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任工會幹部多年,時常被會員詢問:「我可不可以不要上輔導課?我可不可以不要當導師?我可不可以不要帶後母班?我可不可以不要……?」
其實,這些詢問者的背後真的想問的應該是:「如果我拒絕上輔導課,會有什麼後果?」「如果我拒絕當導師,會有什麼後果?」
「如果我拒絕帶後母班,會有什麼後果?」
「如果我拒絕……,會有什麼後果?」
這才是詢問者真正想問的問題。
對於這類問題,我的回答是「沒有權力,沒有選擇」。
至於權力的來源,則有很多種。
以擔任導師來說,在教師法第32條指出,擔任導師是「義務」,但是,該條第二項又指出,要在校務會議訂定相關辦法。
這時,問題就來了,學校有沒有在校務會議中訂定相關辦法?若沒有訂定相關辦法,針對後母班的導師該如何安排,自然就有爭議的空間。
如果學校沒有訂定相關辦法,學校老師是否有勇氣在校務會議中提供版本,並確實要求落實執行?
另外,若在學校沒有導師輪替辦法的情況下,老師選擇拒絕,自己在學校內的實力(主要是政治影響力)能否承擔得起後果?這裡的後果可能有很多,如:行政針對性地盯老師上下班、排課排得很糟、刁難請假…等狀況。更惡劣的,可能還教唆家長去投訴老師。我想,這才是老師真正要問的問題吧!
所以,此議題就牽涉到一些重要因素:老師在校內的實力有多強。
舉例來說:
如果一位老師平時除了教學之外,也會幫助別人,不管在行政或老師之間,廣結善緣,擁有良好的人脈,在不違法教師法的狀況下,這類老師若要拒絕帶後母班,反作用力應該不會太大。
如果一位老師平時斤斤計較,校內人緣差,在爭取自己權益上會出現很大的反作用力很正常。
會員常會詢問:「這件事有沒有法律依據?」、「那件事有沒有法律依據?」其實,校園內許多事都沒有法律依據,都是靠權力和政治在左右。連學校內制定的規章能否落實,也是看權力和政治落在哪一邊。
舉例來說:若老師不敢要求學校端落實導師輪替辦法,就算該辦法真的在校務會議中通過,最後也只是晾在那裡,發揮不了作用。若老師們夠團結、有勇氣、有耐性確實要求規章執行,自然校園就能走向法治化。
講到這裡,也許有人想問:教師(工)會在教師權益的爭取上又扮演什麼樣的角色?
教師(工)會其實是一個老師自救和互救的平台。由於有教師(工)會,老師們才有平台互通聲息,團結在一起。有教師(工)會的努力,教師才能在許多公共議題和權益問題上面發聲,建立聲望,保護教師族群自己。
簡言之,老師要爭取權益之前,應先問自己:我掌握了多少權力?聲望?人脈?資源?…?
如果你有足夠的專業聲望,在學校授課坐第一把交椅,你稱自己第二,沒有人敢稱第一,你就有選擇的權力。
如果你有足夠的人脈,就算你能受委屈,你身邊的人也看不得你受委屈,你就有選擇的權力。
如果你掌握許多資源,學校端要爭取資源需要靠你,你就有選擇的權力。
這些都不會明確寫在法律裡,但充斥在生活中的方方面面。
總之,當夥伴詢問這類問題時,答案可能不盡相同,因為每個人掌握的資源和權力都不同。所以,當你提出這個問題之前,最好先盤點自己的權力和資源,才會有最適合你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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