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15|閱讀時間 ‧ 約 3 分鐘

【心理師不筆記 #04】「謝謝你的心意,但我不會吃...」談諮商中收/送禮物的多重意義

在一月的時候我曾在臉書寫了一篇〈心理師該不該收個案送的禮物?〉,當中以十分精簡的方式耙梳了一個行內對這個議題的思考發展輪廓:從嚴格的「一定不收」,只思考「禮物的潛意識意涵」,再帶到一些「彈性的處理」,以及最終來到送禮物的「過程本身的意義」。也許沒有談及的,是那種「甚麼都可以收」的取向思維。
但其實,沒有哪一個做法才是「對的」(若只為合符當下的思潮),只有能否說出個案未言的感受、藉此點出或者處理到防衛或性格問題、讓個案當下感受到被理解……甚至因抉擇不去收,而避免了一個危機等等,這些「對的」(適宜而有效的、對個案有心靈益處的)介入才是諮商時所應該追求的。
在三年的實習訓練,到現在工作快三年,我被個案們送過各式的禮物,一些有收下,一些沒有──當中我的思量是甚麼?當下或事後回想,做對或做錯了甚麼?那些決定又帶來了甚麼諮商關係的改變?
既然這個單元叫【心理師不筆記】,就說明了當時我都沒有好好寫下來,但今天我想延伸文初提及的文章,把這些在腦海中快要退色的記憶筆記下來。

從禮物到評估要不要結案

(下文引用的部份皆出自〈心理師該不該收個案送的禮物?〉一文)
在最嚴謹的精神分析操作下,「禮物」必然有著某種潛意識意義,且通常與治療的「阻抗」有關。耳熟能詳的說法有:個案想賄賂治療師,以好的感受轉移對心靈的疲憊探索;個案對治療師有難言的恨意,但在反向作用下變成禮物來呈現;禮物象徵某種如「嬰兒/大便」的退行物,代表個案只想依賴治療師。然而,這些想法其實都立基於一個基本前提:治療就是對潛意識作探索的雙邊契約,治療費用就是治療師應得的報酬,任何多出來或缺少的,都是對「治療」本身的干擾。
佛洛伊德把心理治療視為一項「發現自我真相」的聖神任務,這個宗教般的情懷其實遠遠多於他把精神分析視為醫師施行外科手術的科學性。因此,只要任何與「發現自我真相」──過去的做法,就是個案躺在躺椅上,一直說,盡可能自由的說,把心中的任何想法說出來,一週六次,每次 45-50 分鐘──相違相阻的,都被視為對分析的阻抗。
奧地利人喜不喜歡在一些社交上送禮物,我還要去查證。但對華人社會來說,至少對所謂「老一輩」而言,這幾乎是很平常的事。出國旅遊回來,給心理師帶個伴手禮;新年剛見面,年長個案可能會給年輕的心理師包個紅包;剛剛逛街買了一些吃的,隨口問一下心理師想不想吃。
華人很習慣用一些具體的事物來表達友善與好感,或只是一種文化性格,禮物不必然在抗阻治療,人們可能送完禮物,即社交完,就立馬準備把內心的痛苦掏個爽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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