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職業災害」的定義嗎?如果判定是職災,職災勞工/雇主都可以申請補助,職災勞工也能申請職災保險給付。藉以提供職災勞工及其眷屬經濟面的支持、生心理健康的醫療與復健資源,並協助職災勞工重返職場。
職災有兩種,分別是「職業傷害」和「職業疾病」。
「職業傷害」指的是因為一時性 / 立即性的「意外」所導致的傷害(也包括失能)。像是車禍、爆炸、墜落等。
「職業疾病」則是指長期暴露於物理性、化學性、生物性、人因性(如職場霸凌)等因素,而累積導致的生心理疾病。像是過勞、骨骼疾病、聽力受損等。
以上不管是哪一種,都屬於職災。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條第5款、《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6條的定義,職災指的是因「勞動場所」的建築物、機械、設備、原料、⋯⋯等或「作業活動」及「其他職業上原因」引起的工作者「疾病、傷害、失能或死亡」。
而上面提到的「職業上原因」更進一步是指隨作業活動所衍生,於勞動上一切必要行為以及其附隨行為,且具有相當因果關係者。
以下舉些比較容易理解的例子:
✦ 例1:工作場所在大樓內,大樓1F門口是玻璃電動門,上班進大樓時不幸遭門夾傷 >>> 上班一定要通過1F大門(必要行為),所以夾傷屬職災。
✦ 例2:上班期間開車送公司貨遭遇車禍 >>> 發生車禍是,所以屬職災。因作業活動(送貨)而衍生
✦ 例3:超商店員上班時遇到激動砸店的顧客,為制止顧客行為而遭毆傷 >>> 制止顧客是店員顧店的附隨行為,所以遭毆傷屬職災。
✦ 例4:在公司開會跟同事發生口角互毆 >>> 跟同事互毆不是勞動上的必要或附隨行為,所以因此被毆傷不屬職災。
✦ 例5:通勤上班出車禍 >>> 通勤到工作場所上班是必要行為,只要符合「合理通勤路線」(大多參考Google Maps路線),通勤發生車禍也可能屬於職災。
➊ 職安署補助 (職災勞工/雇主分別有可以申請的項目)
➋ 職災保險 (職災勞工及遺屬可申請)
➌ 職災補償 (職災保險不足賠償的,即由雇主負擔)
而關於以上 ➊ 職安署補助,其實對職災勞工和雇主都有不小的幫助,下一篇文章我會再仔細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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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政府透過立法、勞動檢查監督,多數企業也持續強化預防,職災仍不時發生,甚至奪走生命。
其實發生職災的原因大多是勞工有不安全的行為、雇主沒有提供安全的設備、環境。因此避免職災最好的方式,還是做好風險辨識與預防。
而周律師我一直都有在做「職業安全衛生」的內訓講座,未來也會再多分享職安法的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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