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就是提供孩子所有事情的決定權?! 有一個粉絲頁用上面這句話作為標題,舉了幾個例子,想要證成「某種類型的『大人幫小孩決定』是教養而不是強迫」。 幫你做決定:來互相傷害啊?! 其中一個例子是「所以孩子想吃牛肉麵,我應該尊重他,然後收起我已經做好的咖哩飯?」然後還說,「孩子看見做好的咖哩飯卻開始抱怨他要吃牛肉麵,這時候尊重孩子的方式,就是『表達妳為他用心準備後不領情的真實傷心與憤怒』並『讓他決定他要吃或餓肚子到下一餐』這就是這件事的自然後果。」 宅編:其實一般來說,小孩會比較喜歡吃咖哩吧?Photo source: ほしけん @Photozou CC BY 2.1 JP 從這個例子出發,我舉了另外一個例子,來說明「強迫與教養恐怕不能就這麼簡單被切開」。我舉的例子是這樣的: 小明買了一包滷味回家,還特地買了四百元超大包,想要給女朋友一個驚喜,結果女朋友說「靠北誰說我要吃滷味?你買之前不會先打個電話?」這時若有個專家建議小明要「表達你為她用心買滷味而她不接受讓你產生的傷心與憤怒」,然後讓小明的女朋友「決定她要吃還是要餓到下一餐」,「這就是這件事的自然後果」…… 你等著分手吧。 這個例子是要說明,「擅自為他人決定」在一個沒有極大權力差距的關係之中,是多麼容易被辨識、因而難以理直氣壯的事。可是一旦被包裝成「教養」,由於大人與小孩權力差距過大的關係,小孩即使提出抗議,也通常不被大人所理解或接納。如果大人沒有思考「這件事情究竟有沒有重要到我得要擅自為他決定」,日常的強迫就會屢屢發生,小孩加入「反抗軍」也是指日可待了。 要逃出那個房間,一定要彼此傷害嗎? 前幾天我和小孩們玩了一個遊戲,小孩們在遊戲設定中被關在一個房間,不知哪裡冒出來的「規則大魔王」說,只要小孩們強迫一個裸體小女孩(故事裡的角色)穿上衣服,門就會打開。 遊戲中也有設定其他逃出去的方法,那也可以是一個密室逃脫遊戲,小孩們可以找到線索逃出去。但有一整組的小孩們都傾向叫小女孩穿上衣服,而他們各自的方法很不同。有兩個說要拿熱水恐嚇小女孩,一個想盡各種方法「拐」(他說我要畫一台假冷氣讓她很冷,她就會想穿衣服了),一個說「我們去拜託拜託她」。 要殺要剮要拐要拜託,方法總是很個人;但或許也像這個遊戲一樣,有一個不委屈彼此又能逃出去的方法,只是我們沒注意到。而且也像這個例子一樣,假如我們可以不要把我們關進那個房間,進入那種「選擇有限的困境」,就不用想著要怎麼逃出去。 比方說,在前面牛肉麵的例子裡,如果事前先問孩子他要吃咖哩飯還是牛肉麵,也許就比較可能避開這個困境(在伴侶的例子裡,這不是理所當然的事嗎?)。但當然小孩可能先選了牛肉麵後來又不想吃牛肉麵,這種情況在女朋友爸爸媽媽阿公外婆身上,也都是會發生。發生在小孩身上,也就只是剛好而已,如果我們不會對那些權力跟我們一樣大甚至比我們大的人生氣,我們又為什麼會對權力比較小的孩子生氣呢? 宅編:變成零和賽局的話只好森氣氣。在雙方不對等的情況,我們更傾向讓局勢變成零和賽局。(網路改圖) 選擇、負責與犧牲 這兩天有個工作坊談到「遊戲」,說到用遊戲來達成大人的目的,究竟是不是一種控制。 有人說在團體的情境中,大人作為一個遊戲成員,跟小孩的權利是一樣的,雖然權力比較大,但那也是無可厚非的,不算是控制。