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涯諮詢現場與相關的討論經驗中,我們經常運用性格、興趣、能力三者之交叉分析,來定位適合個人發展的職涯進路,而除此之外,有一個很特別的是我們還經常使用「天賦」一詞,來解釋某種難以量化的個人優勢。舉例來說,班上的同學A也不是特別聰慧,但就是特別會掌握規則,老師一頒布新規則他馬上就能掌握並且想辦法鑽漏洞;又像是同事B就是特別幽默風趣,同樣的話他說出來就是特別好笑。
這些東西難以被量化和一言以蔽之,所以通常也沒有為人慣用的名字,它們太依賴每個人的個別情境而生,它們在情境中才能被展現出來,而它產生的過程非常自然,渾然天成到它被視為是刻在基因裡頭的秘密。
天賦是你第一時間傾向的想法、感覺、行為,天賦和能力需要被區分開來討論。(註1)
我們經常會忽略自己的天賦線索,認為那些是很自然簡單的事情。因為我們很擅長、自然而然就能做到。(註2)
最終它們被與能力做出區隔,因為難以如一般被認可的能力一樣,有相對應的證照去加以佐證,也沒有那種在一般履歷中經常出現的「我具有OO能力」四字表述方式。天賦變成好用的詞彙,只要是特殊情況,都可以用天賦來涵蓋。
然而這同時使被指向的那個東西,被賦予基因決定論的色彩,它是絕對的、難以改變的、有就有,沒有就沒有的。天賦,天選之人才有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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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我們會認為知道自己天賦在哪,對職涯發展是有幫助的,但也因此對自己是否有這個或那個天賦感到焦慮,我會不會根本不是這塊料。相應地,坊間也出現了相關的測評工具。
如果能將天賦與工作連結,那工作起來便更順手,更容易創造成就感,以及將該工作賦予個人特色,讓自己在該崗位上成為無可取代。(註3)
如果想知道自己在哪方面是天選之人,美國市調公司蓋洛普(Gallup)開發了一套天賦測驗,全名為「蓋洛普優勢識別測驗」(CliftonStrengths,簡稱蓋洛普測驗)。測驗設計出34項天賦。在測驗說明中提到,受測者可以透過一百多題的測驗,找出天賦在哪,進而加以訓練,把它變成優勢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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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在基因決定論的框架下重新思考個人優勢,天賦成為你輸在起跑點的原因,也為你攬下成功的所有功勞,成敗都理所當然,事情早在你被創造出來的那刻就決定好了。這可能帶來的負面結果是「消極地認為努力也沒有用」或是「積極地尋覓飄在天空中的某個天賦」,甚至成為達不到目標的正當理由。過去不可能改變,在決定論框架下,我們不可能做任何選擇,也不可能負任何責任。我們將天賦賦與特權,掌管所有我們不知道怎麼解釋的事,天賦將因果凝結,我們的時間不會再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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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談到,相較於清晰、易懂、語用、可量化的能力,天賦是模糊、幽微、無名、感受性以及難以量化的。並列來看,我們的確很難說兩者是同一回事。但如果說,當前所謂的能力之所以是能力,其實是因為它被規訓成一副可以被簡單理解的模樣而已呢?我們之所以說兩者不同,其實是建立在我們將同一根源的東西做出區隔,然後複述區隔的方式,然後再說,你看吧!它們真的就是不同的東西。
那些被寫在履歷上有名字的能力,像是「溝通能力」、「合作能力」其實也非常攏統,還是需要具體描述才能理解。就算是有證照的「語言能力」,也不表示語言能力就是那個樣子,證照和考試制度,也只是粗略地把能力歸類而已。那些尚沒有名字無法被簡單掌握、沒有分級無法被迅速歸類的,我們只是取巧地把它存而不論,神化它,讓它成為原本就不能被理解的東西。
如果是這樣,那麼我們有必要將自己從天賦特權裡解放,天賦除魅,來消解掉我們不想要的決定論式後果。甚至,我們有必要檢視之所以區分出能力和天賦的背後心理因素,以及在競爭(證照化)下產生出來的生存焦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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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一般的能力還是所謂的天賦,首先,它們必然是一種帶有個殊性的身體化活動(兩者都是渾然天成的)。如果過份地將之以證照獨立出來,或冠以天賦之名將其重新以外物的方式來呈現,那麼個人也只不過是集所有子能力分類的一個更大的分類罷了,就像是收納許多分類資料夾的抽屜。
如果社會過份地要求以這種方式來理解個人,並建立起一套嚴格的求職篩選與淘汰機制,而工作作為眼下主要的謀生策略之一,這套機制便反過來影響個人,使我們自願成為那些規規矩矩的A4自傳。我們將自己寄出,然後又被丟進垃圾桶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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