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能做到的目標」到「達成度思維」〉2025-10-08
從小,我就經常聽到一種對制訂目標的想法,這種想法認為,目標應該要盡量高而遠大,雖然最後不見得能達到,但為了朝那個目標前進,你往往也能因此做到不錯的結果。
就像總是把100分、第一名當成目標,那麼就算最後沒有成功,少說也會有80分,上個第二志願。客觀上也是一個讓人感覺「足夠好」的結果。
設定做得到的目標
但我自己一直都不是這樣設定目標的,我喜歡制訂我能夠達到的目標、規劃我可以實踐的事。如果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夠完成,我就不會想要答應,盡量避免做出自己不能做到的承諾。
當然,我也不會希望自己的目標完全沒有挑戰性,所以行動開始之後,如果感覺自己還有餘力,我會稍微調高目標,讓自己還是需要稍微加把勁。又或者,以一定的期間為單位,透過審視過往、對後續目標重新調整。譬如前一個月如果跑了一百公里,下個月的目標可能就是110、120公里。
對我來說,這樣的行事習慣可以避免我在各種面向上好高騖遠。甚至在消費上,我也會彷彿看不見價格與我當前消費水準相差太多的昂貴事物,不會有那種羨慕其他人奢侈生活的狀況,也不會以此為動力讓自己想賺更多的錢。
做自己應該能做到的、追求自己應該能追求的,去認識自己當前的能耐,然後才以此制訂與修改目標。當然,有時也可能判斷錯誤,但錯誤本就可能發生,只要有去面對並改進,走過的彎路也不會毫無意義。
用「良率」或「達成度」思考成果
前陣子,我聽聞了有別於前兩種做法的第三種想法,它與我最開始提到的常見想法一樣,會先訂定一個較高的、難以完成的目標,希望以此激勵自己。但一個特別重要的差別是,這種想法不是用「做到/沒做到」的二分來看待目標的完成,而是用「良率」或「達成度」去思考自己在計畫實行的過程中給出的成品。
如果前兩種想法,可以理解為「把標準訂在100,但只達成80,所以失敗」與「把標準訂在80,達成了80,所以成功」的差別,那麼,第三種想法就是「把標準訂在100,達成了80,所以成功了80」。
也就是說,它不只是兩者的折衷或其中一者的特例。它其實是一種看待成果的全新視角。無論是我較不喜歡的「外在高標準驅動」,還是我自己更常使用的「從當前能力出發設定目標」,我們一般在思考目標時,通常想得都是「要努力做到否則就算失敗」。
為了要避免那種「用達不到的標準逼迫自己」或讓自己經常陷入目標完成不了的緊張或挫折中,我會主張不要把標準訂在自己做不到或太費力的位置。 但如果從良率或達成度的角度來看,不管你做了八成、做了五成還是只做了兩成,你都已經「產出」了一些成果,都已經達成了一部分的目標。
與其說無法達成「沒關係」,倒不如說,這種觀點從來沒有認為目標應該要100%達成。它提供了一種新的想像,讓我們可以在不降低標準的同時,接納「沒有100%達標」的自己。
事實上,無論我們對自己多麼熟悉,自己的表現都不太可能隨時隨地完全平穩。我們也不應該為了避免挫折,讓目標過分地迎合自己。
當我們開始有辦法用達成度去思考自己的行動時,一方面可以更加包容那些偶爾不夠好的時刻,另一方面,當自己真的完成目標,甚至超常完成、超量完成時,也能夠給自己一些額外的鼓勵。
當我們帶著進步的思維,往一個需要更多努力才能達成的目標前進時,這種達成度的思維,或許有助於我們擺脫停滯、登高望遠的同時,不至於因為過分受挫,再也不想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