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常說「人與人相處是互相的」。在此基礎上,一種好的提醒自己的方式是負面表述,譬如說「你自己對別人做不到的事情,不能要求別人做到」或者「你不希望別人怎麼對自己,就不要怎麼對別人」。雖然老生常談,但這些都是有實踐意義的提醒,幫助自己在閱讀他人行為時,也反省自己的所作所為。
然而,正面表述卻是一種不切實際的期待,也可能引發無形的相處壓力。「你希望別人怎麼對你,你就要先怎麼對別人」的想法固然不算錯,可是當我們自己用我們自己覺得好的方式對待別人時,別人不見得就會回過來用一樣的方式對你。
一方面,你覺得好的方式別人不見得覺得好,譬如某些自認為「癡情」的行為,可能對對方而言是令人害怕的騷擾。即便是雙方有共識或社會有共識的好的行為,那也可能只是「其中一種做事方式」,而不代表每個人都應該要按照那樣的價值觀行事。
另一方面,如果在做「好的行為」時心中隱約想著對方要用相同的方式「回報」你,那個相處就會變質。也許你做的當下沒有什麼其他的想法,但每當對方用和你的期待不同的方式對你時,你可能就會感到不悅。尤其,很多人會希望對方「自發地」做那些你希望他做的事情,但這往往只是讓所有人更不愉快而已。
你會覺得不平衡,覺得「為什麼只有我那麼努力」、「為什麼你不能一樣尊重我」。情況也許就像前面說的,每個人心目中的「好」不一樣;但也有可能對另一個人而言,做那些「好」的事情太費力,她不想那麼費力,而且她也從來沒有要求你那麼費力。你不能平常都說自己是不求回報的,但在某一刻把所有的帳翻出來,這可能會看起來像是一種卑鄙的情緒勒索,無論你是否有意識地想要這麼做。
我不認為這種思考方式有可能完全被克服,因為我們永遠會想要用自己覺得好的方式對待自己覺得值得的人,且永遠會對他人的回應有所期待。但他人永遠不可能完全符合你心目中最適合的方式,永遠存在著一絲超越你想像,讓你詫異於人與人思考方式之落差的時候。在那些時候你就是只能自己去面對,自己去克服。自己去找到與人共處的平衡點,以便留在社會之中。
「照顧到他人的感受」這一點尤其需要極高的平衡能力,因為最好的「照顧到他人感受」包含了不讓他人感受到你正在照顧他的感受。也因此,它是更加隱密且不求回報的。懂得「照顧他人感受」的人使得他人能夠感受到陪伴,自己卻往往陷入孤獨。
「為什麼別人沒有像我考慮別人感受那樣考慮我的感受呢?」有時我們會這樣想。在這些最敏感於他人感受的人身上,這種念頭的確有一部分客觀基礎,但其實也不完全公允。因為當我們思考「我考慮別人感受」時,我們有能力計算自己每一次考慮別人感受、有所退讓或隱忍的情況。但別人在退讓、別人在隱忍、別人認真考慮你的感受好讓你不覺得他在特別顧慮你的感受時,你也不會知道。
所以,稍微停止那種不平衡的心情一下吧。如果有溝通的機會,等大家心情都平復下來後,說一說你當時難過的感受;如果沒有這個機會,試著去理解「那一刻」世界的模樣,沒有人有辦法在已經被固定下來的「那一刻」把事情做得更好。
那個你認為沒有考慮你的人已經做了她在那一刻所能做的最大程度考慮,即便那個「最大」對你而言還是太少,但在此之外的一切要求都超越了當時的實際狀況。
也許你會認為,若在那裡的人是你,你可以做得更好,但那終究不是。可以做得更好的只有現在的你,你可以放下那些讓你不舒服的事、放下對他人行為不切實際的期待,用更平和和舒適的情緒填補你自己。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