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12/17閱讀時間約 10 分鐘

沒有這種情緒的人,更容易不被人尊重。建議你一定要學會——

最近有一個好朋友向我打電話訴苦,她這幾天被父母折磨得頭疼,原因是她拒絕了他們的相親安排,結果父母一生氣就開始各種數落她的不是,指責她脾氣不好、不懂事,還一次次想讓她辭掉現在的工作、回到他們身邊。

朋友雖然一直跟我抱怨,但卻沒有正面和父母溝通過。“因為我不想花時間和他們糾纏在小事上,也不想每次都大吵大嚷,反正他們不會聽我的,說了也沒用,不如順著說幾句,早點結束對話。”她說。

朋友的情況不是個例,這些憤怒背後,都藏著同一種呼聲:“在這段關係裡,我的自我沒得到尊重。”

憤怒是每個人都有的情緒,但如何溝通憤怒,卻是個難題。尤其是跟自己最親密的人,如何和父母、伴侶明確堅定地表達自我?如何有效地承認、溝通自己的憤怒?

今天我們結合哈麗特·勒納博士的書《憤怒之舞》(The Dance of Anger),來談談憤怒背後自我的呼聲,我們難以堅定自我的原因,以及怎麼在憤怒的指引下明確自我、改善原本的關係模式。

值得注意的是,儘管勒納博士的初衷是寫一本面向女性的指南,因為她認為在當前社會文化影響下,女性相對而言更難以在關係中主張自我。但這本書裡對如何表達自我需求和意志的建議,也適用於有同樣煩惱的男性。



憤怒是信號,

背後是渴望被尊重的自我


憤怒的感覺或許並不好受,但它對人類有用:憤怒是值得注意的情緒信號。憤怒提醒我們受到了傷害、需要捍衛自己的原則;或是告訴我們,別人為我們做得太多,以至於妨礙到我們的選擇和成長。

在生氣時,憤怒給我們力量來保持自我的完整,它促使我們向別人的干涉說“不”,鼓勵我們尊重和主張自己的權利、需求和願望(Lerner, 2014; p.2)。 勒納博士認為,在和父母/伴侶的親密關係中,我們的憤怒往往源於在關係中弱化自我(de-self)。

一段關係是“我”與“我們”的平衡,過多地強調“我”會讓雙方貌合神離,一遇到需求的衝突便容易結束關係;而弱化自我則意味著在關係中過多地強調了“我們”,卻忽略了“我”的需求,在關係中放棄了自己的責任感和控制力。

一段被弱化了自我的關係裡,“我”的需求不被看見、不被承認,也不被允許選擇和掌控自己的人生。 我們越是弱化自我,關係中的其他人就掌握更多主動權,是一個惡性循環。

例如,在親子關係中,孩子弱化自我的程度越強,父母越是會替孩子拿主意,這種互動會不斷強化彼此的力量差異。這就是為什麼,這樣的孩子長大了,也很難對父母開口重新聲張自己的權利。 不過,這種“強者越強、弱者越弱”的迴圈也可以被打破。由於關係裡的個體會彼此影響,當弱化自我的一方改變時,其他人也會相應地改變。一旦我們開始“明確自我”,即主張自己的原則、權利、願望和需求,對方也不得不作出反應

儘管改變的過程裡會存在衝突、掙扎,但如果方法得當,最終能讓我們收穫更清晰、強大的自我。有時候青春期孩子和父母的衝突是必要的,是在一次一次據理力爭的過程中,孩子才在父母心中確立了自己的自我,尤其是進入成年,孩子通過不斷明確自我,讓父母最終理解自己已經是一個獨立的成年人,為自己的人生負全部的責任。 



為什麼我們不敢明確自我?

