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北和歐洲總公司高管的小僵持事件算一幕戲的話,那只能算是上集。因為,總公司的高管豈會輕易罷休,被當年還是小伙子的我;那般頂撞。下集很快就發生了,就在大約一個星期後的新加坡地區總部會議室上演了。
幕後發生過什麼事,我不清楚,只被通知什麼時間在哪個地點參加一個會議。走進會議室一看,是我新加坡的主管,還有總部的執行長和行銷經理,我當場就猜想;應該是半途流產的台北會談主題再度端上檯面,在新加坡再度上演。我心裡想,沒事;我的上司在,這事有他頂著。
誰知道會議一開始,我上司獨撐不到一分鐘,他逐漸頂不住了。取而代之,他轉身對我提問,好像我們倆從來沒討論過我負責區域的預算一樣,這下質詢我的人從原來的兩個變成了三個。只是,其中一個是我的上司,對我的預算內容了解程度不比我差的人。頓時,我覺得有被出賣的感覺。
整個會議很快變成我一個人挨打,其他三人一人一拳輪流打。我當時的絕望很難形容,應該還努力保持著風度,只是臉上一定紅腫得跟剛摘取的豬肝一樣。當時我知道沒法從這一局脫身,除非我放棄所有已經處理的;已經被核准的項目,任他們為所欲為,直接屈服,重擬預算。但是,這算什麼?當時靈機一動,何不像籃球賽大量失分時一樣,叫個暫停冷靜一下。
洋人的"Excuse Me"這表達很好用,它的下句可以是任何要求,包含要求重講一次,稍微離席一下或必須上洗手間等等,通常都會被尊重並且接受。於是,不到一分鐘時間;我就和我的主管站在離會議室有些距離的走道上私下談話了。
此時不說清楚自己立場,更待何時?身為我的主管的他;這時對我可以有軟硬兩種態度來“處理”,這當然是領導統御藝術的展現。在那談話不可能太久的時段,我已經捕捉到他的態度。他準備屈服,可能照單全收,只是他對我採取的是軟訴求。這下,我為難了,我真不知道要如何面對我自己區域內的團隊成員。
當時的我當然明白,我的主管也是常人。他是常駐新加坡的瑞士人,有菲律賓籍配偶,喜歡亞洲的生活。想當然爾,會努力保住自己的工作。但是,可以犧牲整個亞洲系統同僚的權益嗎?
碰上這樣的事,當下是挑戰,事後絕對會是個煎熬,因為;具體執行的還是我這個職務和其他別的亞洲國家的市場負責人。今天,回想起來,我畢竟不是我那主管,我所能想到的解決方案不必然的他會接受和採納。我只能告訴他我的看法。當然,他還有其他地區市場負責人得一一說服。這個困境不小,對他,對區域內的同事都一樣,由不得我們的。
當下的我沒有可能和遠在台北的團隊成員磋商,我也沒有多餘的時間可以仔細思考。再踏進去會議室前,我必須決定如何回應我的上司,好讓他繼續演下去。心中五味雜陳,我該堅持嗎?還是,選擇妥協;避開這一次的煎熬,回台之後再面對另一波可想而知異常艱難的煎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