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政府推動「校事會議」、「防霸小組」之後,校園調查案件大幅攀升,各式各樣陷人於罪的「誘導式詢問」也因此充斥教育界,造成教育冤案。今天,讓我們探討誘導式詢問的問題。
當一個教育案件進入調查,行為人(涉案老師)和證人都可能遭遇誘導式詢問。最可怕的不是行為人被誘導式詢問,而是證人被誘導式詢問。由於教育案件中,高中以下學校的學生證人,都是未成年人,而相較於成年人,未成年人被問到引導性問題時,很容易將錯誤的資訊吸收內化,非常容易被暗示誘導。因此,只要調查員訓練不足或早有立場,就可能會使用誘導式詢問(註1)。其中最常出現的誘導式詢問為「重複」和「暗示」。
一般來說,辦案講求證據,而辦案的重大瑕疵就是負責辦案者自己污染證據。
以誘導式詢問來說,這種詢問方式所污染的證據是「記憶」。研究目擊證人的心理學家蓋瑞.威爾斯就指出:「目擊證人的記憶是最不可靠的證據之一」,且有數據顯示,在警局的成列指認中,證人平均有30%的機率會選擇無辜的充數人選(註2)。
為什麼記憶會那麼容易出錯?因為記憶不是照相機或錄影機,它會受到理解力和注意力的限制。舉例來說,儘管滅火器在學校隨處可見,但一個在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UCLA)的心理學系所做的研究發現,在心理學系系館中,擁有辦公室的教職員和學生,只有24%的人記得最近的滅火器在哪裡。
「記憶」會隨著時間被遺忘,若在現場有別的事物吸引證人的注意,證人會更記不得周遭的事實。更可怕的是,記憶可以被修改、變更和重新安排。所以,若證人在接受訪談前,就已經被詢問多次,且在被詢問時受到暗示,記憶會被修改得更嚴重。小孩子和老年人特別容易受到錯誤資訊的影響;智商較低、睡眠不足和習慣迎合別人的人,也很容易被誘導。(註3)
誘導和暗示的方式很多,而且不易察覺,讓我們來看看下列案例:
案例1:
有一個負責照片指認的警察,當證人將手指指向一個不可能的無辜者,並指出「他非常確定就是這個傢伙」(第一次指認)時,警察對證人說:「不必著急,你可以慢慢地想清楚,再挑一個你確定的人。」(要他指認第二次)。(註4)
請問這對話有沒有暗示?有,警察暗示證人他所指認的第一個人是不對的,而且要他指認第二次(重複)。
案例2:
在一個研究中,實驗者讓受試者看一段影片,然後再問受試者影片中的人有沒有鬍子。實驗者發現:只要他摸自己的下巴,回答「有」的人就會變三倍,儘管影片中的人是沒有鬍子的。(註5)
由此可知,在調查教育案件的訪談過程中,只從頭到尾錄音是不夠的,還要加上錄影,才能確知調查員是否在調查過程中出現誘導式詢問。
案例3:
在訪談的時候打斷證人,詢問具有高度暗示性或限縮的問題,甚至在問不出來的時候,還繼續刺探,催促證人再想出一些細節。這種做法,常常會造成證人想出一些根本沒有發生過的事,隨著調查員的引導,填入一些虛構的情節。
更可怕的是,當證人被同樣的問題問越多次,證人會對他的記憶越來越有自信—不管該記憶是否為真。
自從教育部推動調查員制度(性平、校事會議、防霸)以來,屢屢傳出調查員使用誘導式詢問構陷入罪的情形。另,因收錄入人才庫之調查員為數眾多,難免良莠不齊,若遇調查員不守調查倫理,與行政端進行程序外接觸,詢問學校或教育局/處要如何處置行為人,是要高高舉起或輕輕放下?還是要竭盡所能,將當事人羅織入罪?豈不更加可怕。因此,老師一定要有居安思危的意識,學會自保。
若你當證人,不知道的事情就說不知道,不要被調查員誘導。若你是行為人,一定要步步為營,自己被訪談時要確實要求從頭到尾錄音,可以的話,進一步爭取加上錄影。若調查員出現誘導式詢問(如:重複),要勇於提出對方已問過此問題,甚至,若調查員態度強勢,出現壓迫之行為,要將整個過程記錄下來,向主管機關檢舉不肖調查員。若老師在這部份有任何問題,可以向你所在縣市的教師會或教師工會尋求協助。
目前教育界亂象叢生,教師早已成為高風險行業,老師工作沒有大家想像中的穩定;老師們身處亂世,一定要學會求生之道,才能保自己職場平安。
註1:摘自《路人變被告》第三章
註2:摘自《路人變被告》第三章
註3:摘自《不公平的審判》第六章
註4:摘自《不公平的審判》第六章
註5:摘自《不公平的審判》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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