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心靈遍在性的迷思〉之中,德雷福斯(Hubert Dreyfus)以約翰.麥克道爾(John Henry McDowell)為假想敵,談論了一種他認為來自「存在主義現象學家」的,關於知覺與行動的想法。
德雷福斯認為,麥克道爾的觀點雖然已經對傳統哲學具有一定程度的反思,卻還是帶著某種具康德式性格的、被他稱為「一般概念主義者」的論點。在這樣的論點裡,概念遍在於我們的一切經驗與行動之中,我們的「可感覺本性」(sentient nature)與具意向性的身體能力中都已然密不可分地包含有概念能力。
德雷福斯稱這樣的論點為「心靈的迷思」。他認為我們的確可以去宣稱概念活動對某些類型的感知與行動而言是必須的,但不應該認為一切知覺與行動都是如此。
從海德格與梅洛龐蒂的思路推進,德雷福斯認為當我們要去通達一個獨立的「可設想世界」時,我們會需要一個熟悉的「可掌握世界」作為背景。在熟練活動的當下,我們被吸引到這個「力的場域」裡頭,但當我們試著去設想它時,它便消失了。
球場上的運動員可以很好地體現這種現象。對於行動中的足球員來說,足球場並不作為對象物呈現給他們。它被力的線所遍在,球員與球員間的相對位置、哪裡有「機會」、哪裡有「空檔」,會直接召喚投入其中的球員行使出熟練的特定動作。球員與之成為一體,在那一刻,意識僅僅是某種「周遭環境與行動的辯證法」。球員的活動不間斷地修訂這些力的線,這些力的線也不間斷地調動著球員。
不僅僅是這樣的專業身體運動技能。當我們面對一些日常的可使用對象時,我們也並不先將其視為某種客觀存在的外在對象物,而是首先掌握到「用來書寫」、「用來進和出」、「用來坐」等等。當我們要進出房間,我們無須首先將門看做是門,我們直接打開它並走出去。除非門把出了什麼問題、或我們手上拿太多東西不好開門,門與門把才顯題地與概念性地出現在我們的意識之中。
此外,社會性的、人與人之間的距離關係也是如此。當我們進入電梯時、或在櫃台前排隊等待結帳,我們與其他人也會以一種(德雷福斯認為)非概念的方式相互拉開距離。我們並不需要在這個過程中特別注意自己的行為與站位,甚至潛移默化地教導我們這些複雜技巧的長輩也可能從未察覺過這些。作為在世存活的主體,我們擁有的這種與環境嵌合的能力,讓我們能自發地應對不斷更新的情境。但同樣的,一但我們試圖去反思地定位自己,反而很難找到一種特別適切的距離,就像施耐德難以用尺指出剛被叮咬的身體部位一樣。
德雷福斯指出,我們的社會化與種種學習,並非總是概念性的。人類從一開始就處於一張由種種相互連結之意義所構成的「整體論式的網」之中,我們多數的社會實踐與習慣動作,是直接透過模仿來習得,而非透過語言或明確的規則。
德雷福斯同意,我們的知覺與行動它的確是「可被思慮的」,但在我們從事實踐活動的那些當下,我們總是已經吸引在一種整體論式的、前語言與前概念性的背景裡。麥克道爾等人如果要去主張這裡仍舊存在有某種行動理由,那很可能只剩下「我就是覺得要這樣」或「這種情況就是要這樣做」。對德雷福斯來說,這只是讓「概念」與「理性」等概念,以及這種遍在性的主張變得瑣碎(trivialization)而無實際意義。
然而,理性與概念真的只有這種顯題性的、直接涉及語言或明確規則的使用方式嗎?一些反對意見認為,德雷福斯對理性與概念遍在性的批評,是出於一種對於「人如何使用理性能力」過於傳統與限縮的思考。那些德雷福斯認為沒有理性與概念參與的行動、與我們潛移默化地習得這些存活方式的過程中,的理性與概念或許已經先備地存在於文化與這些行為裡頭。
但無論其結論是否有所不足,德雷福斯的研究與討論仍為我們打開了一種重要的、理解知覺與行動的視野,他對現象學思想的引介也對英美哲學世界給出了很多重要的貢獻。在之後的文章中,我們也可以透過進一步推展從此「非概念應對」延伸出的爭論,進而對現象學在當代意識哲學中的應用有更多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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