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是無可避免的,但你能選擇自己要不要受苦〉2025-05-22
村上春樹在《關於跑步我說的其實是……》的前言裡,引用了一句馬拉松跑者跑步時的箴言「Pain is inevitable. Suffering is optional.」。
書中翻譯為「痛是難免的,苦卻是甘願的」,他直接把「可以選擇」詮釋為甘願,認為跑者是「自己選擇了痛苦」,並以之為這個段落的重點,以及書的開端。
但我看到那句話的直覺理解卻不是那樣。我會理解為「疼痛無可避免,但是不是受苦則可以選擇。」在我的理解裡,這段話意味著,受苦和注定會發生的疼痛不同,是不是在受苦,我可以自己選擇。
以馬拉松來說,42點多公里的路程,不只雙腿,全身到處都會疼痛。這是一個即便長時間訓練,也不可能避免的生理事實。然而,我在思考的是,跑者是否必須認定自己在受苦?有沒有可能,有人不覺得自己在受苦,因為他正在做的,是他自己真正想要做的事。
譬如跑步運動和「擔心趕不上公車所以奔跑」、在健身房舉啞鈴和「為了搬家必須抬重物」,後者總是比前者令人感到痛苦,無論生理科學上,兩者有多少相似之處。甚至當自願運動耗費的體力、承受的重量遠大於後者時,依然是「不得不做」的那些事更令人感覺自己在受苦。
痛,但沒有在受苦?
然而,真的有可能「痛卻沒有受苦」嗎?雖然前面提的這種差別應當是大多數人都能想像的,但當我們必須面對真正的疼痛以及「有人在疼痛」的事實時,「有疼痛卻完全沒有受苦」的情況還是沒有那麼容易被接受,尤其,當那個疼痛是如馬拉松跑者那些長達數小時時,那真的完全沒有在受苦嗎?
在思考這個問題時,我想到了幾個可能比較極端,但或許能夠給我們啟發的例子:譬如說受虐狂或苦行僧。兩者都有某種對痛的追求,對前者而言,那些痛帶來快感、愉悅;對後者來說,痛可能蘊含著某些神性的體驗和超越的意涵。
在這些情況裡面,痛並未消失,然而由於行為存在著其他的意義與價值,他們可能並不主觀地認為自己在承擔痛苦,而是身處於某種沒有痛時無法抵達的至福。
順勢生產或許是一個沒那麼極端的例子,在低醫療介入的狀況下,生產者的疼痛帶來一種真實性以及親子最原初的親密感,這種對行為的認知,似乎也將疼痛連結到幸福而非受苦。
這些例子和加班賣肝就能拿更多錢的那種「受苦去獲得更多」不同,他們的幸福感不是某種行為後會獲得的外在價值,而是當下的那些疼痛本身就包含了他們主動創造的意義。
在這種狀況下,我的直覺是:痛就是痛,不會因為「有了意義」就消解。然而,人是有選擇的,他可以不把這樣的疼痛,詮釋為自己在受苦。
選擇承受,或選擇無須承受
回到跑步,這個問題是:參加馬拉松是自願受苦,還是因為自願,所以沒有在受苦?我不能為所有跑者代言,但在我的理解裡面,如果只是為了那些成功完賽會拿到的外部證明,要真的撐過漫長的路程實在太不可思議了。
能在時間內跑完42點多公里的人,我會相信他們大多對跑步的過程有某種更根本的追求。也許沒有到受虐狂或苦行僧的程度,但那些疼痛,大概多少也關聯到一定程度的快感與信仰。
就「受苦是可選擇的」這句話而言,我想村上春樹的讀法和我的讀法都有存在的空間。前者是帶有某種英雄主義性格的「我自願承受痛苦」,後者則容許自己對真實保有更大的主動詮釋空間,以「我沒有在受苦」為前提擁抱自己的選擇。無論是在跑步,或者身處其他任何疼痛中,但願我們都有辦法選中更能給自己力量的那句話,一種更符合自己的主體哲學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