也有人說,在一對一的情境中,比方說「透過遊戲讓小孩刷牙」,設定遊戲情節的是大人,要「透過遊戲情節達到目的」的也是大人(這裡假設小孩不想要),所以就是控制。 但也有人指出,小孩在遊戲的過程中有得到快樂,這樣還算是控制嗎?在〈彼此衝突的真實利益〉這一篇裡,我試著分析一種情況,假若我們透過某種手段(例如有意圖的遊戲)讓小孩去做他原先就想做的事,好滿足他的真實利益(比方說不會牙痛),那麼我們就不算是在對小孩施展權力。 只是在刷牙的例子裡,「不想刷牙」跟「不想牙痛」到底哪一個比較重要?前者是「自主」,後者是「生理的痛楚」,我們究竟要試圖滿足小孩的哪些真實利益,又要因此而違反小孩的哪些真實利益?面對這個艱難的選擇,我們的方向感是要依靠小孩的價值選擇,還是我們自身的價值選擇? 有人提出一個說法,如果小孩長大了沒有怪我們,那我們就不必擔心,假如小孩長大了怪我們,那我們就得要擔心。這個說法仔細想來又不是那麼可靠,我們怎麼能夠依靠未來孩子的心證,來決定當下我們所做的事情是否正確? 在討論這個議題時,我心裡一直浮現《空中急診英雄》裡的新垣結衣……不是,是浮現裡面的一個情節。(以下爆雷) 宅編:馬上來一張結衣……(不過這是《王牌大律師》的劇照) 有一個小孩等待心臟移植許多年,好不容易等到了,他卻說他要放棄捐贈。他的父母都是醫師,非常煎熬,在一小時內要回覆是否要接受捐贈,不然等了好幾年的心臟,就要給下一個順位的人了。好不容易問出小孩的心意,小孩說: 「我一直想要成為爸爸這樣的人,就是因為太喜歡爸爸了,於是我要拒絕捐贈。在我生病之後,爸爸就開始特別關注生病的小孩,在報紙的角落搜尋小孩過世的新聞,彷彿在等著其他的孩子死掉似的,變得不像以前的爸爸了。我不喜歡這樣的爸爸,假如我死掉了,爸爸就會變回以前那樣吧。」 這位爸爸知道,即使換心手術成功,小孩未來的人生還是需要繼續接受嚴苛的治療,那是非常辛苦的人生。在尊重小孩意志的前提下,他無法擅自為孩子決定以後的人生。 但最後這位爸爸還是擅自幫孩子決定要接受移植了。他在轉院的直升機上對孩子說:「我很高興你那麼喜歡我,但即使你恨我,我也要你活下來。你恨我沒關係,這就是我的決定。」這位爸爸很清楚他剝奪了孩子選擇的自由,去換取孩子的生命,而他所剝奪的那麼巨大,即使被孩子怨恨,也無可辯解。 有很多專家老是誇談「責任」,讓照顧者以為自己做得總是不夠好,要照顧者「向學」、看書、聽講座,努力去「負起責任」,但從未提醒照顧者當他積極行動時,可能會犧牲什麼。 只有在那麼少數的時候,作為「責任者(同時也是權力者)」有資格下一個「寧可被怨恨,我也只好這樣做」的決定,這樣的心態和出發點,和「我是為你好,你靠北個屁」截然不同。 電影《食神》截圖 至於從實踐的角度來看,那些「少數的時候」究竟是哪些時候?界線在哪裡?這總是要由行動者(在這裡就是照顧者了)自身的價值選擇,來決定究竟要堅定哪些,又要放鬆哪些。 然而所有對於信念的堅定行動也許都會造成犧牲。也許你會同意,停下來看看你所選擇的行動,是誰要付出什麼樣的代價,也是負責任的事。 延伸閱讀: 【親職考古題】01:講都講不聽 【親職考古題】02:惜惜治百病 孩子反抗軍系列 更多【好孩子權力故事】。 編輯:宅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