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從一本書讀到:墓誌銘是思考人生最終目的的其中一種方式;以及「領受白石」的概念,它代表你在這一生中是真正做自己的,而且只有你自己才知道是否已獲得白石。
我前幾天也寫過墓誌銘的題目,我寫著:不需要別人記得我的名字。當下只感覺自己淡然與豁達,但事後再看——卻像一個輕輕的自白:或許,我根本不敢想像自己成功。
「看不見成功」也許是因為能力不足、方向不明、生活壓力太大。但我發現在更深的地方,有一個更真實的原因:成功,代表會被看見。
而被看見,一直是我害怕的事之一。因為被看見,就會被期待;被看見,就要承擔;被看見,就會有人來評論、比較、質疑、否定。
當我寫墓誌銘時,用盡全力想像未來最終的自己,卻發現我腦中沒有任何「成就自己」的畫面。只有一種安靜的、微微模糊的淡然感。
坊間常說:「賺不到認知以外的錢。」那麼,會不會其實也「成就不了認知以外的成功」?
如果我的認知裡沒有「值得被記住的我」,沒有「我也能走得很遠」的可能性,那我自然寫不出一個有力量的墓誌銘,也想像不出一個擁有白石的自己。
但也許,只是「現階段的我」看不見成功的樣子而已。
等我願意再走一步、再冒一次險,再為自己做一個決定——我的認知就會改變,而我能想像的人生也會跟著改變!
這次關於「墓誌銘」的覺察不是對自己的失望,而是提醒。提醒我:你的人生還沒寫完,還可以往更亮的地方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