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關於教育的各種議論裡,「教小孩尊重」大概令我覺得最煩躁的問題之一,追根究底來說,是因為在我們的文化裡,尊重至少有兩種不同的意思。
而在進行討論的時候,講的人有時把這兩個混在一起表達,聽或看的人也混在一起理解,然後僅挑自己喜歡的部分來詮釋,導致整個討論瘴氣逼人。
尊重=人與人之間是對等的存在
採用這種定義的時候,我們對待他人時會將對方(意見、行為、人格)視為與自己對等的存在,就像下面這個故事:
老爸跟兒子一起上頂樓去清水塔。 老爸:你進去弄,我在外面幫你把風。 兒子:把什麼風啦,而且為什麼又是我進去?去年也是我進去。 老爸:唉唷,我這麼老了,咳咳(裝咳) 兒子:屁啦,你昨天才去參加鐵人三項欸,健康得跟變形金剛一樣。擲銅板,輸的進去。 老爸:唉,誰叫你也是個人,我也是個人呢。也只好尊重你的意見了。 兒子:廢話,人頭還字選一個。
在上面這個例子,老爸跟兒子站在對等的位置上,討論工作該如何分配。老爸跟兒子除了「都是個人」之外,在「打掃水塔」這件事上,所具備的條件大致上也都是相等的。老爸基於這樣的考量,將兒子放在對等的位置上,做出「尊重兒子的意見」這個判斷。
尊重=服從
沒錯,就是「服從」。這一種對「尊重」的理解,我是在當兵的時候才真正搞懂它的本質。
排長:公差兩名出列。 (沒有人出列) 老兵阿龍低聲:菜鳥自己放尊重點啊。 老兵阿虎低聲:現在是怎樣?都沒有
『制度』(tsè-tōo)喔? (幾個新兵立刻出列)
在我服役期間,身邊的人所說的「尊重」,都是這一種類型。尊重的對象可能是「制度」,在上面的例子裡,就是「學長學弟制」這種潛規則。比方說,在我們連隊裡,公差由較晚入伍的人擔任,就是「制度」;而較晚入伍的那些人要「自動自發」地去洗整個連隊一百多人的餐具,也是「制度」。不去服從這些潛規則的人,就是「不尊重制度」。
後來我在教育/教養現場的工作裡,發現有很多大人說要教小孩「尊重」時,說的就是這一種尊重。
老爸跟兒子一起上頂樓去清水塔。 老爸:你進去弄,我在外面幫你把風。 兒子:把什麼風啦,而且為什麼又是我進去?去年也是我進去。 老爸:唉唷,我這麼老了,咳咳(裝咳) 兒子:屁啦,你昨天才去參加鐵人三項欸,健康得跟變形金剛一樣。擲銅板,輸的進去。 老爸:你說那什麼話?我是你老子欸,有兒子這樣跟老子講話的嗎?你尊不尊重我? 兒子:……好啦,我進去就我進去。
在這個例子裡,老爸將父子之間的關係放進一個制度裡,在這制度裡,兒子聽老子的話是應該的,這照制度辦事就是「尊重」制度、尊重老子。所以尊重本質上就是「服從」的意思,是用不著解釋也不必討論的、支配與服從的關係。
即便走出教育現場,在討論社會議題時,也可以見到許多人所說的尊重也是這種類型。
阿伯:溜滑梯不能從下面往上爬。 小孩:為什麼? 阿伯:因為溜滑梯本來就是由上面往下溜的。 小孩:為什麼一定是這樣? 阿伯:因為從下面往上爬會有危險! 小孩:不會啊,我很會。 阿伯:但是其他人不會。 小孩:那他們不要這樣就好啦,我又不會危險。 阿伯:你會讓其他人有危險。 小孩:有人要往下滑的時候,我不會往上爬啦。 阿伯:你要尊重其他人的權利!不能干擾到其他人! 小孩:我要往上爬,他要往下滑,碰在一起的話,為什麼不是他干擾我? 阿伯:因為溜滑梯就是往下滑的,你怎麼不懂得尊重別人?
在這個例子裡,阿伯所把持的制度是「溜滑梯是由上往下滑的」,這是一個不用解釋也不用討論的理由,只要不服從這個制度,那就是「不尊重」。不只是不尊重制度、不尊重阿伯,還是不尊重「別人」。
就像這個阿伯,如果對「尊重」的想法是這樣時,人們時常會將他認可的「制度」當成理所當然的事,認為「別人」的想法都應該跟自己一樣,但事實上並非總是如此。「
錯誤共識效應」就是在描述這樣的情況,而那些在網路上爆料討拍卻反而被網友圍剿的情形,就是最好的例子。
你說的「尊重」是哪一種?
從上面幾個的例子裡我們可以看到,我們日常語言裡所使用的「尊重」,至少有兩種不同的類型。
這兩者之間最大的差別,在於有一種尊重將人抬高到制度之上,另一種則將人放置於制度之下。
如果以「尊重=將對方(意見、行為、人格)視為與自己對等的存在」這種理解來判斷,人優先於敬老尊賢、學長學弟制、溜滑梯不能往上爬等等制度,所以水塔例子裡的兒子並沒有不尊重老爸,新兵並沒有因為不認領公差而不尊重老兵,而溜滑梯例子裡的小孩也沒有不尊重其他使用者。尊重要在進一步的對話裡,透過表達與理解來開展,達成或達不成共識。
然而若是以「尊重=服從(某種規則或有權者)」的理解來詮釋上面幾個例子,把人放置於制度之下,漠視當下的情境以及每個人需求上的差異,那麼我們就會有不尊重「制度」的新兵、兒子跟小孩了。
「從下往上爬溜滑梯」跟「從上往下溜溜滑梯」的需求與權利,應該可以被對等的「尊重」,是一種尊重;「從上往下溜溜滑梯」的制度是理所當然要被「尊重」的,也是一種尊重。
你想要教小孩的尊重,是哪一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