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或多或少會有這種經驗,當你學習一項新技能的時候,你需要在行動的同時,一邊思考如何行動。而一旦我們變得越來越熟練,我們的一部分注意力得到解放,甚至能分神與人交談或做別的事情。用較為哲學的方式,我們可能會這麼說:「熟練者並不是有意識地依循理由來行動」。但這卻並不意味著,熟練者的行動中沒有「理由性」在運作。
雖然說熟練者在行動時並不有意識地設想著理由,但對於McDowell一派的學者來說,我們的理性能力是遍在的,我們的知覺經驗與當下的心智活動從一開始就存在著可概念化的潛能。所以我們才能夠在需要的時候用其來證成信念、回答問題、或進一步地作概念上的分析。就如同我們過去曾幾次提到的,世界中的一切都可以被理由地理解。對那些相信人類具有理性本質的哲學家而言,這恰恰說明了行動者隨時都「帶著」他的行動理由。
根據我們對於「行動」的理解,我們不會反對我們通常在執行一項行動時帶著一個行動理由。但需要特別留意的是,這一所謂的「行動理由」並不作為我們行動的原因。對照著我們初學一項技藝和熟練一項技藝時的心智活動就可以發現,當我們越加熟練一件事情,我們就越不會「一個口令一個動作」地一一按照「理由」來行動,而是自然而然地、沒有顯題地就去做了。就如同我們看到兩個看起來高度相關的統計圖表時要警覺到的那樣:我們的概念化的行動理由和我們的行動並不互為因果,只是它們有著共通的原因。
這某種意義下可以用來解釋萊布尼茲為什麼會設想一種「預定和諧」。因為行動理由和行動似乎就是那樣平行地前進。並不是「作為上司的靈魂命令了作為下屬的身體」,而是意志世界和物質世界的因果律按著和諧的方式同步推進。如此一來,即使心與物之間沒有辦法互動,也絲毫不會對我們的生活、或我們對我們生活的理解造成問題。
但事實上,一旦我們去設想「真正的預定和諧」,心與物就不會再是可分的了。就像那用以解釋預定和諧的鐘錶例子,如果我們極致地推進會變得怎麼樣呢?如果有兩塊鐘錶它們完完全全一樣,在每一刻裡面,它們的每一根指針都從世界裡的相同位置移動到世界裡的另一個相同位置。那麼,說那裡有兩塊鐘錶又是什麼意思呢?
答案是:「真正的行動理由就是那行動本身」。當一個人概念地詢問行動理由時,另一個人會概念地回答他。而當世界時建地提出一個行動邀請,你便行動,作為你的回應。McDowell認為,無論是否熟練,我們的行為都有一種"I do"的第一人稱行為結構。從我們的角度來說,我們的一切行動,都體現為一個"I am doing"的整體,它並不包含一個理由,它就是那個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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