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社會學的觀點解釋自殺原因
根據衛福部的資料統計,雖然自殺早已跌落國人十大死因排名多年,但自殺卻顯著地成為青少年的第二大死因:從2018年的193人,成長到2020年的257人,增幅33.2%。而台灣社會針對自殺的防治,大多以心理輔導(學校輔導老師、張老師專線)、增設物理性的防跳機制(防護網)、或增強家庭功能的親職教育為主。
隨著青少年罹患心理疾病的比率逐年增加,教育與諮商資源的投入顯得極度重要,但我們也必須反思一個問題:為什麼在特定的社會處境下,某些族群的人更容易自殺?而我們又要如何面對、解決自殺的社會性成因?
沒想到,早在120多年前,法國的社會學者,亦是社會學的奠基人涂爾幹(Émile Durkheim)就已針對自殺的問題做一系列探討,寫下頗負盛名的《自殺論》(Le Suicide,1897)。有別於用「心理缺陷」角度理解自殺者,涂爾幹選擇運用大量的統計資料分析各個國家與地區,在不同的政治、宗教、家庭、軍事、經濟處境下,所得出的社會自殺率變化。他指出,每一個社會在歷史的某一個時刻都有「明確的自殺傾向」。要找到自殺的成因,我們必須跳脫心理學的傳統,從社會學的視角來著手。
這本經典之作,以嚴謹的論述與客觀的統計資料,一一闡釋自殺的類型與原因。但有趣的是,涂爾幹不是直接說明他的觀察與結論,而是在第一部分先排除當時有關自殺迷思的「非社會因素」,再試著用圖表娓娓道來,說服讀者認同他對自殺的社會學觀察。
反駁自殺的迷思:心理變態、種族遺傳、氣候
那當時對於「人為什麼自殺」有什麼樣的迷思呢?有人認為,自殺者都是些心理變態或精神錯亂的人。但涂爾幹發現,儘管精神病患者的女性比男性多,但男性的自殺率卻幾乎是女性的四倍。也有人說,是種族遺傳的關係,有些民族就是天生更傾向自殺。但統計資料卻顯示,每個民族從成年起,自殺人數都會隨著年齡的增長而增加,我們怎能把這種逐步發展的傾向說成是「遺傳」呢?更有人說,是氣候的因素!因為冬天的陰暗與冷冽會影響一個人的憂鬱程度。涂爾幹則拿出數據反駁,自殺率的最高峰不是在冬季,而是最風光明媚、氣候最溫和的夏季!
隨著涂爾幹排除這些迷思,讀者也開始去思考這些統計數據的意義。他認為,與其分析每個自殺個案的自殺動機,並將之歸類(如感情不順、家庭糾紛、內疚、貧困等),不如先探索自殺的社會條件,再歸納不同的自殺社會原因,最後才推導出自殺的各種社會類型。因為,每個自殺者的心理狀態實在是太複雜,而且法院或病例的資料也不夠精準,要直接將之分類太過困難。所以,不如先分析原因,再導出結果。換言之,這種自殺分類是「病因學的分類,而不是形態學的分類」(頁172)。
因此,在第二部分,涂爾幹拿出一系列的圖表,分析其中顯著的規律。
宗教信仰也會影響自殺率?新教與天主教的比較
首先,他發現歐洲的自殺分布圖,信奉新教的國家,比信奉天主教的國家自殺率高。就算看各個國家不同省的分布,也會發現新教徒自殺人數比其他宗教都還要高。但奇怪的是,基督新教與天主教的教義明明地都禁止自殺,那為什麼自殺率還是相差那麼大?
