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要提出跟網友意見相反的意見了哈哈哈,就是:
基層公務員(承辦人)是可以擁有自主權的,只是大多數人沒發現,或不知道如何執行、擴大。
這件事並不是我在胡說八道,因為,我就是高度熱愛自主權的人,會在職場想辦法爭取個人發揮空間,而我在公職的13年中,待過 5 個機關,包含3個不同市政府跟2個中央機關,只有1個機關是真的自主權非常低(因此我快速離開),其他的機關都有一定程度、不同型態的工作自主性。
所以這篇文章,你會寫得到以下啟發,:
本篇含金量頗高,可以幫大家用另一角度看待工作、改造工作方法,更可能是擺脫工作倦怠或焦慮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