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12/22閱讀時間約 7 分鐘

跨越「性別」--對二元性別框架的超越(三):性別框架鬆動的邏輯

〈跨越「性別」--對二元性別框架的超越(三):性別框架鬆動的邏輯〉2023-12-22


  在前面的討論裡,我們大致梳理了一些認為「女性權益」和「跨性別權益」有所衝突的論點,並指出其中包含的一些女性處境問題、以及女性實際可能會產生的負面情緒,都有其真實性和不應被忽視的面向。


  但另一方面,也指出其實跨性別權益的推展在大多數的狀況中並不真的會影響到女性權益。以及,那樣的觀點很大程度是陷入了一種「二元性別議題優位於多元性別議題」、以及「以身體器官為主要判斷依據的本質論」的架構,才會將男跨女跨性別首先視為對女性有威脅的「破壞規範的男性」。


  然而,這樣的考慮角度令人相當有疑慮。這裡並不是要反過來說「多元性別者的權益比二元意義下的女性權益更加重要」,而是,這種「二元與多元的對立」很可能本身就是那個當前最需要被打破的一種「二元對立」。



  在我們當前所屬的社會,雖然還很難說足夠性別友善,但至少,就連那些「試圖讓自己顯得中立」的反同人士,他們也會在宣揚其反同理念之前,首先去表示「雖然我們不支持,但尊重他們存在」。而在沒有多少年之前,連這樣「表面上的尊重」甚至都是難以想像的。也就是說,無論對你而言它是太快還是太慢,大眾視野中的性別框架無疑地一直在經歷鬆動與變化。


  (以下試圖去梳理的,很大程度是思辨性的「性別框架鬆動的邏輯」。這段相對簡化的論述,一定程度上可以和較早推展性別運動的國家中的發展相對應,但不見得會與任何一個特定社會中的歷史發展完全相符。因為不同的社會,可能基於某些理念的親近與排斥性,或該社會與不同文化之間的交流關係,有著不同的發展路徑。)


  最開始,同性戀者被從異性戀群體中分離出來。在這個背景下,本質論尚不首先是性別解放的敵人,而可以占據一定的重要價值,就像「有些人天生是左撇子」對於左撇子權益的助益,「有些人天生就喜歡相同性別的人」也是一個讓同性戀者權益「自然化」的重要早期論述。


  但當雙性戀者也被承認時,這種典型的「每個人都會先天地喜歡某一性別之對象」的架構遭到挑戰。一個人不見得生來就自然地喜歡特定的性別--無論是同性或是異性,而可能是流動的、或者就如同你可以喜歡長髮也喜歡短髮一樣,你因為一個人的某些特質受到吸引,社會性別不過是其中之一,而非決定性的篩選機制。



  跨性別者的出現,則進一步去讓個體本身的性別也得以鬆動。傳統上,人們基於某種同意了心物二元區分的本質論,去讓一個人可能「身體是男性但靈魂是女性」,並隨著醫療技術和理念的進展,將對這樣狀態的應對方式從「矯正」到「治療」,再到接納你透過手術去將自己活成自己更想要的樣子。但仍舊是一組性器對一種性別,只是得到了一種改變機會而已。


  也就是說,在這一層次的考慮之中,只有「想要從一個二元性別改變到另一個二元性別」的人才被歸類為跨性別者。而這也是當前認為「免術換證」有爭議的人考慮的跨性別者定義。他們一定程度上,從更加保守的,認為性別不能改變,已經鬆動到「性別可以從二元的其中一個改變到另一個」,並希望在這個改變上增加最多的條件,來盡可能地阻止一個人進行這項改變。


  但今日的跨性別者,不見得要成為「變性人」。的確,這是部分跨性別者的心願。任何一種性別認同的人,都有可能在同意或嚮往社會的主流二元性別框架的前提下,去想要成為其中的任何一種--無論是否符合自己擁有器官會被期待成為的那種--性別。但無論他自己是否有這樣的意向,他都不見得有經濟能力與社會資本去做這樣的手術和一系列的社會行政手續。


  也就是說,我們需要去意識到的是,這些「你必須要經過手術才可以被承認」的種種限制,是在讓--除了最主流的、符合期望的二元性別外的--其他性別認同成為一種只屬於那些有經濟與社會資本的,可以進行變性手術與相關程序的人才能享有的特權。而這不是一個我們必須要接受的選項。


  事實上,透過心理學、激素水平、自我認同等其他角度,我們都能夠去判斷一個人是否真的有這方面的,讓自己的性別認同與自己的社會身分重新調和的需要,而不該去讓這一判斷僅僅依賴於性器的種類。畢竟,我們在生活中的大部分場景上,本就不是透過性器去彼此互動。


  進一步來說,這樣的「判斷」之必要性,也是父權社會的強力控制的一環,有其應當被批判的地方。但相比一步到位地去讓每個人的自我認同可以完全自由地在社會中落實且被接納,去讓這樣的限制一步一步地、隨社會對於觀念的接受程度階段性地降低,可能還是實務上比較可行的辦法。



  雖然即便到了今日,很多人在考慮「性別」時,都還是以「兩性」作為主要架構。但就算會被一些人嗤之以鼻,沒有人可以不去承認,人類對於「性別有幾種」的思考一直都是在推進的。


  在人們認為「多元性別」只有”LGBT”的時期,這些不同的性少數群體由於共同被異性戀社會所忽視或排斥,因而特別需要去組成聯盟,在這種意義下並列地爭取權益。但從上面的梳理中我們也可以看到,L、G、異男、異女其實都是「單性戀」,而B與T則更大程度進行了某種對這般一一對應的基本二元架構之挑戰。


  在下一段討論中(我預計會是這系列暫時的最後一篇,我本來沒有想到自己會囉嗦成這樣),我們會以一種相對好理解的方式談一談「酷兒」的理念。說明一種更進一步考慮了個體的獨特性、以及人自身性別認同在生命裡的流動性的思考方式,以此去考察這樣的思路如何去消解掉前述「二元性別」與「多元性別」看起來的張力,讓我們能夠更加地回到每個人的處境與經驗之中,重新釐清發生在每個人生命裡的真實議題。






前篇:

〈(一):性別變更登記的法源邏輯〉

〈(二):「女性」權益與「男跨女」權益之間的張力與迷思〉


延伸閱讀:

〈為什麼我們不需要異性戀遊行?〉

〈差異不是原罪:假「公平」與「保護」之名的歧視〉

〈從「二元」到「非二元」,再到「每一個人的真實經驗」〉

〈避孕藥與母職懲罰:諾獎得主戈丁的兩份重要研究〉

〈男性凝視與同工不同酬:運動場上/外的厭女〉

〈《致未來的男孩們》閱讀筆記:名為「想受到女孩子歡迎」的詛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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