涂爾幹的解釋是,新教與天主教的不同不在於教義,而是新教更鼓勵「自由思考」,導致信仰的個人主義,因而讓教義的影響力在宗教社會中被削弱。
「一個宗教群體如果越是受個人判斷的支配,這個群體就越是沒有自己的生活,更沒有內聚力和生命力……新教徒的自殺比較多是因為新教是一個不像天主教會那樣非常整體化的教會。」(頁189)
涂爾幹指出,宗教的影響不是來自宗教的特殊觀念,而是「宗教是一個社會」,信徒共享著同一套傳統、穩固的教規。當這些集體狀態越牢固、越整體化,就會對「個人脫離群體」的行為(如自殺)起預防的功效。新教教會無法像天主教會如此秩序分明且穩固,因此無法對自殺起同樣的節制作用。
利己型自殺:自殺與群體的一體化程度成反比
再來,涂爾幹也發現,已婚男女相較於獨身者,更不容易自殺;有子女的已婚男女相較於無子女的已婚男女,也更不容易自殺;喪偶者對自殺的免疫力雖然會降低,但還是高於單身者。但上述對自殺的免疫效果,大多只對男性有利,因為丈夫相對於妻子,能從婚姻生活中得到更多好處。無論如何,他指出,家庭社會的成員越多,就越能夠分享集體的感情,讓這個集合體越加牢固,進而避免自殺。
在政治的面向,他也觀察到,當國家發生戰爭時,自殺人數反而會下降。因為戰爭會激發愛國主義、民族主義,凝聚社會大眾聚焦在同一個目標,進而暫時造成比較牢固的整體化社會。
總言之,涂爾幹發現,自殺人數的多寡與「宗教社會」、「家庭社會」與「政治社會」的一體化程度成反比。更簡潔地說,「自殺人數的多少與個人所屬群體一體化的程度成反比。」(頁248)
當個人所屬的群體越是不牢固、虛弱,他就越不會倚靠群體,而是倚靠自己。但是,僅僅是為了自己的利益而生活並不會令人滿意,因為我們只有在與社會連結時,才能發展出更高層次的社會活動(如藝術、道德、宗教、政治),引發與他人共在時產生的同情或團結感。我們始終渴望為了超越自己的目標或精神來生活,但「我們越是感到自己脫離了社會,我們就越是脫離社會既是其根源又是其目的的生活。」(頁251)
因此,涂爾幹稱這種個人主義類型的自殺為「利己型自殺」。
「在這種情況下,把人和生命連繫在一起的紐帶之所以鬆弛,是因為把人和社會聯繫在一起的紐帶鬆弛了。」(頁254)
接著,涂爾幹也分析了「利他型自殺」,例如為了宗教理念殉道、軍人為國家犧牲等行動。相對於注重個人「權利」的利己型自殺,利他型自殺則是強調超越自身生命的價值之「義務」。然而,這種自殺不是現代社會主流的自殺形式,因此涂爾幹也並未針對此做更詳細的討論。
脫序型自殺:社會無法調節個人慾望
另外,涂爾幹也破除「貧窮導致自殺」的一般迷思。他發現,當一個國家發生經濟危機或有繁榮的機遇,兩者同時都會導致自殺率的升高。他的解釋是,因為這兩者都打亂了原本的集體秩序。經濟危機讓上層階級有降級的感覺,而他們必須限縮他們習以為常的慾望,這對他們來說是不可容忍的;繁榮機遇雖讓平民百姓優渥起來,但一旦產出了超越合理範圍內的慾望,過度的競爭與野心反而在追求不到利益時,受挫感更大。
涂爾幹更指出,「貧窮之所以能防止自殺,是因為貧窮本身就是一種限制……人越是不感覺到限制,任何限制就越是顯得令人難以容忍。」(頁311)他並非為貧窮的現狀辯護,而是表明社會能夠超出個人,使每一個階級產出適當的慾望,
「這種相對的限制和由此而產生的節制,使得人們滿足於他們的境遇,同時又刺激他們有分寸地去改善這種境遇;正是這種一般的滿足產生這種平靜和積極的歡樂,而這種生活的歡樂對於社會和個人來說都是健康的特徵。」(頁307)
