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可以同理,但不是同情;
同理,是能夠連結內在真實的感受,而理解他人內心的感受,
同情,是因著外在的狀態,而生起憐憫他人的心態。
同理與同情,在於用「心」在感受,還是從外在狀態做評斷。
同理,讓我們能夠感同身受,但又能尊重他人,接納彼此的不同,
同情,是以分別的心,面對生命的狀態,聚焦差異之處。
這個世界需要尊重的同理,而不是浮濫的同情;
尊重對方是自己生命的主人;當我們因為同情而自以為地幫助與拯救,某種程度可能也失去了尊重,剝奪對方為自己生命負責的權利與力量;我們可以反思自己的起心動念,是否有無法面對的部分,是否有因不作為而產生的自責。
以同理取代同情,以平等、互重、接納,真實地面對自己,真誠地面對他人,以寬容的心,欣賞生命個自的開展與芬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