩次的住院治療,無力感成了她臉上唯一的彩妝,也象徵著在生與死之間長期搏鬥的傷痕。
地方派出所在她離開校園的一小時後傳來消息,『貴校的一位女學生在山壁下的路旁受傷,疑似是自殺...,目前正送往醫院等待救治』。
當我們與系上老師前往醫院的路途中,我看到她騎乘的機車,好端端的立在路旁,我心裡想著:『走出諮商室多久以後,她,才決定自殺?』
~從自殺意圖到自殺行動,要多少的時間~
來自德國的學者Laura Paashaus 等人,針對65名多次企圖自殺者做了這方面的研究。研究的結果發現:
43 名參與者 (36.4%)表示,從決定自殺到實際行動的時間小於5分鐘。
52 名參與者 (44.1%)表示,從決定自殺到實際行動的時間小於10分鐘。
87 名參與者 (73.7%)表示,從決定自殺到實際行動的時間小於180分鐘。
此外,無論選擇的時間如何,受測者在年齡、性別或初步診斷方面並沒有顯著的差異。
而在 5 分鐘內決定自殺行動的參與者,在終生自殺計劃的頻率較低。
43 名參與者 (66.2%)表示,他們最近的自殺企圖是他們一生中最嚴重的自殺企圖。這說明了如果不及時介入自殺防治工作,企圖自殺者的自我傷害狀況很難改善。
~三個策略,降低校園自我傷害的事件~
相對於社區而言,學校單位在自我傷害的防治上顯得比較有系統。在防治自殺的工作上,心理學人提供以下的建議。
(一)限制危險:收管危險物品
從藥品到美工刀、從繩索到水果刀,只要是能與個案產生自我傷害連結的物品,都應該在第一時間被管制。這除了可降低個案自我傷害的可行性之外,也是身為親友的陪伴者,有效降低個案自殺的具體行動。
「導師與我都知道,小美的包包裡隨時放了一把水果刀,只是,導師收了一把,她隔天又買了另一把…,但至少我們曾努力嘗試過。」
(二)安全計畫:建立合作同盟
自我傷害的防治就一般的組織單位而言,絕對不是單一單位或單一個人可以承受的壓力。過去我在大學服務時期,學務、教務與總務處都是協助高關懷學生的必要合作單位,透過「學生輔導委員會」的定期運作,其實很容易建構各處室間的合作同盟的。
現在,我大多數的時間,都在從事企業組織職場霸凌、危機處理的教育訓練工作。我發現現在的企業組織,也逐漸重視員工的心理健康,對於高關懷員工,主管們也很積極的參與對這些員工的協助策略。但我還是十分強調,面對企業內自我傷害的員工,絕對不是單一單位或單一個人,甚至不是單一的主管可以承受的壓力。企業裡的人資、環安與總務部門,可以透過定期的會議,來預防員工的自我傷害,透過緊急個案會議,來處遇自我傷害的員工。
「當年小美的同學與室友(受過訓練),是第一線的通報者,導師,是第一線的關懷者,校安人員是關懷系統的整合者,教務處解決了小美住院缺課的問題,總務處強化了校內陰暗、高樓等危險場所的安全措施,就連警衛都會在半夜裡再次的巡邏校園…。」
(三)最後防線:核心信任人物
學校的專任輔導人員,無疑是這個角色的最佳人選。我當然知道這個角色的無奈與辛苦,畢竟,我也辛苦過二十個年頭。我當初的作法是與生輔組或教官室保持高度友善的合作關係,真的,教官的耐受能力比我強很多,在學校的時間也會比心理師多。建議在校服務的心理師們,可以與教官或校安人員平時就保持良好的互動,在危機事件發生之際,才能借力使力、相互合作。
最後,對於有自殺企圖的學生,我習慣提供他們我的備用手機號碼,在結束每一次危機諮商之前,我都會向他們表明:「我給你我的手機號碼,如果在下週諮商之前,你真的控制不了自我傷害的念頭,打個電話給我,讓我有一個可以幫助你的機會。」
這是每個心理師的個別信念,至少,我未曾要求過歷屆督導過的實習生跟我一樣。當然,學校的輔導人員也不一定需要這麼做,我相信身為輔導人員,內心裡一定有一套面對危機個案的信念與處遇技巧,遵循自己的內在標準來處遇個案,這樣也很好。
「二十年的大學工作生涯裡,當然有接過幾次學生在緊急狀況時的電話…。但是,小美那天下午並沒有打電話給我…。」
2010年初夏,小美與認識一年的男友回學校看我,告訴我許多這些日子以來的故事,從住院到出院,從出院到急診,從一個人,到現在的兩個人…。現在的她有個穩定的工作,偶爾還應邀擔任髮廊的模特兒…。
當兩人離開校園之際,我下意識的在遠方後頭跟著,直到她們的身影消逝在大學的校門外...。
我眼望著她、心裡想著,如果當年妳在離開諮商室後的三分鐘、五分鐘或十分鐘,我再度邀請妳回到諮商室,哪怕是提供你一杯咖啡都好,妳,會不會選擇不自殺了?
(文:心理學人吳學治心理師/圖:Pexels)
後記:
謝謝妳,當初願意接受我的幫忙,讓我有和妳一起工作的機會;
謝謝妳,康復後願意回來看望我,讓我得到心理工作者的慰藉,
謝謝你,在這一段坎坷經歷之後,讓我更關注自我傷害的個案。
參考資料:Laura Paashaus等人(2021),From decision to action: Suicidal history and time between decision to die and actual suicide attempt,Clin Psychol Psychother.2021;28:1427–1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