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是什麼?在一種素樸的想法裡面,自由意味著不受強迫與不受拘束。能在自己的決定之下,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或不做自己不想做的事情。在這種素樸的想法裡面,我們很容易將自由與限制對立起來。然而,自由非但不意味著沒有限制,進一步來說,自由要能夠有意義,限制就不能不存在。
談論到自由,人們多半會從西方哲學的脈絡裡去梳理。但這一次,我們可以先從許多人都不得不讀過的《論語》片段中,看到一些不從靈魂或自由意志出發,沒那麼「形上學」的關於自由的想法。
從那段關於「君子幾歲時應該是怎麼樣的人」的描繪中,孔子將當時已然是相當長壽的七十歲描繪為「從心所欲不踰矩」。從孔子的角度來說,這意味著禮教已經完全滲入這個人的言行。無論這個人想要做什麼,都會完完全全在禮教的範圍裡面,因此我們不必擔心這個人會做出任何踰矩的事。即便不再有人(哪怕他自己)去對他做任何規範,他做的行為也都會是君子應該要做的行為。
這裡並不是要推崇這種將強加的禮教隨時間逐漸內化的自我控管,但我們能夠看見,即便是再傳統的儒家思想,當他要談及一種有德性(virtue)的狀態時,也會無意之間將之描繪為一種自由的狀態。在這樣的描述之中,孔子無意間區分出了兩種自由:一種是一般人素樸的「從心所欲」,另一種則是君子的「從心所欲而不踰矩」。顯然,對孔子而言,後者才是「好」的自由狀態,甚至,那才是真正的自由狀態。
與孔子的這種想法相呼應的,西方哲學也形成了一種「自由即自律」的傳統。曾被諷刺地稱為「哥尼斯堡的中國人」的康德相信自由的人會依循理性與道德律來行事,在這樣的意義之下,自由擺脫的是慾望,遵從的是真正的法則。
從這類觀點出發,我們能看見自由與限制間關係開始變得曖昧。自由必定是擺脫某種限制,但同時,也是讓自己落實另一種限制。當牢獄中的蘇格拉底在獄卒的允許下鬆開腳鐐時,他感受到無比輕鬆與自由,而這是他未被銬上腳鐐之前感受不到的。但另一方面,之所以他能感受到這種舒適,他必須要擁有能夠憑自身意志運動的、且能夠知覺到這兩者間差異的身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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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時具有文學、哲學與性別學專業的學者托里爾.莫伊(Toril Moi)討論到女性如何以特定的方式在社會中行為與認知自身身體意義時,她從波娃與梅洛龐蒂的論述中指出:身體從不可能只是動物性的物質,「我的身體即是處境」。一個自由的人既不該被理解為僅僅是機械般按照因果法則與道德法則執行動作,也不該被認為能夠完全無視於身體、過往經驗與當前種種限制的純粹主體。
自由要能夠成立的前提在於,這一自由者是一個具有其獨特性與獨立性的個體。這樣的個體並不是某種漂浮在真空中或邏輯世界的理想實體,而必須要是一個在歷史與物理世界中,被孕育與生長出來的世界中的存有。於是,我們會明白到,自由是「對我的獨特處境與唯一觀看視角的表達」。
自由可以是掙脫腳鐐,更可以是掙脫「腳鐐是一種限制」的思想解放。一個重視自由的女性主義者不會認為女性不能穿著裙子與高跟鞋,而是去指出,社會必須要讓每一個人有充分的選擇權,去決定自己要不要穿裙子與高跟鞋,並願意(在確保其真的有選擇之後)接納每個人這樣選擇自己穿著的原因,而不會一刀切地認定怎樣的服裝就意味著怎樣的價值。
在典型的,對一種美德或價值的捍衛裡面,人們往往會想要將一種善的(或進步的)價值與其他善的(或進步的)價值盡可能完全綁定在一起。然而,自由恰恰不是適合被這樣對待的價值。
自由要能夠成立,它就不會僅僅是「可以過最好生活的自由」,我們必須要可以將不那麼好的生活也視為一種活生生的、真正可能被選擇的選項,自由才會成立。於此同時,我們也將意識到,在種種時代的與個人的、與自我不可分割的限制之中,我們會做出的選擇與他人會做出的選擇往往不會完全相同。而這樣的種種差異,能即便在一個公正的第三者已經明確地做出價值判斷的條件下,還各自被各自落實時,每一個人的自由,才開始成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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