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書寫是對思維的備忘:人在思考一個問題的時候,就像是在黑暗中打著電筒往前走(事實上,我們的工作記憶資源是有限的,有研究證明我們只能在工作記憶裡面持有7加減2個項目)我們每一步推導都將我們往前挪一小步,然而電筒的光亮能照到的範圍是有限的,我們經常想到後面就忘記前面的,想到一個分支就忘記另一個分支。但是如果能夠用筆記錄的話可以起到很好的備忘作用
2.書寫是對思維的緩存:因為工作記憶有限,所以我們在頭腦中思考問題的時候就往往只能將幾個重要的核心概念保持在工作記憶中,導致想來想去只在一個有限的範圍打轉。思維總是走的不太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