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
一、當責:別只把事情做完,要把成果交對。
- 「負責」著重於任務的執行(有做,有把事做完),而「當責」強調的是成果的產出(把事做好,做到位)。
- 當責是一種心態,代表主動承擔、積極尋找解決方案、超越職責範圍確保任務完成。
- 真正的專業不是只做到 100%,而是有能力與意識做到 105% 甚至 110%。
二、當責者與受害者心態的分水嶺:選擇面對與行動,而非推諉與逃避
- 當責者:正視問題 → 承擔責任 → 採取行動 → 做出成果。
- 受害者:否認、推諉、指責、拖延,陷入「我沒辦法」「不是我的錯」的循環。
- 每個人面對困境的選擇,會不斷影響自己是在當責者或受害者的軌道上循環。
三、實踐當責的方法與工具:從個人態度到組織制度
- 實踐「個人當責」可從問個好問題開始,例如:「我能為成果多做些什麼?」
- 運用ARCI,釐清專案中各角色的責任與權限:
- 若組織內每個人都展現出「當責」態度,就能減少「三不管地帶」,整體效能將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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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兩天在我的FB動態牆上,蠻多朋友分享下面這一張「當責階梯」圖(原圖是英文版,中文是我加上的)。
當責階梯
在職場中,我們常常聽到:「我不知道你要這個啊」「我需要等資料才能做」「不是我負責啊」「我沒辦法做,因為……」這些話乍聽起來或許合理,但也顯示了一種「責任態度」的缺乏。如果能改變這些話的語氣與背後的心態,才能慢慢往「負責且主動」的方向前進。
在這張「當責階梯圖」中,越往上爬,行為就越主動、越有影響力;越往下退,就越無力、越受限。雖然我們無法控制每件事是否如我們所望,但可以選擇:藉由當責,讓自己成為解決方案的一部分,而不是藉口的一部分。
有些人也許會覺得奇怪,不是已經有「負責」Responsibility 的觀念了,為什麼又有「當責」Accountability 呢?而當責和負責又有什麼不同呢?難道只是換種說法而已嗎?以下讓我介紹《當責》這本探討現代工作者、管理者應該具備的工作觀的好書。
什麼是「當責」
在《當責》書的一開始,先引用了作家王文華的故事,王文華在史丹佛就讀時也在一個機構實習,有一次他要交一個報告,裡面要收錄一份委外研究單位的數據報告,他催了很多次但都沒有收到,結果延誤了他的報告遞交。
當老闆質問他為什麼不準時交報告?王文華解釋這不是自己的錯,是因為外包單位遲了,結果老闆說「閉嘴,做點事吧!」進一步問他「如果打電話找不到人,你為什麼不親自去一趟?辦公室找不到人,就去他家堵他。如果沒有他的報告,那你的plan B是什麼?」
老闆的意思是:如果你報告沒準時交,過程你多用力催,打過800通電話,一點意義也沒有,重要的是成果,沒有人要管你的過程多不順或多辛苦。
不知道你如果聽到老闆這麼說的話,你的感覺怎樣,不過王文華從這個經驗裡整理出的教訓是:做到100% 是本份,105% 是天份,110% 則是專業精神。因為當你做到100%的程度,還可能會因為一個小意外被扣幾分,唯有做到105% 甚至是110%,才能確保成果是最好的。
如果再延伸這個100%, 105%, 110% 的比喻:假如每一次都要求自己做到100% 也就是1.0,你的人生經過無數次的100% 投入,就像是(1.0)的n 次方,等於1x1x1x1x1x1x1x1…結果就是1,也就是完整穩當的人生。
但是如果是選擇做到105% 甚至是110%,你的人生經過無數次的加碼投入,就像是(1.05)或是(1.1)的n 次方,等於1.05x1.05x1.05x1.05x1.05x1.05x1.05x…或1.1x1.1x1.1x1.1x1.1x1.1x1.1x…,無數次之後就等於無限大。
當然這個算式只是一個比喻,王文華想要表達的是,如果你想的不是「做到剛剛好」就好,而是「多做一點」的話,為你自己創造的價值會是很大的。
這個例子帶出「當責」的重點之一就是「確保做出成果」甚至是「做到超乎預期」,也就是「多做一點」
在這裡也可以為「當責」下個簡單的定義:對承諾說到做到,並且為最終成果負起完全責任。即便在過程中有出乎意料、超出自己掌控的因素發生,仍然積極構思因應,致力於交出成果。

