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來點負能量,我快要把「在日打工人求生守則」變成「負能量時間」了,不是這樣的吧?所以我打算把這件事情做一個交代,也給同樣在社會上打拼的你/妳做一個參考,如果不知道前因後果可以參考這裡 裡面有我今年想當斜槓大嬸的來龍去脈,如果不想參考前面的故事也不影響,這篇主要是情報文
經過5月初的散心之旅(?)加上最近已經開始研究夏天的濟州島度假,我以為這件事情已經翻篇放下,但親友跟我說我不是第一個也不是最後一個碰到這樣事情的人。何不把來龍去脈還有最重要的解決方法公開給大家?如果下一次有朋友碰到類似的問題,可以參考我的文章找到解法,不要再滿腹委屈哭倒路邊不知道找誰訴說——對,我說的就是我自己。
回想四月的時候,常常一想到這件事就感到難過。加上我是個好強的人,不知道怎麼會碰到這樣的事情,說實在的內心真的很受傷,但也覺得碰到那麼“不光彩”的事情不好意思大聲嚷嚷。直到親友跟我說,碰到這麼誇張的事情,打工不支薪你都可以去檢舉他們公司並且控告對方了,你怎麼會覺得是你的錯?
當場我有點噎住。對呀,我為何總是要從自己身上找理由?
我今天要拿的不是“分手費”,而是我辛苦勞動應該得到的薪水。
“做得好不好,大家心中都有一把尺,但難道老闆隨便說你做得不好就可以不發薪水,讓你做白工嗎?”
得到親友的當頭棒喝後,我馬上上網研究要如何“堅定又不失禮貌地”向對方索取我的正當勞動所得。寫了一封自以為文情並茂的信件過去後,得到了一個軟釘子。我的前主管也曾經是我的朋友(現在我不知道他還把不把我當朋友)跟我說“當初辭職的時候我們不是談好自願放棄薪資?“
咦!哪有這件事情?正常人都不會放棄薪資的。
這時候我脾氣也有點上來,哪有人會主動放棄自己的勞動所得,做義工?
身為《半澤直樹》系列的愛好者,腦中立刻響起半澤直樹的名言:「やられたらやり返す。倍返しだ!」(被欺負了一定會反擊,加倍奉還),不然就好像覺得我很好欺負,被叫來當義工?經歷了自我懷疑,覺得是不是常態,還有自己覺得一定自己哪裡不夠好的自我反省期間後,上網查看厚勞省網站,我發現我一定不是第一個要不到薪水的。
首先,如果發生了勞動糾紛,每個都道府縣都有勞動局、勞動基準監督署及綜合勞動相談窗口。詳情可以看這裡,如果擔心講不清楚或是日文不夠好,很多地方也有提供外語翻譯服務,也有專門面向外國人勞動者的窗口。如果碰到任何勞動糾紛不知道該怎麼辦,真的可以先去相談。
特別是碰到不當解雇、隨便調職、被公司的人欺負或是突然降薪之類的問題,也可以去綜合勞動相談所進行調解。不要怕這都是法律保障的權益,碰到事情一定很驚慌我懂,我也是這樣過來的,但一定要去進行調解
再來就是像我這次碰到的情況,對方完全無視於我的要求,不發薪水怎麼辦?
詳情可以看這份文件,一開始就寫得很清楚,可以就近向勞動基準監督署告發,他們會直接向違反規定的公司進行行政指導。還有專門的相談窗口,看到這裡我感到有點安心。我有正式和公司簽署勞動合約並且也有確實的勞動事實,我不明白對方心安理得地不發薪水的原因是什麼?
除此之外,這份文件裡面也有說,如果有糾紛需要上法庭的情況下,60萬日元以內的案件都可以直接去簡易裁判所。文件也詳細說明了流程。如果碰到問題真的不要遲疑,首先先去專門窗口相談並進行下一步的打算。根據律師朋友的經驗,簡易法庭不用花很多手續費就能解決事情。與其為了這件事情煩惱到睡不著,不如一口氣解決它。
得到了親友團的鼓舞和支持,我正式發文給公司,並且附上這篇文章所提供的文件還有網址,正式請求解釋或回覆。如果沒有給我解釋或回覆,我應該會直接要求行政指導。
沒想到很快就得到反應了,兩天內就收到薪水了。但是他回應說在這封信之前從來沒有跟他們請求過薪水,那又是另一個故事了
希望不管任何因緣際會找到這篇文章或是正在看文章的你/妳 都能解決到你/妳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