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工讀生』權益:你不可不知的勞動法則

保障『工讀生』權益:你不可不知的勞動法則

更新於 發佈於 閱讀時間約 6 分鐘

今天看到了一篇發文,內容是雇主向員工表明『工讀生沒有資遣費』這句話,讓我感到很疑惑,好像還是有很部分的雇主都會覺得工讀生和正職不一樣,不適用勞動基準法!

但這個想法是錯誤的! 無論是服務業的時薪人員、餐飲業的計時人員,或服飾百貨業的兼職店員等等,都是受到勞基法所保障的。

今天就要來介紹身為打工族不可不知的權益!讓自己在打工的同時,又可以維護自己的權益,不用擔心遇到勞資糾紛而求償無門。


一、年資

兼職勞工的年資,應從受僱日開始起算,如果有一天從兼職轉為正職,或者從正職轉為兼職,過去的年資都可以合併計算。

 

二、薪資

  1. 兼職勞工的薪資一樣不得低於基本工資183元(2025年會調整為190元)。

(1) 按時計酬者,不得低於每小時基本工資。

(2) 按日計酬者,不得低於每小時基本工資x工作時數。

(3) 按月計酬者,不得低於每月基本工資。

2. 如有加班的話,是以『工作時數』來界定是否要給付加班費,例如平日工時是4小時

,若加班4小時以內,合計總工時還不到法定工時8小時的話,無須給加班費。如果當

天總工時『超過8小時』,還是要依照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給付加班費。


三、例假、休息日、特別休假、請假


(一)一例一休(每7天要有一天是例假日,一天是休息日)。

但與正職勞工不同的是,如果兼職勞工是『按時計酬』或『按日計酬』,遇到例假或休息日『未出勤』,因每小時基本工資已考量部分工時工作之特性,將例假日及因法定正常工時縮減所產生之休息日應獲得之工資,納入計算。
所以,『按時計酬』或『按日計酬』享有的例假及休息日照給工資之權利已分別折算到『每小時基本工資』中。因此,勞資雙方如以不低於183元約定每小時工資額,其實就已經給付了勞動基準法第39條所定例假及休息日照給之工資,遇到例假或休息日未出勤,『無須』再行加給。



(二)國定假日

  1. 同意當天出勤
  • 雇主經兼職勞工同意在國定假日上班,但必須給付『雙倍工資』

2.調移

  • 實施國定假日與工作日對調,也就是經勞資雙方協商,將國定假日當天視為平常日來上班,雇主再另外給予計薪的休假。



(三)特休

  • 例如正職勞工是工作滿1年有7天特別休假,兼職勞工如果一天工時是4小時,則是7天乘以4/8,可以放3.5天特別休假,也就是按照工時的比例來給予特別休假。



(四)婚假、喪假、事假、病假,以及產檢假、陪產假與家庭照顧假

  • 比照正職勞工所應放假的天數,按照工時比例核給。



(五)生理假、產假、安胎休養及育嬰留職停薪、哺(集)乳時間

  • 基於女性生理及保護母性身體健康的精神,則與正職勞工享有相同天數的權利,所以必須要比照正職人員的天數來辦理。


四、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全民健保

  1. 根據《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之規定,只要僱用5人以上的事業單位,無論是正職或兼職,雇主都要投保勞工保險,不得藉口兼職勞工已就其正職工作投保而規避投保責任。
  2. 根據《就業保險法》第5條第 3 項的規定,就業保險並無僱用人數的限制,但1人只能選擇1個單位投保,所以即使只僱用1位兼職勞工,如果該兼職勞工並沒有在其他單位投保,雇主仍然應該為其投保就業保險。
  3. 兼職勞工無論每天的工作時間多寡,只要工作日都有到職工作,雇主就應該幫勞工投保。
  4. 健保和勞工保險不同,不能重複投保,所以如果同時有多份工作的話,可以以工時較高的事業單位來投保,工時相同的話就以實際工資來認定。
換言之,同時做2份工作,2家公司都要加保勞工保險(但總投保金額不超過月投保薪資最高等級),若雙重加保時間連續滿30天以上,普通事故給付金額可以用投保薪資合併計算,只是給付上限不得超過勞保月投保薪資最高等級;但如果是職業災害給付,則只能依較高的投保薪資計算,不能合併2家公司的投保薪資。

 

五、資遣、退休

兼職勞工的資遣預告期間、資遣費與退休金,依勞動基準法及勞工退休金條例計給,與正職勞工相同。

  1. 部分工時勞工適用勞動基準法之資遣費退休金計算,依據第 2 條平均工資、第 17 條資遣費、第 55條及第 84 條之 2 規定計給。
  2. 部分工時勞工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之工作年資退休金,依據第 6 條及第 14 條規定,按月為勞工提繳退休金。資遣費計算應依該條例第 12 條規定計給。
  3. 部分工時勞工轉換為全時勞工、全時勞工轉換為部分工時勞工,勞動基準法之退休金、資遣費及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資遣費計給,應按工作時間比例分別計算

 

六、職業災害補償

發生職業災害時,雇主應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規定予以補償,不因其為兼職勞工而有不同。

 

最後,如果您還有任何疑問或想了解更多資訊,歡迎留言補充!!


【資料來源】

  1. 勞動部網站《按時計酬(或按日計酬)之部分工時勞工,如例假及休息日未出勤,雇主是否應另外加給休息日工資?

2.《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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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先生 Liao | 法律知識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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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主要為關心勞動權益的你而設。我會用淺顯易懂的方式,帶你了解勞動社會法。 無論你是職場新鮮人、資深上班族,或是對勞動法有興趣的朋友,都能從我的分享中找到有用的資訊。 我會定期更新關於勞動契約、工資、工時、休假、資遣、性別平等各方面的知識。除了法規解析,我也會分享實務案例,讓你知道如何在職場上保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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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探討『颱風假』出勤的相關的規定與僱主責任,包括颱風假是否有薪、出勤的薪資計算方式,以及在特殊情況下勞工的權益保障,統整出常見問題,幫助雇主與勞工更清楚地理解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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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達對已逝父親深沉的愛與感謝,以及未能及時表達的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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