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教育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焦點之一。儘管108課綱的實施意圖良好,但社會上普遍存在對其評價褒貶不一的聲音。這種評價的背後,是一系列教育體制和政策的問題。本文將以專業的態度,從政府教育目的、心態導向、升學競爭、差別待遇等角度深入探討,旨在促使對台灣教育體制進行更深層次的反思和改革。
首先,我們需要深入了解政府進行教育的初衷。教育基本法明確規定教育的目的是培養人民健全人格、民主素養、法治觀念、人文涵養等,並提升國民素質與國家實力。然而,我們卻發現政府在實施教育政策時,更著重的是「國家」的發展,而非個體學生。這種「為了國家而教育」的心態,影響了整個教育體系的運作,使得學生成就和發展的主體性被相對淡化。
教育基本法 第二條
人民為教育權之主體。 教育之目的以培養人民健全人格、民主素養、法治觀念、人文涵養、愛國教育、鄉土關懷、資訊知能、強健體魄及思考、判斷與創造能力,並促進其對基本人權之尊重、生態環境之保護及對不同國家、族群、性別、宗教、文化之瞭解與關懷,使其成為具有國家意識與國際視野之現代化國民。 為實現前項教育目的,國家、教育機構、教師、父母應負協助之責任。
這種以「利己」為目的的教育心態,導致教育環境充斥著實用主義和功利思想。例如,學生為了爭取升學的優勢,被迫追求一些所謂「好學校」,而忽略了因材施教的本意。政府的預算大多集中在這些名校,形成資源分配的差距,進一步加劇了學生之間的升學不平等現象。教育環境的功利主義,也使得學生被迫以功利思想來接受教育,而非真正追求個人興趣和專業發展。
升學競爭的激烈程度不僅增加了學生的學業負擔,也使得學生在選擇學校時更加注重名聲和排名,而非根據自身的特長和興趣。這種現象在成績分發學校時尤為明顯,學生為了追求「頂大」或「前三志願」而拼命讀書。差別待遇的存在使得學校間資源的分配不均,進而影響學生的升學機會和未來發展。
學生被迫以實用主義、功利思想接受教育,不僅體現在升學競爭上,也體現在學習歷程檔案、興趣探索、素養培養等方面。學生為了應對升學的需求,可能刻意「製造」出學習歷程,而非真實地紀錄學習的過程。這種實用主義的心態,影響了學生對教育的真正理解和培養興趣的機會。
要改變這種現狀,首先需要改變政府對教育的心態。政府應該將焦點轉向個體學生的成就和發展,而非僅僅著眼於國家的需求。此外,為了減輕學生的升學負擔,應該針對升學制度進行改革,弭平學校之間的資源差距,實現真正的因材施教。鼓勵學生追求真正的興趣和專業發展,而非受制於功利思想的約束。此外,社會環境中也應該打破功利主義和階級觀念,使得學生能夠更自由地選擇自己的未來發展方向。
教育是國家發展的基石,但也應該是每一個學生個體成長的引導者。為了實現真正的因材施教,我們需要改變政府對教育的心態,將學生的發展放在首位。透過政策和制度的改革,弭平學校之間的差距,減輕學生的升學負擔,鼓勵他們真正追求自己的興趣和專業。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建立一個更為公平和健全的教育體系,培育出更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