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是像磚塊一樣厚的新生兒父母手冊,還是語嫣簡單明瞭的睡眠時數建議(
三歲以下嬰幼兒的日夜睡眠時間建議),家長都在看完之後、無奈表示:根本做不到建議的睡眠總時數啊!
長期觀察下來,我發現真正做不到的原因是:晚睡。
不論白天整體睡眠時數和次數顧得多麽完好,如果夜間睡眠時數不夠,非常容易就和建議的睡眠總時數差距2-4小時了呢!
因此,每次討論到適當的作息時,我都會強調這一定是要以24小時整天時間來看的。
不過,家長們又有疑問了:「我們小時候不也是跟著爸媽的作息就寢,我小時候也都睡得好好的,為什麼現在我的小孩跟我差不多時間上床睡覺,就變得不行了?」
隨著科技和工作模式不斷的改變,不同以往的社會形態,比20年前,整體生活型態的夜間活動時間長度增加,過往可能下班時間在5-6點,現在則常常6-8點間才下班。
再加上以前夜生活並沒有現在豐富,台灣的第一間百貨公司是1989年成立的太平洋百貨,新光三越百貨是 1991 才開設的。另外,雖然夜市以前就有,但身為從小在台北圓環附近長大的孩子,20年前並沒有很多店家開到三更半夜。
現在升級成為阿公阿嬤不懂為何小孩要先去睡,還是我們自己想想以前小時候、印象中好像也不是這麼早睡,感覺上、過去我們都是隨著家長的作息就寢,都是我們忘記了,過去晚上全家休息的時間,真的是比現代人至少還早了1-3小時呢!
如果,把這個時間也放回孩子的整日作息時間裡,很多孩子就睡得和建議時數靠近很多了呀!
我很能理解很多家長希望的生活是:孩子出生之後,我還能像以前一樣做自己,希望孩子能夠配合家長的作息。
在這個討論上,我覺得並不是以二分法來看的,既不是孩子去配合家長的作息,也不是家長去配合孩子的作息。
一個家庭,是屬於所有家庭成員的,每個人都有值得被尊重的同等重要性,一個家,就在於你和我和他,在相愛的前提之下,彼此拔拔河,在這個議題上,往我這裡靠近拉了幾公分,在那個議題上,往他的方向靠近拉了幾公分,這樣一來一往,就撐出了一個家的骨架子!
孩子有基本健康長大的睡眠需求時數,家長也有為了維持家庭運作的工作時數,在滿足孩子的睡眠需求,以及家長的自由之間的拔河,其實可以多發揮創意來找到新型合作方式:以我家為例,先生有大半年的時間長期出差,根本沒有人可以跟我換班晚上的放鬆時光,於是,我找了三個朋友,他們每個人一週來我家一個晚上,坐在我家客廳看著跳跳糖房間的監視器,這麼一來,我就可以一週有三個晚上出門去運動、買菜、甚至就單純的自己走走。
藉由彼此了解後的相互配合,再發揮一點創意,就能夠帶著一個家,走到愈來愈穩定的方向。
最後,無論你們的家庭是否需要寶寶睡眠顧問的協助,都祝福你們,今晚、寶寶好睏、一家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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