當責的定義
「當責」跟「負責」有什麼差別呢?
對於「當責」跟「負責」的差異,有個說法是這樣區分的:
- 「負責」指的是:有義務去履行,比較像是「需要去做」「必需去做」
- 「當責」指的是:擔起責任,確保那個你「去履行的義務」是可被完成的。意思是對這件事的成敗負責,不只是去「做」而已。
那麼,「當責」和「負責」還有哪些不同呢?書中也有以下這些解釋:
- 「負責」的承諾是對自己訂下的:意思是標準是自己認定的,只要讓自己覺得問心無愧就可以了。而「當責」的承諾是對別人定下的:意思是成果要能夠被別人認同,必須滿足別人的要求。
- 「負責」所擔負的是「執行責任」--也就是有切實執行被交付的任務。而「當責」所擔負的是「成果責任」--不管怎麼做,要交出好的成果!
- 「負責」是「把事情做對」,而「當責」是「做對的事,而且也把它做好」。
- 從角色來劃分:「負責」是專業者的責任,不同專業的人去執行特定任務或被分派的工作。而「當責」是經理人的責任,就是負起管轄範圍裡任何活動的全部責任,是專屬於管理者的責任。

當責與負責的不同
如果用這些標準來看前面提到的王文華實習期間的小故事,就會很清楚看到:原本王文華所做到的就是「負責」--有打電話去催,一直催。但是他並沒有做到「當責」,因為催了但沒有收到,也沒有進一步的行動,所以報吿沒有準時交。
而「當責」這個觀念運用在工作者和組織,是在1950年左右從通用汽車開始的,之後在1980、1990年代發展出相關的管理工具和概念像是等一下後面會介紹到的RACI,因此逐漸被廣為運用。
「當責者」和「受害者」的分別
在上面比較了「當責」和「負責」的差別之後,不知道會不會有人覺得:哇,不管是不是因為意外或怎麼樣,不論如何都要負起做出成果的責任,否則就是沒做到當責,這也太慘了吧?甚至會因此覺得「那最好不要當責,免得好事沒有,責任一堆」,如果有這樣的想法,要小心演變成「受害者」的心態唷。
如果說「負責」和「當責」比較像是程度上的差異,那麼「當責者」和「受害者」應該就是完全相反的類型吧。對當責者來說,去為成果負全責是自己的選擇,但對於有受害者心態的人來說,可能反應是「為什麼是我!?」,感覺被陷害成為代罪羔羊。
在《當責》的書裡用了不同的方式來比較「當責者心態」和「受害者心態」的差異,讓我們來看一下:
一、「水平線」模式:
當碰到問題或面對責任的時候,你習慣怎麼看待呢?我們來看這張圖:

當責者與受害者的劃分:水平線模式
在水平線以下的屬於受害者循環,包含六種心態:
- 漠視或否定:典型的心態是「從我的角度看,我不覺得這有什麼該解決的問題呀」,就把問題當做不存在。
- 撇清關係:典型的心態是「這不是我的工作範圍」「公司請我來不是做這種事的」,認為這個問題應該是其他人處理,不關自己的事。
- 交相指責:典型心態是「是業務部不會推廣,不是我們產品設計的問題」或「都是他們不給力,害我們被連累要幫忙」,怪東怪西怪別人。
- 不知所措:典型心態是「現在到底要我怎麼做?」「你直接跟我說我該做什麼就好了啊」,希望最好可以靠別人來解決。
- 推諉卸責:典型的心態是「我早就說過了,你看吧!」「我之前有一封email上有說,是你沒注意」,反正就是別人的錯,自己都沒問題。
- 消極拖延:典型的心態是「船到橋頭自然直」「等風頭過了,自然就沒事了」,希望撐過去就不必處理了。
如果不跳脫這六種心態,就自然會一直陷在「受害者循環」之中,不過一旦願意擺脫這些想法,跨到水平線之上,就會開始登上「當責階梯」:
- 第一步是「正視問題」:面對事實,思考自己的角色
- 第二步是「承擔責任」:以積極心態介入,做出承諾,訂下目標
- 第三步是「著手解決」:針對要做出成果的障礙與過程,逐一進行
- 第四步是「做出成果」:確實執行,持續到問題解決為止。
二、「企圖心」模式:我們來看這張圖:

