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發現,被隔離者有較高比例表現出憂鬱、焦慮、失眠及急性壓力等症狀,顯著高於未被隔離者。其中,低收入、有精神病史、確診者,以及前線工作者有較高風險表現出前述之精神症狀。而對疫情資訊的掌握、能持續工作、經驗過封城者則是可能之保護因子。總體而言,隔離對個體之精神健康可能有不利之影響,如何平衡防疫之需求與被隔離者之精神健康將會是疫情世代之下重要的課題。以下雙週報將提供幾個可在疫情期間使用之心理健康資源供有需要的人參考:
精神疾病家庭資源:優化方案 社區安全網第二期,相較第一期擴充更多的專業人力及經費。但我們在看一個政策的時候,也需要去看他的目的是什麼、要解決什麼樣的問題。從精神疾病家庭的角度,多大程度符合我們的需要?政策裡的服務措施哪些符合使用的期待,如果其中有其限制,可以怎麼來改善,都值得我們一起來思考。
社安網第二期的計畫中,「策略三:強化精神疾病及自殺防治服務、精進前端預防及危機處理機制」,其中一個重點項目即是,2021年啟動的「疑似或社區精神病人照護優化計畫」。在這個服務計畫,將補助20個縣市衛生局,在2022年更會擴大為22個縣市,幾乎是遍及全國。
然而,社區精神復健工作者徐淑婷曾描述並評論照顧品質提升的服務內容,也委婉地道出了其中執行上的不容易之處(見黑粗體字):「如果不是嚴重病人,或者是嚴重病人但是卻不到強制住院的標準,也不來醫院看診呢?例如,警、消人員協助送醫,但沒有住院;或者,經強制住院審查會審查後,未達強制住院標準而離院者;或者,門診或急診醫師建議住院,但病人不願意住院;或者,警消護送就醫次數3個月達2次以上,或是公共衛生護士認為需要加強治療,這些狀況都是屬於社區中精神病人高危機的狀態。這時,品質提升計畫的作法,就是醫師與護理師到府評估之後,還會繼續持續三個月的關懷訪視,做必要的資源連結與轉介。但品質提升計畫並沒有包括藥物治療,若需要藥物治療,或是更密集更高強度的心理社會治療,必須回到醫院門診或是銜接居家治療(引自:《凱旋心情報》:https://www.ksph.gov.tw/ksphepaper/Epaper_Detail.aspx?ID=1813)
「品質提升計畫」的服務中的限制會不會也在「優化」方案中出現呢?
111年度疑似或社區精神病人照護優化計畫,它的服務機制、流程與服務頻率是這樣的:資料來源:「111年度疑似或社區精神病人照護優化計畫申請作業須知」(https://dep.mohw.gov.tw/DOMHAOH/cp-5031-63858-107.html )
(1) 某個專業人員或網絡評估轉介(可由鄰里長或社工轉介,詳細請見「111年度疑似或社區精神病人照護優化計畫申請作業須知」第13頁轉介單)。
(2) 由衛生局審核轉介給醫療機構,請求協助評估精神狀況、轉介精神醫療服務或提供後續追蹤及關懷。
(3) 機構於3天內派精神護理人員偕同轉介單位訪視,必要時安排住院治療。
衛生局或醫療機構也可以啟動「社區高風險個案照護服務」,提供電訪及家訪的服務。
有位倡議小組的夥伴告訴我,他看了這些資料有一個感想,在想有沒有更親民的方式可以讓人知道怎麼使用及接近這樣的資源。
我打了一通電話給某一非都會區的衛生局,窗口的工作人員很親切的語氣,也跟我說優化服務是可以提供給未在系統中、服務對象也未有管理者的家庭,來使用的照護資源。我進一步詢問,所以民眾是去衛生所,會有社工協助「會談」,她直言,不是會談,這是緊急使用,醫療人員到家裡做緊急的「處置」,沒有「會談」。我說:「我們有一些來電者使用資源感覺是驚慌失措的」
「你可以叫他去打生命線或張老師,沒有談心事,這是要做緊急處置的。」
掛下電話,心裡懸了很久,區分處置及會談,分類緊急及談心事,總覺得有些環節可能會掉落彼此,或是你盡了努力也不見成效、覺得你的服務對象你幫不上忙?還有許多地方我們還需要合作與更多的對話的,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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