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看張秀卿上節目,我問了一下身旁的人:「你知道她怎麽出道的?」
「欸......車站嗎?」
「不是!」我回答:「是模仿鳳飛飛。」
從模仿名牌、大牌起家,不只演藝界,在企業界也經常是快速發跡的途徑。但賺到掌聲、鎂光燈、第一桶金之後大概都會自立門戶,不再依人成事。一來是自有品牌才能贏得尊重,更多的是自我個性與特長想要盡情發揮,不可能還託庇他人的人設。等自我品牌壯大了,即使不羞於承認有段模仿的出身,但總希望人家記得的是「重生」的形象--好比張秀卿希望被認定是「車站」出道。
模仿秀,算是有意識的扮演A貨借正牌的光來上位。但這幾年媒体還喜歡強封A貨。例如:說某某人是廣播界林志玲之類。這種自以為俏皮的作風,原本限於影劇版記者用來賺點擊應付總編KPI考核,但近年來擴大到各個版面--舉凡「火鍋界LV」、「美食界台積電」的稱號也浮濫到司空見慣。
這種強封A貨的手法,一是標準模糊--火鍋界LV是指價格?裝潢?國際名聲?二是對專業的極度不尊重--半導體業的專業跟做湯包的專業可以相提並論嗎?若真可比,那為什麽不稱呼台積電是「IC業的鼎泰豐」呢?第三,我認為最嚴重的,就是搞不清楚場合,完全蔑視當事人的感覺。比方下面這篇社會新聞,說什麽「銀行界劉德華」,這是在開脫犯案的當事人情非得已,還是在貶損被外遇的人妻不知好歹?更惡劣的,則是若干年前拿著麥克風堵在林志玲面前,硬要她對「暗黑版林志玲」發表看法。多虧志玲姊姊見慣風浪,對這班猥瑣輕佻的記者一笑置之。換成是我,不但翻臉,而且會記恨這種粗俗無禮的侮辱一輩子!
媒体可以別再這樣肉麻當有趣來刷新下限嗎?我如此盼望,但......
恐怕得毫無意外再失望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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