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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對〈相信的倫理學〉之反駁:以丁特與遊戲橘子訴訟為例

〈一個對〈相信的倫理學〉之反駁:以丁特與遊戲橘子訴訟為例〉2023-04-23


  在〈相信的倫理學〉中,Clifford提出了一個案例:一名船主人明明知道自己的船已經航行了許多年、經歷了多次修補,但由於全面檢修耗時費力,他不太樂意在這次出航前花大量的錢和時間進行整修。


  在出航前夕,他尋思著「這艘船已經完成了那麼多次航行都沒有出事,尤其這一次載著一群為了過更好生活遠離家鄉的移民出航,上帝應該會眷顧這艘船。」他真正地相信且祝福著這艘船,但最終船隻在意外中沉沒,沒有人生還,船主人則得到了部分的保險補償。


  Clifford相信,對於造成這些移民的死亡,船主人是有罪的。即便他並不是有意要讓慘劇發生,且他的確是相信船隻安全性才同意出航,但Clifford認為他沒有這樣的「相信權」,他草率地、沒有盡到查證義務地就排除了心中疑慮去相信這一能讓他不必花費大量金錢維修船隻的命題。也就是說,雖然我們不會說他是「故意讓移民與船員陷入危險」,卻可以說他是「故意且意願著」讓自己進入到那種「輕信的狀態」裡面,他必須為此負起責任。



  同一篇文章中,Clifford還提出了一個基於「不夠充分的證據」對位高權重者進行指控的例子,但畢竟時代背景有所不同,我們姑且修改一下那個例子,譬如說,在我們的例子裡,那名位高權重者我們暫且稱呼為「劉總」。而某位丁先生,則發揮他的影響力,向大眾散布「未經查證的」、「詆毀性的」言論。


  Clifford相信,無論最後船隻是否平安抵達目的地,或者「劉總」是否真正犯下丁先生指控的罪行,這一關乎於信念之行動的對錯都已經在行動的那一刻就永久地固定下來了,一切「基於未經查證的信念做出的行動」都將沒辦法通過「相信的倫理學」之考驗。



  而這也是遊戲橘子的第一個主要主張。即使聽起來會有些荒唐,他們仍意圖向法官表示:花費了400多萬製作了800多次紫布而得出遠低於預期結果的丁特「未盡查證之義務」。


  同時,他們搭配了帶有人身攻擊意味的論述,明示與暗示丁特「不是」普通玩家/消費者,而是一名「透過抹黑遊戲公司來牟利的網路直播主」。從幾次相關判決的結果我們可以看到,法官並沒有採信遊戲橘子的說法,他們同意了丁特的實測結果能夠作為足夠好的證據,讓他足以說出那些遊戲橘子希望主張其為「誹謗」或「妨害名譽之侵權」的言論。


  以一種並不精確但人們喜聞樂見的農場文表述法就是:說遊戲橘子「騙錢」、「偷調機率」、「誘導賭博加上詐欺」、「坑殺台灣人的錢」、「有牌的詐騙集團」的說法已經受到法院認證。



  另一方面,從遊戲橘子「變化多端」的表述看來,他們可以說是連自己都不相信自己。著名的佛洛伊德《夢的解析》中引出過一個案例,某人被指控弄壞借走的鍋子時,他提出了三個反駁:1.我還鍋子的時候,鍋子還是好的;2.我借走鍋子的時候,鍋子就已經壞了;3.我根本沒有借走鍋子。這三個反駁雖然都能夠佐證他沒有弄壞鍋子,但這三個反駁的內容並不會同時發生。


  遊戲橘子一方面說1.他們沒有調整機率,機率和韓版完全一致;接著說2.機率雖然不一致,但是因為台版的製作成本更低,所以期望值一致;然後說3.丁特購買的是藍鑽,它們有完整地給出藍鑽,就算製作的結果不如預期,也沒有造成丁特交易上的損失。這樣的反駁結構與上述「破釜邏輯」契合的程度令人嘆為觀止,也難怪丁特要去說遊戲橘子的律師辛苦了,為了替自己根本不相信的事辯護而絞盡腦汁。


  同時,他們也做了和當年廣告出紕漏的百事可樂--將廣告中兌換「獵鷹戰鬥機」需要的700萬百事點數修正為7億點,並添加"just kidding"字樣--一樣,它們將原先的「所有機率一致」加上了「不含遊戲內道具強化、製作…等」的但書,從公司的發言角度當然是「進一步避免消費者誤會」,但從旁觀者的角度:「哈!他們承認了自己的錯誤!」



  在這類基於不實廣告、刻意欺瞞或過度浮誇的營銷偶爾碰壁的經驗後,這些企業主開始更有意識地加上「保留最終解釋權」、「應詳閱公開說明書」來盡可能地卸責。雖然實務上這些話就像房東喜歡在租約中加上的「甲方的稅負如因出租乙方而增加,其增加的部分由乙方補貼,乙方絕無異議。」一樣法律效力存疑,但已經足夠讓大部分的人為了避免對簿公堂的麻煩和額外開銷而勉為其難接受了。


  在這樣的「雖然在法律上你可能站得住腳,但在整體資源上你比對方更經不起消耗」的條件下,這種對提出質疑者的要求顯得對既得利益者更有利。就像丁特所言,除了花這麼多錢去實測之外,他幾乎不可能做出更進一步的查證。


  只要遊戲橘子不交出相關電磁紀錄,除非使用駭客手段,不然誰也拿不到比實測更有利的證據。事實上,這也是Clifford立場最站不住腳的一點:永遠不可能有一天,我們對一個信念的證據能夠充分到無懈可擊,這種對相信的倫理學要求,就像是一種溫和的社會版本懷疑主義,試圖讓我們去接受那些在社會裡擁有最小反對聲音的說法,而退縮於承接那些有可能改變現狀的相信。



  的確,"wishful thinking"是一種危險且普遍存在的思想習慣,當我們希望一件事情為真時,往往更容易相信。對於那些在社會實踐中令人困擾的難題,繁雜世界中一直都有支持著截然相反結論的現象存在。


  我們的技能、目標、自我認同與對事物的喜好都會使世界的一些部分變成「證據」在我們面前高亮,反對的「證據」即使被看見了,也會迅速地被設想為「也有其他的可能」。


  另一方面,就像過去提過的,曾夫人的謊言不因豬的生死而改變,Clifford確實點出了「即便最後的結果和你相信的一樣,也不會改變你曾經的輕信」這重要區分,也提醒了人們「輕信」之中存在著的道德疑慮。



  但就像大多數沒有一直坐在知識論教室不肯走的人一樣,我們不需要懷疑自己眼前的穀倉是不是假穀倉、不需要看到Judy時擔心她會不會其實是一個我從來都沒有認識過的雙胞胎姊妹Trudy、不需要在每一瞬間確定自己不是桶中大腦、沒有生活在Matrix才能相信眼前與心中的一切。


  我們知道我們相信的事情可能是錯的,並在相信且以此做出行動前取得了自己能夠接受的證據與理由,同時認識到這個信念以及目前的證據與理由隨時有機會在出現了更多新證據後的未來被推翻。


  我們接受這些前提,承擔這些後果,我們踏出了相信、踏出了行動。200萬的罰鍰對遊戲橘子而言或許不多,但有人踏出了這一步,而我們每個人,也都可以踏出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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