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可以從「最低薪資」與「社會福利」這兩組現行政策出發,將其作為一種延伸與替代方案來思考「無條件基本收入」。也就是說,在這樣的理念之下,我們可以理解為每一個人,無論它當前是否從事有給工作,他都應該要能夠每個月獲得一筆能夠維繫其基本生活與基本尊嚴的最低所得。在這樣的前提條件之下,這個人再去考慮自己應該要從事怎樣的職業。
這樣的思路立即會遭受到的兩種疑問是:一、如果無條件發錢,人是否就沒有工作的動力了?二、我們不是原本就有社會福利政策了嗎?失業或貧困者不是本來就能拿到一筆最低生活所需了嗎?
與我們素樸的第一直覺相反,無條件基本收入恰恰給予了比傳統的社會福利政策更好的去尋找有給工作的動力。在當前的社會福利政策之下,政府為了盡可能地避免發錢給不需要的人,往往會要求有經濟需求的公民自己提出種種證明。
在很多時候,一個人是否能夠得到足夠的社會福利政策,並不取決於他有多麼需要這筆錢,而在於他是否有能力去搞清楚相關政策並願意「拉下臉」,在足夠幸運能得其門而入的情況下,一步步地把相關措施辦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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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擬制收入」的計算框架下,只要你被認定為有能力工作的人口,你就會被首先認定為擁有收入。而若你的確擁有收入,但沒能給出有效的薪資證明,你的所得就會被用平均薪資(甚至不是最低薪資)來計算。這意味著,如果你參與零工經濟,你非但得不到大部分政策對勞工的保障、你還會因為政府的薪資計算方式無法申請多數你可能需要的補助。
在這樣的現狀之下,一名生活水平較低的公民被迫「在完全不參與勞動社會,並嘗試去證明自己完全沒有收入以申請補助」和「參與勞動社會,去賺取一點點的微薄收入,但從此完全領不到補助」之間二選一。
在這個意義上,我們便意識到「失業給付」或「低收入給付」這樣的社會制度不僅僅是以一種敵意與不信任的方式在對待可能需要的民眾,同時,它的排富門檻反而給予了人們對於去擁有其它收入之負面動力。
在更多人的情況裡面,相信自己有工作能力的人則基本上不把領失業給付或低收入給付放在選項之中,或將其視為一種應該要盡可能短的過度選項。為了避免自己「淪為」需要領社會給付的狀態之中,多數人會寧可快速找一份並不符合自己期望的工作,來讓自己至少處於「有下一頓飯」的狀態。
然而,在這樣的思路之下,人們幾乎不可能有機會好好探詢最適合自己、或自己最感興趣的工作。而是就像「分數剛好到了」所以唸這個大學科系,因為當時面試過了,所以就一直做著那份其時不怎麼喜歡的工作。在這「沒有基本收入」的狀態下,許多人從事著自己沒興趣甚至厭惡的工作。因為自己在那一崗位上的唯一目的就只是那份薪水,人們反而更加缺乏真正意義下的工作動力。
相反的,當人們已經擁有一份基本的收入,他便可以有相對的餘裕去思考什麼才是自己想做、能做、適合做的事情。人們可以更有底氣地去和資方爭取合理的收入比例,而不是迫於沒有收入而必須硬著頭皮接受資方開出的所有條件。
同時,無穩定報酬的工作(志工或創造性工作)也可以更大程度地受到人們的尊重,且吸引到更多對這些事情有興趣但過去迫於生計無法參與的人。各項領域也將迎來更多可能的空間,讓參與者可以被容許嘗試那些更有遠見,需要花更多時間才能看到成效的創新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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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無條件基本收入的另一個常見挑戰是:「錢從哪裡來?」
我們會很快地想到更多的稅收,但其實那並非唯一解。在一些已經可以被參考的例子中,如阿拉斯加或一些阿拉伯國家,政府會將石油等天然資源的所得按不同的方式分配一部分給居民;在很長時間內以賭場觀光做為整個城市重要收入來源的澳門也有特殊的「現金分享計劃」來不定期發放現金給民眾以度過那些經濟局勢較為困難的時期。當一個國家或城市有意識地發展觀光或出口行業時,就可能有這樣的收入來源能夠被分配給所有居民。
另一方面,無條件基本收入其實在很大程度上節省了政府不必要的支出。在無條件基本收入行使的地區,相關的社會福利支出可以大幅刪減。除了在基本收入的配給之下,人們已經很大程度避免了低收入的問題。同樣重要的是,那些現階段為了準確發放社會福利而浪費掉的人力與行政資源都可以完全被節約。
沒有一項政策會是一勞永逸解決一切社會問題的萬靈丹。但當社會中最困頓的一群人無須再為了下一餐的溫飽而過分縮衣節食、當每一個人都可以不再為了那最糟糕的處境(或對這樣處境的擔憂)而長時間被困在「隧道」之中無法抽離時,我們才有可能讓人的有尊嚴的經濟自己運轉起來,也才有更多人可以更快開始進入自食其力的正向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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