但是當社會動盪無法產生這個功能的時候,就會產生更多憤怒、失望與幻想的情緒,進而導致自殺。
因此,涂爾幹稱第三種自殺類型為「脫序型自殺」,源自社會無法適當地調節個人慾望。脫序性自殺跟利己型自殺都是因為社會沒有充分發揮作用,但作用的面向不同。前者是社會無法調節慾望,後者是社會缺乏真正的集體活動。
防範自殺:找回社會群體的穩定性
涂爾幹在最後認為,要防止自殺的發生,不是靠法律的恫嚇,因為法律無法真正喚起人們的道德感。他反而指出,
「我們過分容忍自殺是因為產生自殺的精神狀態是普遍存在的,我們不能譴責自殺而不譴責我們自己……唯一能使我們比較嚴厲的辦法是對悲觀主義傾向直接採取行動,使這種傾向恢復正常並加以限制……一旦大多數人的意識恢復了正常,就會以適當的方式抵制一切有害的傾向。」(頁450)
因此,涂爾幹說,最有效的方法,是我們必須使各個社會群體有足夠的穩定性,讓個人從屬於群體更大的價值,讓自身的生活重新找到新的目標與方向。他認為,政治團體、宗教團體、家庭都不像以往能發揮作用了,但職業團體或行會是一個契機。
我們現在已經知道,自殺的心理、生物與社會因素往往是不能分割的,且涂爾幹指出的這三種自殺類型並不一定能貼切詮釋當代自殺的現象。然而,《自殺論》的積極意義就在於,喚回大家所忽視的社會因素,力求回到人性基礎的一面:人是需要與人連結、產生歸屬感的。
「我們不能譴責自殺而不譴責我們自己」
我們當前的社會氣氛,不同於19世紀末的歐洲瀰漫著過度容忍自殺的悲觀主義氣息;相反的,我們反而用更多的道德規範或教育宣導,勸人不要自殺,並在每次媒體報導自殺事件的文末,附上如「珍惜生命,自殺不能解決問題,生命一定可以找到出路」等醒目字眼。但是,同樣真實的是,我們往往忽略自殺的現象,乃是來自社會紐帶的脫節。我認為涂爾幹精準地指出一個觀念,即個人的疾病與社會的疾病是不可分割的。
因此,若重新詮釋「我們不能譴責自殺而不譴責我們自己」這句話,那或許是在告誡我們,任何把自殺原因歸咎於「個人因素」都是極度不負責任的。我們不能自外於自殺者的生命去評判或分析他的自殺原因,而是意識到我們都是所屬社會的一份子,我們都對彼此負起某種建立共同體的道德責任。
結語:對人的期望高一點,從社群的日常力量開始
我們處在一個連結性極高的社會,也是寂寞感日益增加的社會。似乎一種矛盾與諷刺的文化狀態呈現在我們眼前:我們不甘寂寞,因此亟欲窺視每一個朋友在社群媒體上的動態,卻又害怕「過度親密」的交流,總是隔著圖片與訊息與人建立連結,而非真實且專注的對話。科技社會學者雪莉‧特克(Sherry Turkle)就精闢地指出:「
我們對科技的期望日高,而對彼此的期望日低。」
[1]
涂爾幹紮實地用數據呈現社會自殺率,但我們別忘了,那些是一個個有血有肉的生命。找回與人的連結性、建立群體的歸屬感,是當前人類的重大任務。或許,當我們試著放下手機,用心看看他人的臉孔、聆聽他人的故事,就是一個很好的開始。讓我們對人的期望高一點吧。
我們不能等到看見自殺的數據或報導,才思考「防範自殺」。或許,就在我們與人建立連結的同時,就已給予彼此許多新生命的機會。真正的防範自殺,要從社群的日常力量開始。120多年前的《自殺論》,至今仍在對我們說話。
[1] 雪莉‧特克(Sherry Turkle),《在一起孤獨》(台北:時報,2017),頁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