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有、將,這三個字,是約莫六七年前的某週四晚間,我苦思著要如何啟蒙一群每週遠從桃園北上跟我學「中英雙母語」的孩子。我已黔驢技窮,但靈機一動,遂有此得意之作。
得意,不是洋洋得意的得意,是深得我意的得意;之作,是真的作品:我向來把教學當創作,把上課當寫詩,把教法當作品。
黔驢技窮,也不是謙詞:這群孩子已跟我學了三四年,每週兩小時,我下桃園教。問題是:他們不是普通孩子。他們是一群混齡的,中高年級的,每天力行中文讀經與灑掃進退的小小古人。隨便舉個例:他們都能背誦出《黃帝內經》,也能在銅人模特上面,指出基本穴位,也每天煮飯煮菜,赤足奔跑。簡單說,他們已是高徒;我必須設法當明師。
Needless to say, 他們志不在體制內的考試。
因此,我的語文教學策略是:發音精準;滿腹墨水;字體娟秀。
他們,輕鬆達標:我精選的42首鵝媽媽童謠,他們不要說發音了,連順序都一首不差,毫不遲疑背了下來,草寫也在國際大賽上勇奪冠軍。
換句話說,我已經不知道要教他們什麼了。一般的孩子,以這種上課時數,根本難以望其項背。
我當然知道要教他們什麼,我要教他們用。
用。
學語文,要用。
妙用,活用,善用,沿用,挪用。都可以。就是要用出來。
而用,就是表達。
表達,又是什麼呢?
--
表達,就是把所思、所感、所悟,透過書面語或口頭語,讓別人也理解、也動容、也覺醒。
思考感受體悟,是三種主體,是能/所的能;
那,所思所感所悟的客體,那個能/所的所,是什麼?
我的粗淺體會,是形容詞;名詞;動詞。
--
我的意思不是,思考感受體悟,要清楚對齊形容詞名詞動詞。
我的意思是,一個人的「外境」,可以用形容詞名詞動詞,來囊括。
不是全部囊括。
全部囊括,就失去了Q彈性、靈活度、生命力。
形容詞,包括了副詞;
名詞,包括了代名詞;
動詞,包括了助動詞。
我想表達的是:
形容詞,代表的是一種抽象狀態;
名詞,代表的是一種具象狀態;
動詞,代表的是一種狀態的改變。
--
這,有點從語言學,變文學,變哲學,變玄學了。
--
ex.
I am cold. (抽象的冷)
I have a cold. (具象了吧?變成鼻涕。鼻涕是名詞。I have snot.)
I colded( froze )the water.( colded 只是剛好沒有字。意思到了。)
--
外在的環境,就是外在的境,就是外境。
抽象,具象,夠了。
抽象跟具象的改變,夠了。
邏輯上,應該滴水不漏了。
實用上,這才是真正檢視的關鍵。
--
我很xx
我有xx
我將xx
--
倒不如說,
我形容詞
我名詞
我動詞
我爽
我鐵支
我贏
--
再收斂一點,我的意思是:
我閉起眼睛,我覺得如何?
我握緊雙手,我擁有什麼?
我放開心胸,我想要幹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