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又去了一場面試,是今年的第三場。永遠開著履歷的好處就是可以常常收到面試邀請,去年經驗不足的地方在於104上面的職缺,只要在月薪四萬以上就可以寫待遇面議,結果去了發現他預期要給你的就是四萬,而你預期想要的是八萬之類的。
後來學會偷吃步,收到面試邀請後先看看它上面是不是寫面議,是的話我都直接回信:「請問貴公司對本職缺預計薪水區間為何?」或者「請問本職缺的期望待遇是否有達XXX元以上?」等類似用語。
雖然這樣真的超鋒利沒錯,也會得罪人沒錯。但被得罪的公司就代表他根本沒打算用你期望的待遇請你嘛,得罪就得罪管他去的。於是100封面試邀請可能97封在收到我這樣回信後就再也沒有下文,這樣也好,省了我的時間,剩下三封再好好考慮有沒有去面試的價值再前往。
跳槽的唯一邏輯就是理性
年資夠久了,公司給的比你的價值還要低才是正常的,這代表你的能力有在成長。
除非是業務,不然在台灣要加薪也是挺困難的,畢竟對公司來說你就是個成本,加薪就是多花公司的錢,你沒事也不會主動多花二十塊買同樣一杯飲料。
所以等磨到一定的資歷,這時候就代表你該跳槽了。正所謂三升不如一跳,挖角的公司開的通常就會比待在原公司慢慢升遷還要高得多,不然只多個三五千,誰願意還要熟悉新環境新人脈新事物新派系。
反過來說,原公司如果知道你要跳到一個多一萬兩萬的,可能只要給你加個三五千就防守下來了,如果這樣也不願意,那還留戀什麼,本來就該走。
跳上去的薪水就是新的地板,卻可能是原公司的天花板,永遠把履歷開著,檢視自己的市場價值,就算暫時沒換工作的打算也還是可以多去面試,多看多比較,要往上爬而前面的路已經滿是荊棘的時候,就換一條路走去,才更有助於達到終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