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23|閱讀時間 ‧ 約 27 分鐘

【創傷治療札記2】說出傷痛,我就會變好嗎?-談創傷治療的迷思

早期我接觸的心理諮商與治療的專業訓練都是談話性的治療,大部分都是教我們在晤談中助人技巧要怎麼做,像是動力取向和情緒取向(Emotionally Focused Therapy, EFT)心理治療,所以早期我做諮商都很依賴語言。一般大眾如果沒有太熟悉心理諮商在做什麼,可能就會以為把傷痛向諮商師說一說,諮商師就會幫你把問題處理好,你的情緒就會變好,甚至連多數的諮商師都容易誤解若跟創傷個案進行心理治療,就是要讓個案「說出來」,才可以讓個案的情緒有所宣洩,然後宣洩完後,傷痛就會漸漸被舒緩甚至得到療癒。

      但隨著接創傷個案的經驗越多,我就越覺得談話治療有極大的限制。特別針對極度痛苦的創傷個案,個案當下已經嚴重解離(見備註一)到似乎靈魂都已飛到晤談室外的另個時空了,或情緒強烈到他頓時失去思考與語言能力之時,「話語」在這些時刻很難有用武之地,語言只能作為治療的輔助,個案更需要的,是感覺到諮商師本身這個「人」是「存在」在那裡陪伴他的。要怎麼讓個案感覺到治療師的「存有」(presence)與陪伴?這時,個案的身體感受與生理知覺(例如:聽到治療師的說話聲音、看到治療師的表情、感受到治療師的碰觸)就會變得相當重要,所以後來我才開始學習SE(見備註二),透過身體相關活動的工作方式,先調節個案的神經系統,讓個案能先從生理上得到平靜,再從生理回饋的反應感受到心理的平靜,達到身心壓力的釋放與舒緩。

      在這邊並不是要說談話治療對於治療創傷就沒有效,請各位讀者不要誤會。不管是動力取向或EFT取向,在心理創傷的療癒上都有一定的效果。我會寫這篇文章,只是想要澄清一個迷思。在諮商晤談中,並不是個案說的話越多,就越療癒。治療師需要時刻關注當下個案的身心承受力。對於某些嚴重創傷個案來說,不到一秒的時間,很可能他的神經系統就已經有不同的變化與反應。如果光靠語言治療個案,我想治療師本人也無法一邊把評估個案狀況、一邊進行當下治療介入處遇的時間直接縮短到一秒以內。這時,適時帶入一些身體工作或對神經系統工作的技巧,不論是SE(見備註二)還是EMDR(見備註三),都是藉由身體感受或眼球移動來調節個案的神經系統,讓個案先從身體感官或知覺上得到壓力的釋放,進而改善心理壓力。

      所以,這篇文章只是想要再度申明,並不是在晤談室中說越多你過往受創的歷史,你就會療癒得越快,也不是越短次數的治療或越集中頻率的治療越有效。舉例來說,如果你花了一次晤談的時間嘩啦啦地像是倒流水帳一樣向治療師講完你這輩子很關鍵的一個創傷事件,很可能講完之後,時間到了,但整個晤談一點效用都沒有。你可能以為快速講完之後,治療師就可以開始幫你把創傷處理好,如果你是這樣想,你可能會很失望,因為創傷治療的步調、節奏跟你想得不一樣。大多數創傷的治療就是需要長期的諮商過程慢慢消化,有可能你花了兩三年的時間,你才提到你過往有一個創傷事件,然後你可能也只會提到那個事件的片段,所以很可能要再花一兩年的時光去消化那個創傷的片段;又或者,你已經花了兩三年的時光治療創傷,有可能從頭到尾你都不需要談太多過往種種創傷事件的細節,你的傷痛也可以藉由治療師的陪伴或SE還是EMDR等學派的技巧得到減緩。即便你沒有用語言說出來說你過往經歷了什麼創傷的什麼過程,你也可以從治療過程中得到療癒;相反地,如果在你還沒準備好的情況下,就因為你自己對創傷治療的想像或治療師的迷思,太快讓你說出超出你當下情緒或神經系統承受範圍的傷痛經驗,很可能反而造成你的二度傷害,反而更阻礙治療的進程,以致於不僅達不成療效,還感到崩潰或恐懼或更不舒服。

這是為什麼,在國內,任何一位諮商師的養成訓練都須經過一年半到兩年之間實習的考核,且須具備碩士畢業的資格再能去考取高考諮商心理師的證照資格,並且在考取到諮商師證照之後,每年仍需花費不少進修費用,學習各種自己有興趣的取向與學派,進行終身學習,才有可能在社區執業,進行自費心理治療。諮商師這一輩子都會不斷接受嚴謹的訓練甚或在督導之下提供心理諮商與治療,才可能提供高品質的治療或達成卓越的療效。因為諮商師在治療室中每一瞬間的治療評估與臨床判斷,既可能可以造福個案,讓個案感受到壓力釋放、感受到被療癒,也可能造成個案的二度傷害,不但可能沒幫到個案,還可能害個案身心狀況更不穩定,甚至影響個案的性命安危,實在不可不慎。

 




 

*備註一:「解離」指的是在個人壓力已經超出當下能承受的範圍時,個人的認知思考、情緒、身體感受三者分離的狀態。舉例來說,可能個案當下遭受性侵,但是卻感覺不到身體被壓著的感覺,心理上也沒有感覺到任何痛苦或害怕的情緒。

*備註二:「身體經驗療法」(Somatic Experiencing,簡稱SE)可以用來處理壓力、驚嚇和創傷在身體與心理上所帶來的症狀,協助身體中的自我調節系統恢復功能,在治療過程中,可能帶到一些身體動作或感官的覺察,也可能治療師與個案會有些許的身體接觸(需先經過個案同意,並在雙方有安全感的情況下進行)。

*備註三:「眼動減敏與歷程更新療法」(簡稱EMDR) 主張眼球移動對人們的心理狀態會產生影響,以治療師的手揮動引導個案眼動的方式進行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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