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心理治療或精神分析能夠預期幫忙到案主,釋放及安頓他們內心的種種糾結與焦慮,但有一類人情願繼續痛苦下去,也害怕得到療癒──你以為我要搬出「受虐型人格」(masochistic personality),說他們從受苦中得到潛意識的滿足?NO!我指的是從事創作、需要靈感的人,也就是所謂的藝術家們。
創作的欲望,往往源於無處宣洩的痛苦,即人們有話想說、有事想表達。雖然這個說法值得被商榷,但至少許多人是這樣認定的。如果痛苦表達無門,也許此人已經不幸地不存於世上了。因此,藝術家以其天賦或才能,用文字、繪畫、雕塑、音樂等媒介,賦予無名的情緒某種形狀、色彩、聲音,彷彿沒有痛苦,就無需創作。
這難怪多數從事創作活動的人,他們即便有心理的需求,也會害怕自己治療以後就失去創作動力。就像一位男士,每當他感到痛苦時,就會開始寫新詩和畫畫,而當他經過幾年的諮商以後,突然發現自己原來逐漸放掉這個需要了。當然,人生無常,一些教人痛苦的事件仍然會光臨,男士很偶爾會想要重新寫新詩或畫畫,但那個動機已經減弱了許多,他跟我說:「創作品質大不如從前!」我問:「是怎樣的品質?」他答:「那種對難言之痛的表達力……應該是說,現在已經不會像以前那麼糾結地痛了。」
這讓我又想起一位大學時期唸設計科系的女士,她說那時期的自己一定是生病了(所謂有病識感),憂鬱焦慮各種情緒把她折磨透,但為了不影響創作的動力、恐怕一去做心理治療就失去靈感,她決定拖到畢業以後才去開始看諮商。
年輕時期的我會完全相信這套「痛苦—創意」的說法(或一種迷思?),但幾年來的臨床經驗讓我逐漸能夠把一些創作欲望、動機、動力,及它們與痛苦之間的關係,也借溫尼考特的理論而多釐清一點點。
按上面的說法,藝術家恐懼的是「創造力」(creativity)會因為痛苦得到治療的緩解而減退或消散。現在,讓我們先假設這個說法不夠精確,因為表達的需要若因為心理痛苦的緩解而消弱,真正被消弱的不是「創造力」,而是「創作衝動」(the motivation/urge to create)。
人們常常因為心理痛苦的減少而失去「創造力」,但其實身上所消退的,是源於痛苦、渴求快樂的「創作衝動」。人們覺得自己活得更自在與踏實,但又恐懼生命自此變得無聊單調,因為以往轟轟烈烈、變幻莫測的情緒所引發的「創作衝動」頓時間不見了,但他們以為不見的是「創造力」。
事實上,創造力不會無緣無故就枯萎,除非當初的創造力只是抄襲而來的贗品、是自以為的藝術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