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告訴你們,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什麼事,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因為無論在那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馬太福音》18:19–20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約翰福音》14:21 主的話揭示了兩個屬靈的事實:神的同在臨到同心的人,神的顯現臨到順服的人。前者説到「相聚」中的同心,後者論及「獨處」中的愛。兩者看似不同,實則是同一個生命的兩面——一面向人敞開,一面向神順服。 神從不要求我們以壯大的聚會來吸引祂的注意,祂關心的,是那幾個心靈合一、願意奉祂名同心祈求的人。當兩三個人彼此饒恕、互相扶持、以信心相連,天上的父就在那地垂聽。祂的同在不以人數衡量,而以心的誠實為尺度。真正的聚集,不在建築物內,而在靈與靈之間;真正的禱告,不在聲音的強度,而在同心的深度。 然而,光有聚集還不夠。主說:「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同心是愛的表現,順服則是愛的實踐。若一個人願意順服神的命令,那不僅是敬畏的行為,更是愛的流露。愛主的人不只說「我愛祢」,他也願意在生活裡遵行祂的話。這樣的順服,使愛有了形體,也使神的同在更為真實。 主的顯現往往不是轟然的異象,而是安靜的確信。當人選擇按祂的話去行,祂就在行動之中顯明自己。那顯現,也許是一個被安慰的靈魂,一個被醫治的關係,一個被更新的生命。祂並不遠離,只是在愛與順服的交匯處等候。 於是,信徒的生活成為一種節奏:在聚集中學習同心,在行動中實踐順服。前者使我們經歷神與人的合一,後者使我們體會人與神的契合。當兩三個人奉祂的名聚會,祂就同在;當一個人遵守祂的命令,祂就顯現。這兩條路,最終都通向同一個真理——主不離開愛祂的人,也不離開那些同心尋求祂的人。 真正的信仰,不只是祈求蒙應允的時刻,而是每一次願意合一、願意順服的選擇。神就在這些選擇之中,靜靜地臨在。
祈禱文
主啊,祢應許,凡奉祢名同心祈求的,天父必垂聽。求祢使我們的心合一,使我們的意念在祢裡面相通,不為自己求成就,只為祢的旨意得榮耀。也求祢賜我們順服的心,讓我們在愛中遵行祢的命令,不因困難退後,不因沉默疑惑。願祢在我們的順服中顯現,在我們的聚集中同在。奉主耶穌基督的名,阿們
中興湖(李建崑攝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