當責者與受害者的劃分:企圖心模式
這張有點像是數字8的圖,要表達的是:當狀況發生時,基於我們的「企圖心」從選擇坦承問題存在開始,到採取行動的歷程就是「當責迴路」,我們承認有問題存在,進而決定承擔責任,為了要解決問題,我們也諒解自己和別人為何會讓這樣的事發生,然後經過自我檢討與學習,進一步採取行動,做出成果,把問題解決。
而如果狀況發生時,我們選擇漠視、忽視問題,否決自己應該要介入,進而怪罪他人,然後把自己的行為合理化,並且抗拒面對與行動,甚至像是縮頭烏龜一樣躲起來,逃避處理這個棘手問題,那麼就進入了「受害者迴路」。
特別要注意的是,之所以會畫成一個8字型的迴路,是因為當狀況持續發生,每一次的選擇,都有可能讓我們從原本的當責者轉變成受害者,或是相反的從受害者轉化成當責者,所以,每一次的選擇都很重要。
比較前面兩種模式,你會發現兩種模式裡的「受害者」心態是很類似的,也因此要提醒我們自己千萬不要用這樣的思維來思考和處理事情,避免自己落入「受害者」的處境。
當責的關鍵應用—責任圖解RACI 與ARCI
前面所談到的當責,感覺是一種心態、一種做事的態度,如果要應用在組織、企業裡,感覺需要更明確的做法和制度。前面提到1980、1990年代「當責」有發展出相關的管理工具和概念,就讓我們來看一下RACI 與ARCI。
在1987年,由波曼和迪爾首先提出了RACI 的概念,在當時R 代表負責 Responsibility,A 代表核可 Approve,C 代表諮詢 Consulted,I 代表告知 Informed。
在RACI的模式裡,R是實際的執行者,要瞭解情況,發展出各種可行方案,然後向A尋求核准、認可才去執行。過程中要和C做雙向的諮詢、溝通、討論,並且在事後通告I進度與成果。這套方法逐漸成為專案管理中運用的方式,來規範專案中的不同角色與責任。
但是隨著企業跟組織的實際運用,發現RACI 的角色順序和意義開始有些爭議,例如一個專案裡有好幾個R,那麼專案的成敗是誰來負最後的責任?是R還是核可的A?所以在2005年,愛捷顧問公司的安德生就寫文章呼籲應該把RACI 轉化成ARCI ,而其中原本的A 是核可 Approve,轉化成「當責者」Accountable,並且把順序放在最前面,表示最重要的是必須有一位「當責者」,來負起最終、最重要的成敗責任。

A.R.C.I 四種角色
在ARCI 模式裡,A 是有決定權和否決權的,因為責任與權力是一體的,而其中的R,則是負起他的專業與執掌中的責任。而C 與I 則屬於支持或必須關注的角色。我們可以來看這張圖。

A.R.C.I 四種角色的關係
舉個例子,一家公司裡面,不同的營運事務的ARCI會怎麼劃分,簡單的說,就是界定「誰負責做什麼」,同樣是看圖中的表格:

