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讀「薩古魯談業力」一書,發現薩古魯對「業」的解說,讓我對「業」有更深的理解。
業(Karma)其實是梵文,其字根是kri,意思是「去做」。也就是說,當人從事各種行動,就會得到相關報償,因此,行動→成果,成果→行動。就是業力法輪(註1)。
關鍵是「業」並不是要人認命,而是要人決定,自己要坐在命運的駕駛座,主宰自己的命運?還是坐在乘客座,成為命運的人質?更重要的是,不管人決定自己要當駕駛或乘客,都無法將自己該負的責任外包給別人,自己還是得為自己的行動或不行動負完全責任。(註2)
在我們生活周遭就有許多活生生的例子。
在個人部份:
曾有家長告訴我:「老師,我的孩子就全靠你了。」(行動),
這就是家長想將教養責任外包的一種心態。
問題是教養責任可以外包嗎?當然不可能。如果教養責任可以外包,許多父母親就不用在老年時承受孩子的啃老之苦。問題是,孩子的啃老已成為不少父母親退休金不夠用的重要原因(成果)。
在職場部份,不少校長抱怨找不到主任,希望能將找主任的責任外包,無所不用其極想鑽漏洞,用法規所不允許的「行政專長」來找主任(行動),甚至連教育部和某些縣市教育局/處也成為共謀,絞盡腦汁一起鑽漏洞(行動)。
這樣的行動當然也會造成負面的業力,首先賠上的就是教育主管機關和校長的聲望(成果),讓外界看不起(成果),這種看不起就等同於讓自己隨身揹了一袋穢物,於是,穢物吸引的當然不是芬芳,而是……。再者,也讓一起開會的成員對其不信任,於是出現一連串的防弊作為,如:開會時要錄音、要儘快確認會議紀錄…等(成果)。
記得我當時與教育部承辦人談校長找不到主任現象就曾說過,並不是所有的校長都找不到主任(成果),而是某些校長總是找不到主任(成果)。為何如此?有沒有研究過原因?
舉例來說,有人說:找不到主任的原因是因為主任工作過於繁重,但我要反問,若這真的是這類校長找不到主任的原因,請問這類校長是否有為此做些努力(行動)?舉例來說:減少接縣市教育局(處)發包的工程(行動),推動修法減少主任的工作量…等(行動)。
還有,學校遇到棘手事件時,校長是將責任全推給行政人員和老師?還是身先士卒處理?(行動)校長的危機處理能力能否讓全體親師生信服?(行動)這些都是校長能否找到主任的重要原因。
如果校長的領導方式是以自己的利益為中心(行動),不考慮學校教職員的工作負擔(行動),不斷接教育局/處的工程(行動),甚至連學生的利益也不考慮(行動),一意孤行推動自己想要的校本課程(行動),豐富自己的治校檔案(行動),以方便自己跳到另一所學校(行動),這樣的言行作為,自然難以找到能為其效命的主任(成果)。而其自私的治校作為,在教育界也會不逕而走(成果),就算是換一所學校也難以改善(成果)。
再讓我們看看我國的各退休基金。明明國外的種種研究和實施都發現,將退休基金私營化且政府退居監督角色,對退休基金經營最佳。所以,OECD國家皆以上述方式經營退休基金(行動),許多表現優秀的退休基金也因此資金池高達滿水位(成果),像安大略教師退休計劃、荷蘭許多確定給付制退休計劃都有這樣的經營成績(成果),而加拿大退休計劃在1996年改為私營之後(行動),其資金池足以支付退休金75年無虞(成果)。
反觀我國退撫基金和勞動基金,政府一直不願意接受「唯有退出管理才能讓基金投資達到國際標準」的事實(行動),甚至將上述這兩種明明是人民私產的退休基金視為國家可以運用的政治工具(行動),以黑箱方式管理(行動),甚至還想運用媒體的力量,打壓私營且管理透明的私校退撫(行動)。
政府這一連串的操作,換來的就是軍公教勞對政府更大的不信任(成果),就算政府用再多的粉飾數據(行動),也無法換得人民的信任(成果),更無法讓人民免於老年貧窮的風險(成果)。而政府派出來粉飾太平的打手(行動),也註定要揹負「政府打手」的惡名(成果)。
讀了薩古魯的書,我才對「業」的涵義有更深的瞭解。薩古魯讓我知道,一個人如果不要成為「業」的傀儡,就必須有意識地行動,且為自己的行動負起完全責任,不要抱著受害者心態,抱怨一切都是別人的錯。
總之,唯有讓自己有意識地坐上「業」的駕駛座,才能讓自己擁有好的習氣和芬芳的氣味,進而吸引好的人生際遇。
註1:摘自《業力:掙脫心的束縛》第一章。
註2:摘自《薩古魯談業力》第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