有些人擔心一旦表達不滿,便會遭到對方的冷淡、嘲笑乃至謾駡。特別對生活在暴力、虐待環境下的人們而言,光是想到可能招致的身體、語言、情感暴力,就感到焦慮、害怕。

如果對方讓你對自身安全產生顧慮,那麼比起溝通,的確,保障自己安全、遠離傷害源才是第一要務。 而負面回應對我們的另一打擊,是它讓我們覺得自己“失敗和無能”,因為許多人希望能改變父母/伴侶,比如讓對方認同我們的需求和權利,而對方的負面反應說明他們並沒有改變。 因此有時我們甚至不敢感受自己的憤怒,也就不承認有明確自我的需求。這有一部分是受到社會對我們期待的影響。

比如,女性就面臨著“淑女-潑婦”的困境:一方面,社會希望女性成為“淑女”,做一個順從的、照顧家人情感和面子的女性;另一方面,社會又會汙名化敢於表達憤怒的女性,斥其為“潑婦”,用許多負面的詞形容她:母老虎、母夜叉等。既樹立典型要求女性效仿,又貶斥出格者來告誡女性。

孩子也是如此,父母一旦不能順心如意,便會用子女不孝、不顧養育之情來訓誡孩子。 女性和孩子因此會不停地責問自己:我的憤怒是正當的嗎?但情緒沒有正當、合理之說,它只是一種真實存在的體驗(p.4),憤怒就像口渴一樣,是背後的需求引發的感受,我們從來不會問自己“我是不是該口渴”。



我們有權感到憤怒,也有權表達它。


那麼,

明確自我會給我們帶來什麼?


當我們開始改變自己時,我們很難避免遭遇到關係中強勁的阻力和試圖還原的逆流。——勒納博士將其稱為“對抗-還原”反應:

關係中的他人會試圖逼迫我們回到舊模式中,還原成以前順從的狀態。我們可能會被指責為自私自利、不孝、不近人情、不懂事(“你怎麼和你爸爸說話的,有做孩子的樣子嗎!”),對方可能會以結束關係要脅我們(“我沒你這個孩子”、“你這是逼我和你分手”),有時,對方甚至會用激烈的生理反應打斷你的表達,例如哮喘、暈厥等等。 之所以父母/伴侶會出現這種反應,並不一定是由於他們不愛我們,而是因為我們的變化會引起他們的焦慮:害怕我們一旦獨立,他們就會失去我們(分離焦慮);不確定關係改變後會變成什麼樣,所以不知所措(對未知的焦慮)。在焦慮的背後是對親密和維繫關係的渴望。 

在我們堅持自我後,有的關係不可避免地走向結束,但分離並非是壞事,離開耗竭性的關係既是成熟的證明,也給我們尋找更好關係的機會;而有的父母/伴侶則逐漸認識到他們焦慮的事並不會發生,能夠意識到你想要的是更好的關係,而不是離開他們,進而和我們一同改變和成長。 當我們試圖為自己主張權利,我們同樣會有對自己的“對立-還原”反應,比如面對他人的指責、威脅,我們會感到愧疚和分離焦慮;過去的習慣也誘惑著我們回到熟悉的情境裡——在他們面前立刻變成了從前的那個孩子。

可是,如果我們選擇掩蓋、壓抑來維繫表面的和平,它會迫使我們消耗精力偽裝自己;這樣的關係會讓偽裝者懷疑真實的自己得不到接納,和父母/伴侶之間始終存在著距離。 



如何在憤怒的指引下明確自我?


憤怒只是一個信號,它能給我們指出問題的方向,卻不能替代思考和溝通。明確自我並不代表要毫無章法、不經思考地宣洩怒氣,它需要我們花時間想清楚自身的需求,並採取恰當的溝通方式。

勒納博士指出,要將憤怒作為幫助我們明確自我的工具,我們可以從以下四個方面磨練技能(p.12): 

a. 識別憤怒的原因,

明確立場 憤怒傳達的資訊一般是模糊而簡單的,主張自我需要我們劃分更清楚的界限,想好自己的立場和可能的選擇。

勒納博士介紹了六個問題幫助我們厘清思路:

