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只是過個巷口,你差點被突然右轉的汽車擦撞,駕駛人還搖下車窗罵你走路不看路。你驚嚇後站在原地,不知道怎麼反應。有幾個路人看見了,也沒說什麼。你知道誰對誰錯,你想了想決定怎麼做?
你的心理歷程:
#情緒面:突如其來的意外讓你驚嚇、僵住,一時反應不過來。你檢查身體有沒有受傷,拍拍胸口安撫自己。
#認知面:你意識到自己權益受損,交通規定行人有絕對路權,要優先禮讓行人,這是駕駛人的錯,你覺得真倒楣,遇到馬路三寶。
#行動面:你的怒氣慢慢上來,很想怒罵駕駛人,好,沒關係,下次多注意路況或保持手機錄影,有機會就可提告。你決定約朋友吃飯抱怨剛剛的事。
明明只是跟主管打招呼,卻突然被親臉頰,他還一派輕鬆地說:「你今天真漂亮!」。你驚嚇後停在原地,不知道怎麼反應。有幾個同事看見了,也沒說什麼。你不知道誰對誰錯,你不知道怎麼辦。
你的心理歷程:
#情緒面:突如其來的動作讓你驚嚇、僵住,一時反應不過來。你感到不舒服,但不清楚那是什麼或該不該有這個感受。
#認知面:你意識到自己不舒服,但不確定算不算「被騷擾」。
「他是故意的嗎?是不是我誤解了什麼?」你不敢確定。
「這是親密的打招呼嗎?我是不是大驚小怪?」你陷入矛盾。
#行動面:不能確定的事自然無法行動,你問同事意見,他們卻說:
「唉啊,親臉頰、稱讚你都是熱情表現的一種,可以解釋啦。」
「他就是這樣啦,不要理他就好。」
「講太多讓他生氣,小心他在工作上刁難你。」
你談不下去,只好忽視感受,下意識對職場恐懼。
認知心理學研究『刺激-反應』,人類心理並非單純輸入輸出,『-』是神秘且龐雜的黑盒子,稱為「認知心理歷程」,能判斷、解釋、知道『自己怎麼了』,並根據所知有所因應。
認知心理歷程遵循某種信念詮釋,以邏輯運算,最終選出合乎當事人利益的最佳行為。例如:「討好」,明明對方是讓人討厭的主管,當事人卻選擇無感繼續逢迎,行為看似矛盾,然討好能使當事人化敵為友,是朋友就不會太厭惡(心理防衛機制)。為什麼他不直接反擊呢,沒人知道當時他面對情境的難處,這已是「個人在當時最好的選擇」了。
影響認知判斷的「個人信念」,意即「你相信什麼是什麼,導致什麼」,是個人成長中從外在環境教育、內在心理適應兩類交織所建構,如果個人信念認同「三從四德」,那麼就會有「逆來順受」的認知判斷。
每個人起初都要先參照社會,建立基礎價值觀,故外在環境影響甚鉅,包括:社會文化、權力結構、性別平等意識、身體自主權…規訓了人們的認知判斷:誰對、誰錯、誰說了算,還有「誰負責」。
判斷標準是隨時代改變的,以前過馬路發生意外也常被歸咎行人走路不看路,後來風向改變,法規公告「行人絕對路權」,於是人們理直氣壯把委屈拿出來討論,他們「知道自己怎麼了」,是有權益受損的。
被性騷擾不是這樣,社會多數人仍檢討受害者「你會被侵犯,因為你穿的太少、因為你沒有說不、因為不懂暗示…」,以致當事人不認為自己有權益,倒反省自己「是不是我讓人誤會了什麼?」、「是不是我太敏感?」
社會建構的信念不僅影響群體也影響個人,當個人預想他的經歷不會被群體接受,他就噤聲了。
當社會不認同你被性騷擾是一種被侵犯,你也不敢正視自己的感受,不敢據理以爭,尤其對方是老師、教練、老闆、前輩等佔據資源及權威的不對等關係時,他們說的話才被採信,你反而被檢討「是你高攀人家吧?要不是你讓人有機可趁,對方怎麼會碰你呢?」如果越說越錯,你當然就不說了。
被噤聲的經歷,性創傷不具名,不能整理也無法表述,性創傷讓人呈現失語狀態,當事人「不知道自己怎麼了」,就像是指認不出來的生理隱疾,三不五時莫名疼痛,會讓人失去安全感、自我感,對生活充滿身不由己的焦慮。
你不知道你怎麼了,後續也無法調整,身心混亂對空氣揮拳,防衛那看不見的敵人:「戰」—常莫名暴怒暴衝、「逃」—情緒解離、「僵」—放棄不動任他人宰割、「討好」—反過來向壓力源示好。
