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人們來到諮商室,總是說著問題(人際/感情)及症狀(焦慮/失眠),這些行為困境只是表徵,如果在理智上可以討論,那就討論方法策略。
進入諮商則跳脫這些表徵。
我會:
1. 仔細認識眼前這個人
請案主說自己的故事。不會說故事的,就變成小記者細細詢問,並整理成有主題的章節。故事可以讓我們以他的觀點進入這個人,接納、同理也了解其限制,知道生命如何存活,困境何以構成。
2. 進入/涉入關係
不只是建立關係,而是「進入關係」,心理師避免不了關係中的反移情,變成「我們」;「涉入關係」,心理師要主動負責策略治療,並允許檢驗討論。
進入,以身同理,所以能看到那些不被看見的情緒、被隱藏的力量,並以心理師的角度重新詮釋,產生共同尋找新故事的可能。涉入,由心理師發起大部分的治療,確認問題、確認目標、設計方案、回饋及修正,檢驗是否有效〈備註〉。
3. 回到現實
不是適應現實,而是創造豐富的現實。
問題與症狀,皆源自一個人難以忍受現實處境才被引發,因此諮商目標要回到現實。不是要他適應現實,適應可用藥物、檢討內心、假裝正向,但不會有成長;是要創造更豐富的現實,也就是「改變現實」。改變所處的環境,才會真正快樂。
這三個是改變的關鍵。
最後一個是「時間」,長期晤談才擁有這樣的條件。
〈備註〉
參閱《不尋常的治療:催眠大師米爾頓.艾瑞克森的策略療法》一書關於「策略療法」的定義。它相對於案主中心,認為那個不知所措、正在尋求幫助的案主,應該決定在治療中該發生什麼,然後治療師採取被動態度,僅對案主言行做出詮釋或反應即可。
Jay Haley,《不尋常的治療:催眠大師米爾頓.艾瑞克森的策略療法》,心靈工坊(1993/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