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續上一篇文章 想賺錢,有沒有基本心法? ,文章最末端提到
金錢是活力「流動」的產物。
因此,要讓自己的生活充滿樂趣。
這期YT的後半段,心理師接著說:
「我想很多人都會有這樣一種感慨──如果生命對你來說,是快樂的、充滿熱情的,你可能會發現錢來的比較容易,而且你對掙錢也充滿了渴望。但是,當你覺得人生很苦,在各種各樣的地方,你都感受到不愉快、不開心,可能也失去了賺錢的動力」
人格水平和收入水平
你會發現,有些人在收入提高的時候,會忍不住想把這些錢花掉,這是怎麼回事呢?
心理師提出一種可能性做為參考──我們的人格水平和收入水平基本上是相互匹配的。而當收入突然提升時,人格水平還沒有跟上,你就會自動地把所得到的錢財再花出去,如此一來,才能維持住你人格水平和收入水平之間的平衡。有一個數據是,在美國中彩票的人們,他們雖然一夜暴富,然而,當中百分之九十的人卻都沒有好的下場。
這個說法,我覺得有一點抽象,不過或許這位心理師所說的人格水平,就相當於我們的精神世界,也可以說是我們自我的穩定度跟完整度。當我們的自我是完整的時候,我們就有辦法理性且適切地處理多出來的收入,可以將這些錢財作出好的配置。而從另一個角度來說,內在不夠完整與穩定,而是充滿「匱乏」感時,多出來的收入也會自然地被你花掉,好彌補心理的不滿足感。
原生家庭對一個人金錢觀的影響
這裡著重在嬰兒和養育者之間的關係,在嬰兒時期,吃喝拉撒睡都需要仰賴照顧者,因此嬰兒會覺得自己是極度匱乏的,相比之下,養育者則像是可以滿足他一切需求的,此時嬰兒和養育者之間的關係,就是剝削者與被剝削者的關係。
這樣的情況下,嬰兒因為沒有能力滿足自己的需求─「匱乏」,便會不斷地向外索取,因而產生出一種「貪婪」。那麼,
要如何化解這樣的「匱乏」與「貪婪」呢?
就是養育者給予心甘情願的愛和照料。
在媽媽心甘情願的愛與照料之下,嬰兒的匱乏與貪婪得到了轉化。
具體來說一下,養育者與孩子之間的關係,有以下幾個層級:
第一個層級──養育者是心甘情願地給,並且是豐盛的。
當媽媽心甘情願地給予孩子,並且還帶著喜悅,孩子就會感覺到,自己是沒有匱乏感的,並且在得到這些東西時,他也不會感到內疚,可以心安理得的接受。
當我們面對一個有需要的孩子時,並非只能透過壓制或嚴苛的對待他。相反的,
其實心甘情願地愛和照料,是更好的馴服他的方式。
第二種類型──養育者是心甘情願,但匱乏的。
武志紅心理師舉他自己當例子,小的時候,媽媽雖然全職在家裡照顧他,但是媽媽有非常嚴重的憂鬱症,並且家裡非常貧困,所以他感受到媽媽雖然心甘情願地照顧他,卻沒有能力給予太多,媽媽在物質上、心裡上本身就是匱乏的,因此當他提出一些要求的時候,也會萌生罪惡感 (覺得母親已經很少了,我提出這些要求,會不會太過分了?)。為了減輕自己的內疚感,他就會克制自己,不去找媽媽要東西。
第三種類型──養育者是豐盛的,但是不情願給予。
在這樣子的養育者照顧之下,孩子會產生一種相對匱乏的感覺,心理師舉了一個例子:
有一對夫妻,夫妻兩人各自擁有億萬的資產,兩人非常富有,然而,他們孩子一個月的零用錢卻遠遠不及其他同學,導致這個孩子很難與朋友們一起出去玩、在餐廳用餐,除此之外,這個孩子上大學後交了一位女友,客觀來說,各方面條件都讓人覺得兩人不匹配,當然外人看起來不匹配並不是什麼太大的事情,重要的是,這個大學生本身也覺得有那裡怪怪的,雖然他總說自己很愛女友,但兩人相處大多不太愉快,在與心理師對談時,他們才發現,這個大學生與這位女生在一起的原因,是因為以他的零用錢能夠負擔這位女生的開銷,唯有在這個女孩子身邊,才能讓他自己有「價值感」。
第四種類型──養育者是匱乏的,且不情願的。
如果養育者在滿足孩子的需求時,不情願到甚至要剝奪孩子的一些東西,比如說自由、空間、玩樂,那麼孩子就會覺得「滿足需求」=「得到好東西」=「同時會失去另一些好東西」
在這樣的養育之下,孩子容易產生一種感知,那便是當他賺到錢的時候,他都覺得自己即將失去某些好東西─一段好的關係、身體健康、自由、喜悅或是其他重要的東西,因此,他會覺得活著、工作賺錢、滿足自身基本需求等等,都無比的辛苦,也不敢去想著要賺更多的錢。
以上四種,你比較偏向哪一種呢?
原生家庭對我們造成的影響固然很大,不過,只要有意識的調整,都可以一點一滴地改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