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有沒發現,近年對於各種補貼,想法已經趨近「本該給」,而非有給算賺到。問題是,政府發放補貼,也是納稅人的錢,這意義形同搶有納稅者給沒納稅的。從納稅更多者身上拿到超過自己繳稅的部分,本就是一種幸運,而我們卻認為這是應該的?代表我們對於財富充滿仇恨,有錢是一種罪過,可好像沒人這樣說,對吧?
有錢是一種罪過,可好像沒人這樣說,對吧?
這是因為,別說是台灣,世界各地對於財富的看法都很糾結,一方面認同自力賺取者,另一方面反對無端繼承者。是非對錯先不論,至少台灣人並不認為,一個白手起家的富裕者,擁有財富是罪惡。
但台灣繳稅夠多者,只有資本家?絕大部分都是中產階級,以及白手起家者。台灣畢竟少有數百年家族,歷經動盪後,多數財富累積都不超過三代,讓人痛恨、繼承大量房產的包租公,數量並不多。擁有兩三棟房子,一棟收租這能稱之為包租公?筆者認為,這拿出去路邊隨機調查,應該沒多少人這樣認為。
既然如此,將補貼視作理所當然,不就是一種對努力工作,白手起家者的掠奪?
平等成為仇恨與享樂主義的遮羞布
認為台灣貧富差距太大,所以要針對吉尼係數前20%課徵超高稅率,筆者沒有意見。但請看一下這20%中,有多少人是我們想像中,依靠金錢遊戲跟繼承得來。依照收入統計,這20%中大概也有8成,都跟我們一樣讀書考試、工作賺錢,或許家境不差讓他們有更好的起點,但可說幾乎無人是躺在那等錢掉下來。
媒體的發達,讓這種財富群像扭曲又放大,一旦我們認定財富都是不正當獲取,自然不覺得掠奪是罪惡。當我們對有財富者充滿仇恨,就會對自身際遇不滿。
再也沒有什麼比怪罪他人更能卸除責任的方法,談政客閃責任,人人說得活靈活現,談自己該負的責,都是其他人的錯。
進步分子把享樂主義包裝,套之以各種理念,其本質都出自於仇恨,要你相信自己值得更好的。如果你反擊這些理論,立刻就會被扣反對理念的帽子,或是情緒勒索,認為追求更好並沒有錯。
追求更好,當然沒錯,但標準在哪?近年衝撞世界的進步主義,為何與跨國大企業沆瀣一氣,就是享樂主義與消費主義掛勾,要求每個人盡最大能力消費,讓自己的快樂最大化。
這變成沒有標準,過去對更好的生活,具體描述起來,比較像是生活水準提高同時,讓知識水準也提高。現在呢?全部都物質化,精神上的需求被斥之為宗教鴉片,文化資本的提升,居然還有主流標準,必須依附在進步價值之上,只要你不遵從,就貼標籤為無文化之人。
就連文化資本也都被物質化、消費化,進步價值最推崇的人權、環保、性別,幾乎都贖罪券化,可以透過消費商品獲得頌揚,現在更極端的還想要法規化,強迫你消費這些價值,不然就得關門大吉。如果我們把這些價值用黑布貼起來,單單看其行為,就跟使用暴力去壟斷市場沒兩樣。
講到後面都是錢,追尋的理由全是快樂,蓋上的遮羞布名為平等。
追求更好更快樂,但快樂誰定義?代價誰支付?
仔細檢視近年各種價值,不難看出都是以當事人的快樂優先,因為不快樂來自於各種歧視、壓迫。至於當事者快樂後,會不會讓別人不快樂並不重要,此時不快樂就跟歧視壓迫無關,是你活該。
快樂的定義如此單向,不就是製造新的特權階級?
追求平等的結果,出現另一批新貴族,被迫成為奴隸者,則要反省自己的過錯。這跟過去帝國征服蠻族後,毀滅其文化,奴役其民族有何不同?
當快樂變成目標,每個人都不會快樂,因為快樂兩字沒標準,你總找得到更刺激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