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許多位我服務過的個案回頭找我討論「想要換工作」,想換工作的理由普遍是:覺得薪水太少、公司不好、工作太累等等,但面對這類的諮詢,我心裡面都會OS:哎呀!好不容易才找到工作,也好不容易才上手,怎麼會想換工作、又要重新來過一次呢?因此第一個浮現的念頭都是「勸退」這個想法。
不過當越來越多個案來找我、並且總是說著類似的問題時,我就在思考,到底該不該也有一些服務上的彈性,或許個案真的很想離職換工作?似乎不該這麼千篇一律的用同樣的方法來服務著不同的個案。
其實,仔細回想,如果一般求職者想換工作,不管是不是雞毛蒜皮的理由,都可以立馬行動,但身心障礙求職者,卻需要再透過他人的協助再找下一份工作,有時候就顯得好像特別麻煩,好像也是另外一種形式的障礙。
專業人員要做的就是傾聽個案的離職原因,適時的引導個案覺察,以騎驢找馬的角度出發,不要衝動「裸辭」,也就是說不要在還沒有找到下一份工作就先離職,用這樣的角度出發,或許就可以真實歷經一些嘗試後,能夠更加確定自己未來的職涯方向
那倘若個案決定要換工作,該如何跟跟下一份工作的面試官說明離職原因呢?要老實說,還是要掰個正當理由呢?我又該如何提供教戰守則給個案呢?根據人資主管的建議,為了獲得工作還是得有一個正向的理由(如:更大的舞台),但可以輔以一個次要的理由(如:錢太少),讓對方既能了解你的企圖心,又能評估你和公司的文化合不合。
不過啊,離職的原因還真的是千奇百怪,經過私下的田野調查,普遍聽到身障員工離職原因是人際問題、被同事欺負想換工作、身體不好、家裡有變故...等各式各樣的疑難雜症。而其中,讓我覺得最特別的是因為是家族企業,員工覺得老闆的小孩每天在工廠玩鬧很吵,害他沒有辦法專心工作,所以想要離職換工作。但總的來說,反正就是想離職,就離職了,原因可能也不只一個。但記得,這些有點太蝦的離職原因就留在自己的心理、或是只跟職管員分享就好吧!
阿里巴巴集團創始人馬雲曾經說過,員工辭職理由林林總總,但只有2點最真實,「錢,沒給到位;心,委屈了」,還真的不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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