不同部門,在任務間的A.R.C.I. 角色關係
像是開發新產品和興建新廠都是跨部門的營運活動,擔任當責者的分別是銷售副總和技術副總,但在另一個專案則會是諮詢的角色。而負責者會有跨部門擔任的情況。
而像是開發新客戶則屬於銷售部門內的營運活動,因此由業務員來擔任當責者的角色,並同時擔任負責者,主管就只需要擔任C或I就可以。用這樣的方式釐清角色、責任範圍,就能夠明確有效的運作。
要注意的是:必須讓所有相關人都清楚自己的角色,才不會發生「你以為自己是R,別人以為你是A」或是「你以為自己是C,別人以為你是I」等等的混淆或誤解。
我們也可以用ARCI 來解釋組織裡「授權」和「賦權」的差異:所謂的「授權」,主管仍然是A,被授權的部屬頂多是大R。但是「賦權」的話,部屬已經成為A 當責者,主管則成為C,是被諮詢的角色,但決定權與最終責任都在身為A 的部屬身上,如果主管在這時候要把決策權拉回來,那A的角色就會回到主管身上。
那麼是不是所有的事情都要用ARCI來設定出角色呢?ARCI 在運用時可以考慮以下幾點:
- ARCI 適合用在比較重大、比較複雜,權責容易混淆的計畫。
- 雖然一開始沒有用ARCI ,但是在執行階段中開始因為角色職責開始有衝突或混亂時,可以藉ARCI 來釐清。
- 當已經預見到未來可能會有角色衝突時,也可以用ARCI先預作澄清。
實踐當責—從個人當責開始
我們剛剛在看了當責的心態,以及當責如何以ARCI 的方式實際運作,接下來我們來看我們該怎麼樣來實踐當責。在書中,稱這個為「個人當責」
假如目前你在組織的任務裡擔任的是其中一個R 的角色,但是你做到比你職責所需的程度更多,也就是做到105%或110%,那麼就像是這張圖:

當責可以從個人做起
這時你已經從R1 往外擴充到A1 。之所以會這麼做、能這麼做,必須要自己對於「成果」有超乎常人的在意,希望可以持續改善自己的績效,希望自己多想一點、多做一點,還有就是有「要確保能做到100%,必須把目標訂在110%」的觀念。
個人當責起始於「問個好問題」
在《當責》書裡有提到,如果我們希望可以做到「個人當責」,可以從「問好問題」開始,這裡的「問好問題」,不是指問別人,而是問自己。以下是一些「好問題」:
1. 彼得杜拉克在《杜拉克談高效能的五個習慣》裡,提到高效能的工作者會時常問自己這個問題:「有哪些是我可以做出貢獻,為我所服務的組織的績效與成果,產生重大且深遠的影響的事?」,這個問題專注在產生的貢獻與成果,而非只在意被設定的職務或工作事項上。
杜拉克這麼說:「能聚焦於貢獻,並為成果負責的人,無論他的資歷多淺,都可以稱得上是「最高管理階層」,因為他以組織整體績效為己任。」,相反的是「只專注在自己付出的努力,並且強調上對下權威的人,無論其職銜與階級有多高,終究只是個部屬。」
2. 約翰米勒在《QBQ,問題背後的問題》書裡提到以下三個原則:
- 好問題要以What 或是How 開始,但不要用Why,因為有可能會想抱怨「為什麼是我?為什麼會搞成這樣?」,以及不要用When,因為可能會想拖延,也不要用Who,因為會想指責別人「誰害的?誰的責任?」
- 好問題句子裡要有I,從自己開始,而不是別人。
- 要聚焦在行動,沒有行動一切都是空談。
如果我們可以習慣對自己問出好問題,那麼很自然就會開始以行動實踐「個人當責」了。
而如果組織裡的每個人都能展現個人當責,那麼整體的績效就會像這張圖,每個R都能夠照顧到比原來職責範圍外多一點,避免有太多三不管地帶因而掉球,整體組織的成效也會因此而提升,就是圖中不同的虛線範圍代表的:

當組織內人人都展現當責
以上把《當責》的一些重點很快地介紹了一下,希望這本書可以為各位帶來一些不一樣的想法。
給你的思考行動卡:
想從「把事做完」進化到「做出成果」,請從這幾件事開始思考:
- 最近在工作上,是否只是完成任務,卻沒有對成果負責?
- 面對難題時,我的第一反應是找方法,還是找藉口?
- 有沒有哪件事,我願意多做一點點,來拉高整體表現?
👉 你曾經在哪件事上「從受害者轉成當責者」?那個轉念的瞬間是什麼?歡迎留言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