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想來聊聊什麼是夠好、更好的自己 ? 如何定義及影響我們 ?
從小我們從家庭到學校,出社會乃至整個人生,我們都深受著一個集體意識的影響,那就是:「我必須要更努力才有用!要夠好!好還要更好!不能讓別人失望!或讓別人看不起!」
當我們探討夠好和更好的自己時,我們可以深入思考3個常見的迷思和誤解,進一步拓展我們的視角。
從我們的成長過程中,我們經常受到一個強烈的訊息影響,即只有不斷追求完美,我們才能實現幸福和滿足。小的時候是比誰比較聽話乖巧,大一點是比誰比較聰明,功課好又用功、努力,出社會是比成就、地位、薪水,彷彿倉鼠在轉輪上一樣,不斷地奔跑。
試圖想要超越那個感覺不夠好,很糟的自己。這種觀念常常讓我們陷入一種不斷自我挑戰、追求不可能的目標的困境中。
然而,我們必須明白,完美是主觀的,每個人對於自己的標準都不同。當我們一直在追求不斷提高的標準時,我們可能忽略了身邊已經擁有的美好事物。
幸福不應該被建立在不斷的自我改進上,而應該建立在對當下的感激和滿足上。
我們可以開始接受自己,明白我們不需要追求無法達到的完美,而是可以努力成為更好的版本,但並不是基於自我匱乏的心態,同時也可以欣賞與接受自己任何當下的價值與狀態。
我們經常以為,只有在外界給予認可和愛的情況下,我們才有價值。這種觀點將我們的自尊心和幸福感與外部因素聯繫在一起,使我們努力證明自己的價值。
然而,真正的自價值應該來自內心,而不是外部的讚美或批評。我們應該學會自我接納,無條件地愛自己,而不是一直尋求外部的認可。但不可否認會有這樣的需求也是很正常並沒有問題,只是可以嘗試著減少。
自我價值不應該取決於他人的看法,而是基於我們對自己內在價值的認知與對自己的認識。
當我們內在越是感到堅定,外界的評價會慢慢變得不那麼重要,我們能夠更自信、堅定地追求自己的目標。
有些人誤解自愛為自私,認為關心自己的需求和幸福就是放棄關心他人。然而,這是一個誤解。
自愛並不是排除對他人的關心,而是確保我們有足夠的內在資源來照顧自己,這樣我們才能更好地關心他人。
當我們擁有更多的愛和自我關懷時,我們才能成為更好的朋友、家人和社會成員。
自愛的一部分是學會設定界限,知道何時需要休息和自我照顧,這樣我們才能在幫助他人之前保持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