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現在寫作測驗錯別字扣分比重不高,但一定程度總會影響閱卷老師的印象分數,所以如何避免錯別字出現十分重要,其中「的、地、得」這三個字發音完全相同,都念做「˙ㄉㄜ」,很多同學分不清這三個的差別。因此,這篇文章希望能夠幫助大家分清楚三者的差別,未來寫文章的時候也儘量不要搞混喔!
「的、地、得」在國文文法的分類中屬於「助詞」。「助」有協助、輔佐的意思,所以助詞大多不能獨立出現,必須要依附在詞語或句子後面,以達到某種語法功能。
助詞又根據其語法功能可以分成結構助詞、動態助詞漢語氣助詞:
「的、地、得」都是屬於結構助詞,負責連接兩個不同類別的詞語,並且使兩者產生某種語意或語法上的關係。這三個助詞在現代漢語之中,分別代表不同的結構類型,以下我們將會分別舉例描述三者的差別。(如果想快速明白三者差別的同學,也可以直接跳到第五節看結論!)
進行討論前,要先釐清中心語和修飾語的概念,詳細內容可以參考我在【用語言學學語言】系列所寫的「【3-3.2】紅色的花?花紅色?──語言的修飾語序」。簡單來說:中心語傳達說話者的焦點訊息,而修飾語對中心語進行補充說明。
根據修飾語和中心語之間的關係,又可以將「修飾語」分成形容詞性的「定語」與副詞性的「狀語」,其中「的」就是形容詞性的定語標記。由於典型形容詞是用來修飾名詞,因此「的」所標記的形容詞性定語一般用來修飾後面的名詞性成分。我們可以將上述關係整理成以下結構圖:
至於「地」則是副詞性狀語的標記,用來修飾後面的動詞性或形容詞性中心語,就如同副詞修飾動詞一樣。我們也可以把上述關係整理成以下的結構圖:
「得」的出現則和其它兩者稍有不同,它是「補語」的標記,簡單來說就是標記其後的成分為動詞補語,用來補充說明動詞的狀態和動詞所造成的結果。
我們一樣把上述概念簡化成一下結構圖:
從上圖可以歸納「得」及其後的補語一定出現在述語之後,用來針對述語進行補充說明(功能有點類似狀語)。根據補語的語意不同,又可以分成狀態補語、結果補語、可能補語、程度補語四類。
如果不考慮轉品等特殊用法,「的、地、得」三者的使用時機可歸納為以下三條:
當然,加下去之後,還是要進一步去檢視「˙ㄉㄜ」前面與後面的成分之間具有什麼樣的語意關係。不同的「˙ㄉㄜ」會造成不同意義解讀。例如同樣在講「˙ㄉㄜ」的「今天才知道的語法-「的得地」千萬不要亂用」就有舉一個很好的例子:
快樂的生活:形容詞+的+名詞,指的是名詞「生活」的樣貌。
快樂地生活:副詞+地+動詞,指的是進行動詞「生活」的主體的心理狀態。
生活得很快樂:動詞+得+補語,可以指動詞「生活」的狀態或結果。
瞭解這三個「˙ㄉㄜ」的差異之後,以後在寫文章時,就儘量不要混用,造成錯別字的情況,如此才能讓自己的表達能夠更加精確喔![註四]
本章內容就到這邊,藉由各個例子,大家是否瞭解更瞭解「的、地、得」的區別了呢?如果對這系列文章有興趣的話,還請大家繼續鎖定【國文文法一把抓】這個專題,讓我們一起發掘語言的奧妙。如果你願意且可以負擔,也歡迎你小額贊助,讓我有能力產出更多的內容喔!
註一:王錦慧、何淑貞,《華語教學語法》,(臺北:文鶴出版,2019),頁105-106、180-183。
註二:王錦慧、何淑貞,《華語教學語法》,(臺北:文鶴出版,2019),頁106-107、187-189。
註三:王錦慧、何淑貞,《華語教學語法》,(臺北:文鶴出版,2019),頁195-200。
註四:由於現在許多人將「的、地」混用,所以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已將兩者視為通同字。定語「的」和狀語「地」可統一以「的」書寫,但請同學注意還是不能和動詞後的「得」混用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