他們對、我錯,社會說了算,被指責「我負責」。
人類是社交性動物,很多經驗需要所處群體他人的認同,藉由他人反映自己,慢慢才有完整的自我感,就像孩子依靠父母回應才能知道自己夠好或不夠好。因此照顧者所創造的環境很重要,本身也要持續學習。
然社會群體習慣被動、鞏固舊有,群體就像沙丁魚群,躲在一大團裡面,打擊「異見」以減少風險。群體會「跟風」檢討受害者(歸因都是他的錯,鞏固原來建構)或用力撻伐加害者(群眾主要是看好戲,仍是鞏固原來建構,並非檢視整體環境出了什麼問題)。
法國社會心理學家勒龐(Gustave Le Bon):「只有環境穩定,人才有明顯的性格穩定。」意指個體表現會隨環境壓力而有不同變化,如長期緊繃時,本來溫和謙遜的人也會變得易怒煩躁。生存的環境若讓人們感受經濟不穩、司法不公、貧富不均或危險不安,他們也只能壓抑,但總要有地方出口,此時「團體行為」便是一個保護傘。群體幾乎都是利益集合的暫時性團體,是「烏合之眾」,盲目與狂熱,幾乎不具推理與邏輯能力,一有什麼新聞議題,情緒被喚起,群體就會轉向憤而攻之,而非思考真正的壓力源且嘗試解決。
光是交通法規改革,就分兩派人馬,行人的、駕駛的,跟騎牆派(他開車時就罵行人,當行人時就罵駕駛),網路各式「短影音」渲染,因其片段、聳動、煽情且混雜「不實資訊」,閱聽群眾不會知道自己看到了什麼,但他們的情緒和判斷卻被引導,變成「雖然不是很懂,但跟著做就對了」。勒龐發現操弄群體的方式有「斷言(斷章取義)」、「重複(三人成虎)」和「傳染(錯誤的以訛傳訛,還帶起風潮)」,方式簡單,好像小孩子吵架傳說壞話。
改變很難啊,行人路權的改革來自「車子直闖行人道,有人活活被撞死」的社會悲劇,受害者成為先烈,夠悲情,群眾才不再「事不關己」,才有一波機會「全體同意調整」。要先有「實證慘案」,後續有人領導,新觀點才會逐漸成形。
近期「ME TOO」運動也是類似歷程,喚起人們正視那些被隱忍的傷害,逐步調整社會不平之處,有人開第一槍,後續就有人敢說話了。性平意識的改變是從下而上挑戰,最後變成既定文化,再從上而下推廣成為一般生活。
他們對、我對,社會說了算,我負責療傷。
「對啦,他以為他是誰,憑什麼亂碰我!」當我們會對所受經驗憤怒,認為自己有理,也有朋友支持,就比較「敢確定」自己感受的正當性。
要有支持關係,有人認同你受傷,自己才能表述與重整,創傷需要他人接納,作為映照與重整的緩衝板,先被撐起後才能撐起自己。
不被群體影響很困難,如魚在水裡很難辨識水的存在,除非有「對照組」你才會發現世界並非原來想的那樣絕對,「對照組」的觀點要靠平常翻轉思考,像拿一顆骰子把玩那樣,而不是只看一個面:
(1)看整體脈絡,而不是只看表面
(2)好奇和理解不同的想法怎麼來,而非立即排斥或批評
(3)建立自己的信念,而非沿用舊制
(4)培養問題解決的能力,不過度依靠他人建議。
多練習,認知歷程才會靈活。
社會心理學的主張是「你在哪(環境)」的影響大於「你是誰(人格)」,但這不是一定,所謂「人定勝天」也指人類能主動創造,當你意識到是什麼影響了你,就比較不會被影響了。
當你知道自己怎麼了,甚至可以影響社會。我以女性發展心理家卡羅爾·吉利根(Carol Gilligan,1936~)的故事作範本,她反對社會認為女性道德發展有瑕疵的論點,於是訪談不同種族及背景的女性,1982年出版《不同的語音--心理學理論與女性的發展》(In a Different Voice)。吉利根發現女性對道德定義為「在關係裡協調關懷和傷害之間的差距」,與男性對「公正及權利探討」等形式邏輯成為強烈對比,意思是女性不看是否絕對公正,而是在乎整體,包括人事時地物、彼此關係,做出「你好我也好」的綜合權衡,她重論了「女性的道德發展階段」。
我對、他們對,我說了算,我負責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