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20|閱讀時間 ‧ 約 27 分鐘

凍卵:病理化與公共化下的女性身體自主權

〈凍卵:病理化與公共化下的女性身體自主權〉2023-07-20


  2023年5月初,被以「中國首例單身女性凍卵案」之名為大眾所知的「徐棗棗(化名)訴北京婦產醫院案」進行了二審,兩個多小時的庭審之後,法庭並未當庭宣判。雖然結果並不明朗,但輿論與整體社會氛圍有所改變,長期抗爭的努力似乎終於有些進展。



  凍卵技術最開始的使用場景是要幫助那些因為(譬如癌症)等重大原因而一段時間內不適合生育的「患者」,讓她們有機會確保自己在因故延宕的幾年之後還能夠保有相對具有生育能力的卵子。而在這項技術逐漸進展之後,她成為現代女性生涯規劃的其中一種新的考慮項目。


  就像曾經火熱過一段時間的臍帶血,凍卵也被視為一種以備不時之需的保險。甚至還出現了「世上唯一的後悔藥」這樣具有震撼力量的Slogan。這樣的想法並非毫無道理,因為這項技術的確給予了這個時代的青壯年女性一種除了「決定不生」和「把工作辭了(或嚴重影響)去生產」之外的第三條路。


  在這樣的思路之下,凍卵並非一種被動的,因為無法在「適合時段」生育才不得不的選擇,而成為一種主動為自己保留機會的,充滿自主意識的行為。



  但在實踐場域裡面,這樣的行為卻遭遇重重險阻。在中國,根據部會的指令,醫院不得為單身(未婚)女性提供「人類輔助生殖技術」。這樣的規定並非基於某個明確的法理,而是在計畫生育的架構下,女性的生育從來就不被當作是一件個人的事。從過去的一胎、到由於人口負成長而逐漸開放的二胎與三胎,都還是以家庭與婚內生育來制定相關的行政準則。因此,從一個沒有結婚的人口中說出的任何與生育相關的計畫,得到的反應都是「先去找個人嫁了」。而這也是徐棗棗的醫生語重心長給她的建議。


  「我要的是一個基於我的狀況給出的專業建議」徐棗棗感嘆,給出來的卻是一個親友長輩早就說過無數遍的老生常談。這一刻的她還想繼續打拼自己的事業,但五年後的她,她想為這個五年後的自己保留去成為母親的機會。


  而這牽涉到了兩個主要的問題:生孕的病理化及其公共性。無論是這裡談及的凍卵、或者另一個經常被討論到關於身體與生育自主權的議題--墮胎,乃至於一切生育活動,都被關聯到「婦產科」這一醫療領域。孕婦要到醫院去「掛號」和「回診」,而比起說「這種分類是荒謬的」,毋寧是這向我們揭示了病理化的本性就不是我們通常意義下思考的那樣。


  如果我們曾經查看或填寫過憂鬱症或其他身心症狀的量表,我們其實或多或少會注意到那裡面談及的是一種「社會生活的能力與狀態」。也就是說,所謂的疾病,其核心中有很大一部分在於「患者」沒有辦法「正常」從事被認為應當要從事的社會活動。


  說白了就是:沒辦法工作。在這個意義上,斷肢、重症、情緒困擾、懷孕等種種各式各樣的狀態都是「疾病」,而醫院的「功能」就在於讓人能快更早回歸社會狀態。退燒藥是一個強而有力的象徵,它意味著,重點不是你的感冒好了沒,而是早一點退燒,你就可以早一點回去上班。而凍卵,如果你不是一個在家庭當中生育功能失常的「患者」,國家政策將請你離開醫院。



  第二個問題是公共性。也就是,女性的生育力,乃至於整個身體與生命規劃都被政府相信是它們的資產。就像《狂賭之淵》的學生會會給破產的學生她的「人生計劃表」,女性的個人自主權從來不是有權制定規範的機構會優先會考慮到的。就像前面說的,在中國,所有的生育都是被放在國家計劃下考慮的。但在中國以外的國家,其實狀況也沒有好多少。


  以台灣為例,雖然台灣並未在凍卵技術的使用上做相關限制,但你只有在婚姻裡面才可以使用你過去凍住的卵子。雖然看起來比中國開放一些,但荒謬程度甚至更高。即便當今時空其實已經有不少非婚懷孕與生產的現象,社會還是不願意接受「非核心家庭」的生育。


  要求婚內才能使用,表面上是做了一個結婚者與單身者的二分。但實際上,就像舉著「我的子宮我做主」牌子的徐棗棗,她說她不想被認為是一個「大齡恨嫁剩女」,她所做的不只是要爭取女性身體自主權,還要捍衛一種「單身標籤」之下的多元性。


  即便是同性伴侶合法化的台灣,同性伴侶的身分仍然沒辦法讓個人的凍卵取得「解除封印」的權利,而穩定同居但沒有結婚的異性戀伴侶,也同樣在法律上被視為「單身」。也就是說,在這樣的框架之下,去凍卵本來的用意是去保留某種選擇權與自由,卻還是被婚姻所囚禁、就像在單身凍卵還不合法的中國,要凍卵,就必須被迫花一筆錢到國外進行手術,那同樣與「自由」相去甚遠。



  在這樣政策與醫療的雙重框架限制下,我們看見了這項技術的可能隱憂。她可能會成為一種階級的權力象徵與差別的福利。高齡生育成了某種高收入者的特權。而在窮忙族難以在身體最適合懷孕的階段中存夠養育子女的本金的現狀下,這可能會直接導致生育成了某些群體的特權。


  另一方面,這樣的技術也可能讓政府擁有更多控制人體的方法,能夠進行一種更現代的與更全面的透過生育對人的宰制。就像中國一胎化時期對產完一胎後的女性強制進行的「放環」(植入「宮頸內節育環」(IUD)),與開放二胎後被以「福利」來宣傳的「免費取環」。在開放三胎的下一步之後,為了鼓勵與延長「婦女」生育期限,凍卵限制的進一步解放乃至於推廣,或許真的指日可待。



  對於勝訴可能性,徐棗棗和她的律師自陳持「謹慎樂觀」的態度。「從今年以來看到各地對單身生育有較友好的措施,衛健委也開始向專家徵詢意見,看到有所變化,因此想再繼續。」我們當然期待看到徐棗棗以及其他有類似需求的女性能夠拿回本就屬於她們的,使用技術來掌握自己身體與生命自主權的權利。但當這最終還是取決於國家對此的計畫時,仍令人感到無比諷刺與唏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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