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爆出不少性騷擾案件,果不其然社會上有許多人起乩,各陣營都有,真的讓人搖頭。
話說在前頭,這些人全會讓事情惡化,根本沒有任何幫助,單純有害。
請問有人溺水的時候,你要怎麼救?
是的,很緊急,一定要去救人,但如果他陷入恐慌正在掙扎呢?
是的,溺水者狀況很多,我們也常聽到救難宣導,提到「真正」溺水者大多早就已經安靜無法出聲了 ,畢竟空氣用來呼吸都不夠了那能用來發聲。
但也的確有些剛要溺水的人會陷入恐慌,拼命掙扎。
這時如果我要過去救援,通常大家也會提醒「不要自己被拖下水」,簡單說,如果對方正在恐慌,我們一定會先「安撫情緒」,而不會直接跑過去拉人,因為這樣反而危險。
至於你自己跟他一樣緊張,那你就跟著抽筋沉下去吧!
總之,要幫助別人,就現確認對方情緒狀態,如果他已經可以很「冷靜」的跟你陳述事情經過,那麼代表他已經先「自己檢討過自己的狀況」,因此可以整理資訊來告訴你,請你幫牠,其實這也是大多數會找社工、輔導室、律師、生命線之類有的沒的人求助的狀況。
但也有那種陷入恐慌的求助者,這種人當然要幫他沒錯,但你首先要幫的往往不是他希望你幫的部份,而是要先幫他「冷靜下來」。
我就遇過失業過鬧自殺的人,你覺得我該先處理失業還是自殺?實際上我陪他聊到天亮,才套出他家地址電話,然後另一邊偷打電話通知社工跟派出所,一共聊超過八個小時,內容其實跟失業一點關係也沒有,只是一直扯別的讓他把注意力移開,讓他「放下」困擾他的思緒,讓他覺得「那又沒什麼」,直到他能跟我閒聊有的沒的,接著願意接受真正的協助,同意告訴我他家地址電話,直到警察去敲他家大門我才能放下電話。
誰叫你跟著起乩。
這幾年被搞得最髒的專業詞彙,就是同理心,實際上網路上你看得到滿口同理心的人,九成九根本連同理心是什麼都不知道,只會鬼扯「感同身受」,偏偏這句話正是謊言中的謊言,實際上你就是什麼都不知道。
同理心有兩個條件,一是我「模擬你的立場來判斷事態狀況,二是「很清楚的知道我不是你」,這兩個條件缺一不可,同理可沒叫你當個方法論演員去扮演對方的角色,然後跟著抓狂,而是試圖以對方立場重新判斷事態,這其中可不包含情緒,實際上同理的目的正好是為了排除情緒干擾,的,情緒是干擾必須排除,因求助者正是有情緒擾才求助的,需要由第三者以「抽離的身份」去模擬當事人的處境,尋找事件中的線索,才能提供當事人「符合他需求的幫助」。
如果他有能力處理就不會陷入情緒當中了,誰叫你去模擬他的情緒?是嫌人家不夠抓狂嗎?
要助人,如果事態緊急,介入有緊急的必要,例如CPR不算性騷擾,是的,因為他「不省人事」,而如果意識清楚,則要優先尊重對方意願,例如當對方說「不想聲張」,那你也只能停下來。如果對方入迷亂不安,我們會先「肯定對方的感覺是有道理的」,『但是』也要開始協助對方沈澱下來,陳述自己的遭遇與目前狀態。是的,這就叫「引導受害者自己檢討自己」,少鬼叫受害者不能檢討,笑死人,這世界上有誰不能檢討的?一堆人連上帝都在檢討了,哪有哪個人類不能檢討的。
只有當冷靜下來、可以有條理陳述的人我們才不需要大費周章先處理情緒問題(是的,情緒本身就是問題,如果你情緒不穩,你這個問題會先被處理--也就是先檢討受害者),而當你冷靜下來,我們才能正式開始處理你所求助的事項。
要知道,臨床上的確常有那種情緒激動的人來,久了就會知道這種人實際上就只是為了發洩情緒,常來哭鬧,後來我們就知道他還真的只想討拍而已,「真正問題」從來都沒解決,找人聊天說不定才是「背後真正問題」……
但也只能苦笑接待。
不管怎麼樣,總之助人者看見對方如果情緒狀況不好,一定會先處理這塊,也絕不會犯下「陪著罵、支持你罵、跟你一起憤愾」這種蠢事,你這只是進一步傷害受害者而已,根本有害。
喔是的,我知道很多人找朋友聊,一起罵爛人的確能抒壓,這的確也是一種處理方式,但要區分清楚的一點在於,這樣做會有效是因為「那是熟人」,是的,只有熟人的情況,跟著罵、發洩情緒才會有意義,如果你找的是心理師、社工師,是的,或許他們也會讓你先發洩一下,等你累了再說,但他們不會讚聲,更不會跟著幫你想如何報復對方,因為他們很清楚這類幻想只有熟人之間才有「一點」幫助。
所以你無關的網路鄉民跟人家發什麼神經?
當然,現代社會也有人會上網討拍的,但十之八九只會受更多傷害,因為你把自己擺在一堆資訊不明確的大眾手中,這風險太大了,就算有人願意支持,但只要發現更有趣的東西,這些人馬上會離開,可是對你有惡意的人卻會永遠存在。
也因此,如果我們希望在網路上真能幫到陌生人,首先就是不要跟著對當是人喊打喊殺,這絕對只會變吵架而已。當然如果你的目的就是吵架,那就請便,但也因此求助者自己應該衡量後果,因為這種事無法避免,因為任何資訊都能成為人家利用的工具。
再者,如果變成公共議題,那麼就好好討論制度,因為對路人來說,避免新的不幸發生才是重點,也是真正可以提供協助的部份。
如果求助者已經可以很冷靜的陳述問題,那麼我們又可以如何幫助?對不起,又要檢討受害者了,因為我們會針對他的陳述裡有疑義的地方,請他做更多說明--是的,這一點都不舒服,但既然你把事情公開,那就絕對要被這樣檢視,簡單說,會跟你要證據。在這個同時,對造人也會有所反應,當然最直接的,一樣是要你給證據。
因此我們的立場就跟加害人一樣嗎?不,這是單純的抹黑,因為提出證據事理所當然的事情,如果你不能說服我們相信,那麼加害人就不存在,相反的,你自己會變成加害人,不管你看起來多可憐都一樣。
是的,這很現實,卻是實際情況,因為你根本沒立場要求人家無條件相信你,就算你的故事很有說服力,足以讓我「偏向相信你」,但那也只是「偏向」,不是代表實情。
那麼不相信你的人自然也會進行反擊,然後兩邊吵架而已。
檢討加害者?先不管事情真假其實我們並不真知道,你所謂檢討其實就只是參戰而已,然後兩邊大打一通。是的,很多時候我也會參戰,但我很清楚我這是參戰,有其他目的存在,更清楚做這種事情對求助者本身沒有幫助,真要幫助求助者,由其他方式可進行,只是手上有資訊可以拿來做其他利用,我也不會放過而已。
是的,很多事件聽了你會很生氣,我也會,但如果你真的想幫忙,情緒先擺一邊,那一點用也沒有(或許可以當作你的動力,但也只有這樣)。
要助人切勿情緒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