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29|閱讀時間 ‧ 約 23 分鐘

學業與運動:學生運動員的雙重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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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有越來越多的聲音跟推廣,在提倡學生應該要先以學業優先,甚至有很多教練跟影片,都分享到如果成績沒達到設定的要求,寧願讓賽事失利也不願意讓選手出賽。卡通灌籃高手裡也有著這樣的場景(取得參加全國大賽資格後,按照規定有超過四科不及格者,無法出席賽事)那麼作為學生運動員到底只是一個職稱,還是應該以學業為重,運動為輔呢?


查詢許多賽事規則,如果選手不具備在學資格(就算是自學也隸屬於戶籍地學校一員;但休學狀態時不屬於任何學校單位)那麼運動表現成績再好,也不能報名參加比賽,可是明明年齡是符合的啊,這樣的規定是為了保障誰呢?學生賽事的精神宗旨又是甚麼呢?


運動的好處有很多,而在學生運動裡期望達到的成效,是能夠鍛鍊強健體魄、養成良好品格、習得團隊合作等等,這些跟競技場的目標說是很像但又不是那麼像。只是如果希望孩子們要運動、結果還是為了爭取成績拼的你死我活跟一身傷,那麼是否應該取消成績跟名次,僅作為交流活動即可?


從另一個角度來說,許多課業學習狀況不佳的選手,也許一直以來就是在書本上無法得到自信、成就跟認同,因此便選擇走上運動員的路;但是繞了一圈之後,最後要決定自己能否出賽的審核標準之一,又回到了課業成績,這不是一件很奇怪的評估嗎?


一天只有二十四小時,把時間花在哪通常成果就會在哪?學生運動員這樣的雙重身份,又要顧到成績、又要拿出好的運動表現,把這樣的要求跟標準放在成人身上,又有多少人可以兩者兼顧或是取得平衡呢?


或許是時候該好好思考,關於學生運動員的定義跟實際狀況的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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