“哪些情況下我容易憤怒?”一旦發現憤怒的徵兆,可以提醒自己調整情緒,像是深呼吸、數數字,或是直接提出“我需要時間再想想清楚”,在憤怒早期開始干預比怒火爆發時再調節它要更容易。•“此時此刻真正的問題是什麼?”比如,穿什麼衣服、衣服好不好看只是表像,問題核心是我們本該有權決定自己穿什麼。•“我自己的想法和感受是什麼?”“我想爭取的是什麼?”是不再對你的工作指手畫腳嗎?還是在生活各方面都不要干涉你。•“哪些人應該對哪些事情負責?”比如,我們對自己的情緒反應負責,而父母如果對我們的話大吼大叫,那是他們的責任,是他們選擇了做出這種回應,他們原本也可以選擇心平氣和地傾聽。•“什麼是我特別想改變的?”“我願意做什麼,而哪些我絕對不願意做?” 在溝通的過程中再思考這些問題會是困難的,建議在表達憤怒之前,先想清楚這些問題。 

b. 學習溝通技巧 

用大吵大鬧或眼淚哀求的方式宣洩憤怒,可能帶來一時平靜,但會模糊和轉移溝通的重點。雙方不再關注你的自我主張,而糾纏在你的情緒上;爭執的結果不是改善關係模式,而僅僅為了平息你的憤怒。

結束後,問題沒有解決,雙方依然維持舊模式。 因此,在溝通過程中,要避免無效的爭執,一種有效的方法是多從“我”的角度陳述(I-statement),“我認為……”、“我覺得……”、“我希望……”(p.181)。

這樣可以聚焦在自身的議題上,向對方表明主張自我的重點不在於責怪對方,而是為了解決我們自己的需求。 舉個例子:

A感到母親總喜歡向自己提建議,好像處處做A的老師,就連買什麼樣的鍋子,A的母親都要干預一手,於是A向母親提出:“我希望我能多按自己的想法選擇,因為我想鍛煉自己做出選擇的能力。” 當然,A的母親可能依然會抱怨:“你是翅膀硬了,覺得我煩了,不想聽我建議了是吧。你要記住我是你媽,我比你懂得多。”這時A再次強調自身的問題:“媽媽,我很看重你的建議。我只是覺得自己面對選擇總是猶豫,想試試看能不能自己衡量利弊做出選擇。”避開和母親就誰懂得多爭執,反復表明A想要有選擇權的願望。 


c. 學會觀察,打破含混不清的交流

我們可以通過複盤來提升回應能力。首先,回憶過去在父母/伴侶面前生氣時,你通常如何處理憤怒,例如,你會尋求更緊密的關係,拼命尋找對方愛你的跡象嗎?或是選擇避開對方,消極地一聲不吭?其次,想一想在你處理憤怒後,對方會做出什麼反應,有沒有別的方式、態度、語言來應對類似情境。如果不清楚其他可行的溝通方式,可以通過觀察他人的交流、向專業人士求助、和信任的朋友練習等方式,瞭解和學習不同於過去的溝通方式。 


d. 學會預測和處理對方的“對抗-還原”行為 

上文提到,當我們做出改變,關係中的其他人會試圖把我們“還原”到過去的狀態。試著預測他們會說什麼、做什麼。面對不同的還原行為,我們可以做出相應的反應。 比如,如果父母表示“你這樣做是不對的”,不要和他們進行無意義的辯論。不要總想說服別人認同你是“對的”。當別人不同意你時,你只需要表示“也許你不同意,但我也可以有我的看法”。試著接受“人和人不一樣”的事實,你的父母/伴侶如果和你反應、想法不一樣,也並非意味著一定有人“正確”,有人“錯誤”,不要糾結到底誰對誰錯,重點在於明確你的權利、強調你的願望和需求,而非糾正他人。(p.182) 

我們希望溝通能迅速而快樂地解決,然而現實是,主張自我往往需要時間,並且得一次一小步。一下子試著改變太多,或許會引起對方過激的反應;而逐步升級主張,既能給對方適應改變的時間,也能給我們留有餘地,在溝通中進一步瞭解自己的思想和立場。 當我們對自己的所思所想變得更清晰時,對方也會對他們的想法有更深的瞭解,甚至直接表示不會改變。


到這時,擺在我們面前的選擇也終於明朗:是繼續留下,還是決定離開?如果繼續下去又會怎樣?

維繫舊模式是省力的,不必做出艱難的溝通、面對痛苦的選擇,但嘗試表達自我或許能在長遠給我們帶來更多,包括更互相尊重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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