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我擅長的創作工具是攝影,用相機拍照和文字創作的「節奏」很不一樣。
攝影師是捕捉瞬間的專家,每張照片都是幾百分之一秒的事情,也是累積好幾年的事情。
攝影的創作節奏很快速、立即,憑著長期累積的經驗,判斷什麼是精彩、什麼是無聊,一股直覺必須憋在氣裡,觀察環境,耐心探索有潛力的畫面,在它的附近環繞,等到萬事契合的瞬間出現,按下快門,照片於是如此誕生。
但是文字不太一樣。文字的每一字句都是作品的部分,多讀一句,就多認識了一點作品,但也只多認識了一點作品,直到全部讀完以前,都稱不上認識作品的全部。文字作品的時間性比較強,需要一點耐心,讓眼睛滑過文字,讓感受流進心裡。
文字創作的節奏比攝影還要慢,沒辦法在一瞬間就把感受捕捉下來,要依靠一磚一瓦的堆砌,多角度、多層次的堆疊,最後拼出一幅完整的畫面。文字和繪畫比較接近,需要上個底色,先大致勾勒故事的架構,接著一筆一筆地把建築、人物加上去,再堆疊色彩、添加細節。攝影在拍下的瞬間,就決定了一切;但文字作品的每一字句,都是展現創作意圖的機會,一句一句地建構,最後拼出大畫面的感受。
在【過度思考日記】別光用講的,要把它展現出來,提到寫作時有「展現」和「講」的差別,而換成攝影的話,我好像沒聽過有人在談「展現」和「講」之間的差別。攝影就是展現、展現、展現。
攝影就是太展現了,沒辦法「講」,作品只能呈現場景,缺乏背景資訊,也就沒辦法把情感充分地傳遞出去。
我想學寫作的起源,就是想探索不同的創作媒材,找到更好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